团委活动制度化

2020-03-02 23:57:0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金湖中等职业学校团委会工作制度

一、团委会工作制度

(一)团委工作制度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既具有先进性,又具有群众性。根据团组织的工作性质,结合我校团委的特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坚持以团委为指导,以支部为基础,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思想武器,以活动为联结作为团委的工作原则。

2、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建设,使之热爱学校、热爱集体、热爱所学专业,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生力军作用。

3、搞好团内组织管理,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以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

4、指导团支部开展工作,定期对团支部进行检查、督促。

5、做好团干的选举、培养工作,重视提高团干的整体素质,争取为团干提供更多的学习、锻炼的机会。

6、及时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以活跃团的组织生活。

7、在团员青年中进行党团知识教育,以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觉悟。

8、树立为团员青年服务的意识,切实反映他们的心声,解决他们的难题。

(二)团委工作范围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团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2、宣传执行学校党总支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调动团员的积极性,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3、教育团员青年尊老爱幼,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树立新的活动风尚。

4、根据青年特点,开展具有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和特色性的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团工作的影响力、吸引力。

5、了解和反映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利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开展有益的文娱活动。

6、发展新团员,按时收缴团费,办理超龄离团手续,做好评优评先,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培养对象。

7、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团的义务,保障团员的权益。

8、完成学校、上级团委交给的其它任务,配合各部门做好学校的各项工作。

二、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工作职责

(一)团委书记

1、负责团委的全面工作,主持团的日常性工作,定期召开团委会会议,传达贯彻党总支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

2、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制定出全校共青团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及进行检查、评比和表彰工作。

3、经常及时地向学校党总支和上级团组织汇报、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布置工作。

4、深入基层团支部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团组织的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典型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5、.负责沟通学生和学校之间的联系,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把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学校反映信息。

6、负责对团委成员和各团支部的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对支部书记以上的团干进行培训、锻炼。

(二)团委副书记

1、在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协助团委书记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将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团委全体委员会或团员大会讨论。

3、对各级团干部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定期召开学生团干例会,检查、督促各级团干部的工作开展情况。

4、参加检查各支部的团组织生活、团日活动,并做好登记考核工作。

5、定期召开各支部书记大会,传达党组织及上级团组织的指示;收集在团支部中发现的问题,向党组织及上级请示、汇报。

6、抓好团委内部各委员的自身建设,发挥集体的作用,帮助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7、活跃团委生活,增进团委、学生会以及社联之间的友谊,将团委、学生会团结成一个强大的整体。

8、配合学生会、社团部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

2009年2月

金湖中等职业学校团委会管理制度

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团委会是在上级团委、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是全面具体负责学生团员工作的机构,并指导教工团支部、学生会和各班级团支部工作。

一、团委会、团支部干部管理制度

1、团委会干部的基本条件是:德才兼备、又红又专。

2、产生的办法有五种:选举;推荐;自荐;公开竞聘;直接选拔。

3、团委书记、副书记和教师团委委员由团代会产生,任期二至三年;学生团委委员的调整由公开竞聘方式确定并报校团委审批,任期为一年,考核方法采取自我评价、群众评议、组织考核相结合,根据考核情况由校团委决定任免。团支部干部由各支部选举产生,人员名单报校团委备案。

二、团委会档案制度

1、团委会的档案管理由团委会组织部负责,含团委的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录、简报、各团支部工作计划与总结、学生团员的团籍档案等重要材料。

2、团委会档案按年度分类归档管理。

三、团委会会议制度

1、团委会会议分为委员会议、委员扩大会议。

2、委员会议(团委书记及团委委员参加)每两周召开一次;委员扩大会议(包括团委会各部门干部参加)每月召开一次。

3、会议要做到有中心议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组织部负责点名。

四、团费收缴制度

1、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伍角,自愿多缴纳不限。

2、学生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团费,作自动退团处理。

3、团支部要做好团费的收缴工作。

4、新入团的学生,应从校团委批准其为共青团员起缴团费。

5、学生团员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后,可不缴团费,只缴党费。

6、受留校察看的学生,在留团察看期间,仍应缴纳团费。

7、缴纳团费的时间从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时起。

8、终止交纳团费时间从组织关系转出我校时起。毕业生团员交纳团费时间截至当年的八月份。

9、团支部每半年向校团委上缴团费,上缴团费总额均为百分之百;凡是上缴团费由组织部统一开写收据。校团委每年按有关规定向上级团委上缴团费。

五、补办团员证制度

1、入团地点和单位、原证件号码,核实后由团支部到校团委办理补办手续。

2、补办团员证需交一张免冠正面照。

3、经校团委审核后,到上级团市委处加盖钢印,并在团员证备注栏注明补办团员证的原因和时间。

六、团委会办公室制度

1、团委办公场所由团委组织部负责管理。

2、必须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必须自觉爱护办公室的公共财物;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熄。

七、团委会安全管理制度

1、团委书记是团委会安全管理的负责人,代表团委会全体委员向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

2、团委会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团委书记列入创安小组成员,参与学校各种安全大检查和常规检查。

3、团委会全体委员要经常检查各自所分管的部门安全工作,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创安领导小组报告。

4、团委会、学生会各部要积极配合学校各部门做好安全工作。如学生督导队要协助学校保卫科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女生部要协助生管老师做好宿舍区的安全工作;团委委员要支持和培训各班班级安全委员做好班级安全工作。

2009年2月 金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会工作制度

一、我校学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要坚持“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工作原则

二、我校学生会在学校党总支、上级学联的领导下,在学校团委会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我校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四、我校学生会要积极创造条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五、我校学生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秘书处接受团委会委托,加强对学生会日常事务的指导、协调、督促。

六、学生会对学校布置的任务要认真积极完成,要配合学校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尤其要配合学校政教处的工作安排。

七、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必须从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角度出发,为培养“四有”的人才做贡献。

八、学生会干部要在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中发挥作用,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学习,努力向上,团结协作。

九、学生会必须建立健全各种的工作制度(包括例会制度、值班制度、检查制度、议事制度等),使学生会的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十、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由团委会与学生会共同协商确定,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由公开竞选方式确定并报校团委备案,任期为一年,负责学生会的各项日常工作;学生会各部部长在本部门进行公开竞选产生,任期为一年,负责本部门具体的日常工作。

二O一O年二月

金湖中等职业学校班级团支部工作暂行条例

第一章 班级团支部的性质和任务

班级团支部是学校团的工作与活动的基本单位,它同广大团员青年有着最直接、最密切的联系。学校团组织的各项任务都要依靠班级团支部去落实。班级团支部的工作是全团工作的基础和出发点。

根据团章的有关规定,团支部工作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政治工作。团支部应结合当前的形势和学校的中心工作,把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把学习活动同革命理想教育、形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引导青年在党的领导下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从而坚定共产主义信念。

二、宣传执政党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团结带领青年努力完成党和上级团组织提出的任务。

三、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认真做好各项团务工作。

团支部的团务工作主要包括:

1、定期召开团员大会,按照民主选举的原则和程序,产生团支部委员会;

2、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门;

3、实行团员证制度,加强团籍管理;

4、按时收缴团费,增强团员的组织观念;

5、建立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团内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6、严格执行团的纪律,做好团内的奖罚工作;

7、积极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

第四、关心团员青年的切身利益。积极为青年服务是团支部搞好工作的前提。团支部应力所能及地帮助青年解决在学习工作生活上碰到的困难,帮助团员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生活观,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勇攀科学高峰。

五、积极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增强团支部凝聚力,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团支部应兼顾团员学生工作、学习和娱乐、休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活动,中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另一方面是举办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指导他们过好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等业余生活。

六、主动争取党组织的领导,经常请示汇报工作。团支部每学期要召开二至三次团支部团员大会,汇报、讨论、布置支部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分析团员学生的思想情况,讨论确定支部的工作任务。每两周过一次组织生活,以团小组或团支部为单位。一般每学期要上二至三次团课(包括学校团委上的课)。

第二章 关于班级团支部的设置

一、新生班级组建临时支委会:

1、新生入学后,校团委要同班主任对新生中的团员进行全面了解,通过看档案、调查、谈话等途径,掌握新生团员的思想情况、以往表现及特长,精心物色确定三至五名临时团支委委员,组成临时支委会,新生入学一个月后,选举正式支委会。

2、临时团支委要在校团委会的领导下,在班主任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行使支委会的职能。

二、团支委的建立与支委会的产生

1、在团员三人以上的班级可建立团支委。支部委员会由团支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改选一般在学年初进行。

2、支委候选人的产生:新生班级团支委,一般由校团委书记同班主任、临时支委会,在召开团员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后,提出支委候选人初步名单。二年级以上的团支部,由各团小组提出支委候选人初步名单。初步名单交团员充分酝酿讨论后,确定正式候选人。

3、召开团支部大会,由上届支委会(或临时团支部委员会)总结、报告工作,听取团员意见,然后对支部候选人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或等额选举,出席选举大会的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半数以上者方为有效,当选人得票须在实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

4、召开支委会,选出正、副书记,确定委员分工。

5、团支部选举必须在校团委会领导下进行。选举前要报告校团委会,选举后要将选举结果及支委分工报学校团委审批备案。

第三章 支部委员的设置及职责

一、团支部书记的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和支部团员大会,结合团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工作。

3、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团员大会、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4、负责整理保管团内文件,做好团支部工作的记录和填写上级团组织要求填写的表格。

二、团支部副书记的职责:支部副书记是团支部领导核心的主要成员之一。书记在时,副书记是书记的主要参谋和助手,除了要完成一般委员所承担工作外,还要对有关委员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书记不在时,要代替书记抓全面工作,保证支部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组织委员的职责: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了解青年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青年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考察期为半年以上),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2、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建议支委会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团的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3、组织团课学习,检查学习情况。抓好团员青年的团的基本知识教育,负责团课和团组织生活的考勤。及时向团组织反映要求入党的团员的全面情况。

4、搞好团员统计,转移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团费。

5、协助团委会做好团员证的颁发和注籍工作。注册时间为每年的第一季度。注册期间,要查看前来注册的团员证管理卡片,检查团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团费、执行支部决议、投身两个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四、宣传委员的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

3、根据党组织和团组织的决议,在各项工作中,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专题座谈和讨论或负责举办讲座、报告会,组织参观、访问等活动。

5、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如组织团课学习,办黑板报、墙报和活动阵地等。

五、文体委员的职责:

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多种多样的群众性的文体活动,注意发现和培养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并要协同班委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2009年2月

金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总 则

第一条:学生社团活动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规校纪,注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实践性,有利于“四有”人才培养,有利于良好校风建设,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二条:凡在我校各级党、团组织领导下,由学生负责组织,自我管理,学生自愿参加的群众团体,均称为学生社团。它由校团委社团部统一管理。

第三条:各社团要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创造性开展丰富多采的的活动,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校园主旋律,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教育目标,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同学全面成长成才服务。

第三条:为了促进我校学生社团(以下“社团”专指我校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各社团的积极作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根据各社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四条:社团管理实行会(社)长负责制。各社团应坚持“团结协作,携手并进”的原则,互相取长补短、密切配合。

第五条:各社团每年换届一次,招收新会员,调整充实社团干部组成,修改章程等。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范围:我校各社团。

第一章 社团的产生、解散和调整

第七条:兴趣小组:具有某一浓厚兴趣和明确的宗旨及积极意义,由五人以上成员组成,并由社团部审批同意成立的非正式团体。兴趣小组可以公开开展活动。

第八条:社团筹备组:具有较强活动能力和有明确的宗旨及积极意义,由十人以上组成,并由社团部审批同意成立的预备团体。 社团筹备组能在接到正式答复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其组织、财务和纪律管理制度的筹备工作,提交本协会章程(名称、宗旨、活动内容、规章条例),人数增加到十五人以上的,由社团部批准,正式宣布社团成立。

社团筹备组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筹备工作的,取消其资格;若有特别情况,经其申请,由社团部审批同意,备案,可以延期一个月。

社团筹备组被取消资格的,原来不是兴趣小组的,可以申请成立兴趣小组。

第九条:社团如认为已失去其存在的作用和意义,经其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报社团部备案,即宣告其自然解散。

第十条:社团在正式成立一年后,成员少于十人的,由社团部劝其自然解散,降为兴趣小组。有特殊情况的,经其申请,由社团部审核批准,可以延长一个学期。

第十一条:社团进行违法乱纪活动的,经社团部调查证实,予以强制解散,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对事件负责人作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被强制解散的社团原有成员,在一年内不准成立兴趣小组。

第十二条:社团在每学期末考评中未达及格的,由社团部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领导机构进行整顿;连续三次的,予以强制解散。其中,若是某些领导机构成员造成的,则上报校团委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社团性质相似,作用相近的,可进行合并或联合。

第二章 会员

第十四条:凡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均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专长,申请加入某一社团。

第十五条:申请加人某一社团的学生,必须承认该社团章程,并根据要求,经考察或其他方式选拔合格后,填写《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社团会员登记表》后,方可成为该社团正式社(会)员,颁发社(会)员证。

第十六条:社团社(会)员可以加人其它社团。

第十七条:社团社(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社团社(会)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并在其中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

(二)发挥自己的专长,热心帮助同学,服务教学、科研,奉献社会。

(三)需要交纳会费的要定期足额交纳会费,确有特殊困难,经社团部研究也可以免交会费。

第十八条:社团社(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本社团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教育和培训。

(二) 在社团内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 对本社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监督本社团的干部和工作人员,如有问题,可直接上诉至团委会,并要求给予明确答复。

第十九条: 社团社(会)员有退社(会)的自由,社团社(会)员要求退社(会),必须向社团部递交书面报告,说明理由,由社团部决定除名。

第二十条:对于有违法、违背社会公德、违犯校规校纪行为的会员,社团部有权对其除名。

第三章 社团干部

第二十一条:社团干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校纪处分。

第二十二条:社团干部必须是加入协会半年以上的会员,熟悉学该生社团的性质、任务和工作制度。有为学生社团工作的愿望和热情;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认真处理好社团的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及对外的适应能力,具有创造性开展社团活动的能力。

第二十三条:社团干部应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成绩排名须在本班级中游以上,且不能出现不及格现象。

第四章 社团的组织活动

第二十四条:社团部有权召开社团的各级会议,社团应积极配合社团部开展活动。每学期初,各社团要于第二周前向社团部递交本学期工作计划,经审批后方能实行;组织计划以外的活动,要提前申报,并经批准后才能开展。学期末要作出书面总结,上交社团部。

第二十五条:社团活动必须坚持课余、自愿的原则,不得占用上课、自修、集体活动和政治学习的时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六条:各社团凡请校外学者、专家来校开设讲座的,必须提前上交讲座计划,包括讲座内容、主讲人情况、时间、地点,经社团部审批后方可举办。

第二十七条:各社团每学期可向社员收一次会费,会费标准由各社团和社团部商定。社团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各社团自筹,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可向团委会申请给予经费上的支持。

第二十八条:各社团的固定资产,凡是本会自筹经费购置者,其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归社团;凡是学校公共财物或由学校经费购置者,其所有权归学校,管理权归社团部,使用权归各社团。

第二十九条:各社团要建立健全档案,社团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社团章程、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会员登记表、工作计划与总结、活动记录、财务收支记录、活动照片资料、所办刊物样本等。

第三十条:学生社团不得刻公章,若因活动需要出具体证明或介绍信时,可向校团委申请。

第三十一条:社团开展对外活动,成员须佩戴社员证,社员证由社团部统一制作颁发,社(会)员证不得做非法使用。

第三十二条:社团吸收新成员,须先将其招聘方案报社团部审批,并将结果报社团部备案。

第三十三条:社团出版墙报,举行宣传活动,须先将其内容概要、时间、地点上报社团部审批,并由社团部进行复检。社团张贴墙报、海报和通知时,不得违反学校有关规定。

社团进行宣传活动,要张贴宣传海报,需向社团部申请,由社团部批复后方可张贴。

第五章 总结表彰制度

第三十四条:校团委对在社团工作和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授予“社团活动先进组织单位”、“优秀社团”、“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和“优秀社团干部”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每学年表彰一次。

第三十五条:社团的总结表彰与各项评优挂钩,并记入社(会)员个人档案。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本条例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2009年2月 金湖中等职业学校团委会学生会各部值班工作制度

一、成员值班时应准时到位,佩戴好值勤卡,不得将值勤卡借给别人;

二、如果有事不能到位值班,须写请假条交给各部负责人或当面向负责人说明请假原由,并经过妥善调班 后,才可离开;

三、开会时应认真对待,准时出席,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请假;

四、值班时严格要求自己,礼貌待人,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与熟悉的人打闹嬉戏、聊天,不将评分表或登记表拿给他人看,不得耽误值班时间工作;

五、评分或评比心态端正、不偏心,评比完后不能擅自更改分数,及时做好统计与报送;

六、每位成员对各部值班责任及评比标准等应非常熟悉,对各班次交接情况应熟悉;

七、成员值班时碰到问题应及时解决,不能解决应及时上报有关老师或领导;

八、当天值班组长应做好分配成员各方面工作,监督好值班人员的工作,并及时与负责老师的联系;

九、各部成员应发挥模范作用,团结协作,不得违反学校及学生会的各种规章制度;

十、若有违反以上规定累计三次者,将令其退出学生会各部。

二O一O年二月

制度化管理

团委活动

团委活动

网络反腐制度化

班级制度化管理

后备干部制度化走向

黑龙江 挂职锻炼制度化

浅谈制度化管理

民意调查应当制度化

制度化与人性化

《团委活动制度化.doc》
团委活动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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