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2020-03-02 18:44:4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内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水平

1、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2、项目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3、重大项目会审制度

4、档案管理制度

1、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1 专业项目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度 专业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审计项目造价咨询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项目负责人完成咨询项目的编审或评估后,应对本人提交的初步成果进行自校,并对初步成果的质量负责。自校的主要内容:

(1) 是否完成了咨询项目计划书规定的全部咨询内容和达到规定深度; (2) 项目咨询采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定额、计算方式、价格等依据是否正确、合理;

(3) 咨询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会议纪要、取证等文件是否真实、充分和有效; (4) 对咨询项目中出现的复杂事项、重大分歧、风险因素以及对咨询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初步成果是否有说明分析,判断和结论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足;

(5) 数据引用、数据计算、数据调整、数据评估、数据汇总是否准确; (6) 初步结果表述是否完整一致、清晰,是否满足要求。

专业项目负责人对本人完成的初步成果自校确认无漏项和错误后,填写《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将未决事项和需要提请上一级复核人员重点复核的问题在流程单自校意见栏中说明。应说明而未说明的,专业项目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专业造价人员将初步成果、技术文件、相关附件和《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提交项目负责人复核。

1.2 项目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度

(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工作认真仔细,对标的物现场勘察、记录、市场调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2) 全面负责项目实施中的各项工作,对操作程序合规性、计算参数正确性、计算内容全面性、审核结论准确性负责,

(3) 负责对外协调业务项目技术操作工作。

(4) 完成报告的起草、初审工作,并负责将完整的报告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报送归档。

1.3 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度

(1) 制定本部门年度业务计划及目标任务。 (2) 制定业务操作流程及风险防控措施。

(3) 审核本部门完成的工程咨询项目报告,并对审核结果准确性负责。 (4) 审查造价咨询业务计划实施情况,做好三级复核工作。对复核过程中发现的的问题,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分析、修改并记录,出具最终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5) 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业务指导工作。

(6) 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阶段性考核,并参与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招聘、培养和辞退工作。

(7) 参与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谈判、签署工作,对合同价格的合理性负责。 (8) 管理考核本部门人员工作业绩,统计上报本部业务情况。 (9) 负责工程咨询报告档案的整理和移交。 (10) 完成公司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项目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2.1 三级审核要求

公司对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包括项目负责人初审、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批。

2.1.1 结算审核类报告在出具征求意见稿之前,项目责任人需整理好完整的计算依据材)料、工程量计算底稿、报告初稿、三级审核表,供初审、审核、审批使用。

结算审核依据包括业务委托书、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会议纪要、经济签证、现场勘察记录等。 未经三级审核的征求意见稿不得对外公布。

2.1.2 项目负责人在与结算编制方的核对过程中,如有调整需做好记录,包括调整原因及基本准确的数据,按三级审核程序提交审核后出具审核报告。在核对过程中,结算审核初稿总额调整超过3%或者单个项目调整超过10000元的,由项目责任人填写调整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经公司负责人审批后调整;特殊情况下项目责任人认为确需调整的应先口头汇报经同意后方可调整,并在出具报告前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调整审批表。

2.2 三级审核主要内容 2.2.1 初级复核

(1) 熟悉咨询业务的基础资料和咨询原则,对咨询成果进行全面校核,各责任人对其校核内容的质量负责。

(2) 校核使用的资料和依据是否正确合理,引用的计价依据及计价方式是否正确。

(3) 校核中的数据引用、计算公式、计算数量、软件使用是否符合咨询业务有关规定,计算数字是否正确,各分项内容是否完整,有无漏项、多项。

(4) 校核人员在三级审核表中列述核出的问题,交咨询成果原编制人员复核修改,复核修改后方能提交审核。

2.2.2 二级审核

(1) 审核咨询业务成果文件,审核人员对其审核内容的质量负责。 (2) 审核咨询业务的原则、依据、方法是否符合咨询合同要求和有关规定,基础数据、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以及软件使用是否正确。

(3) 重点审核咨询成果的内容有无漏项、多项,采用的技术经济参数与标准是否恰当,计算与编制的原则、方法是否正确合理,各项目技术经济标准是否一致,咨询成果说明是否规范,论述是否通顺,内容是否完整正确,检验关键数据及相互关系。 2.2.3 三级审核

审核人员在三级审核表上列述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交咨询成果原编人员复核修改,复核修改后方可签发。

各级审核人员在审核时,应做出审核记录,书面表示审核意见,记录在表内,并签名和签署日期。工作底稿经三级复核无误后,由公司负责人审批签发方可出具报告。

2.3 质量考核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责任人由具备独立作业能力的造价人员担任。公司对每个项目的负责人进行质量考核,与效益工资挂钩。考核办法如下:

2.3.1 考核实行百分制,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

2.3.2 专业项目负责人自查及项目负责人初审阶段,本阶段发现并更正的错误不扣分,但应记录于审核表内。

2.3.3 部门负责人二级审核阶段,对咨询成果文件中发现的问题在核实后予以扣分,扣分标准如下:

(1) 对咨询成果文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小错误,每发现一处扣1分。 (2) 咨询成果文件关键性内容中发现有张冠李戴、汇总错误、逻辑性错误、前后不一致等情况时,每发现一处扣10分。

(3) 工程量计算误差、套项错误、缺项、重复计算等对咨询成果文件未产生较大影响,每发现一处扣2分。

(4) 工程量计算误差、套项错误、缺项、重复计算等对咨询成果文件产生较大影响,误差超过该项目总价3%且在3000元以上或影响金额超过10000元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影响金额超过50000元的,每发现一处扣20分。

(5) 由于资料不合理,项目责任人未能发现导致出现误差的,酌情扣1-10分。

(6) 结算审核项目初稿调整未按本办法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的,扣100分。

(7) 报告未经三级审核擅自向外公布或发放的,扣100分。

(8) 单个报告出现错误3处以上的,加扣5分;同一人员同样的错误在一个月内出现三次及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加扣10分。 (9) 每个项目的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该项目不计提效益工资;考核得分60分到89分的,该项目效益工资按得分数计算比例,即得70分的按70%计算效益工资,得80分的按80%计算效益工资,依此类推;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每分扣50元,但扣款总额不超过该项目效益工资。

(10) 项目负责人一年内报告无扣分的,本年度完成最终报告的项目将给予适当奖励。

(11) 年终时,按个人所有项目的平均得分纳入个人报告质量考核指标。 2.3.4 三级审批阶段发现咨询成果文件有错误时参照二级审核的扣分标准对项目责任人进行扣分,同时对二级审核人员进行加倍扣分;若二级审核人员全年无错误,公司将业务人员的扣款金奖励给审核人员。

2.3.5 咨询成果文件发出后,委托方或其他相关方发现有错误时,参照二级审核的扣分标准对项目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对二级审核人员进行加倍扣分;对公司声誉造成影响的,对责任人及审核人加倍处罚;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时,分别按责任人、审核人在该项目中的收益二倍以内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没收执业风险金。

2.4 专业项目负责人在执业过程中发现有不能确定的技术问题,需以书面形式向项目负责人反映,项目负责人应予以明确回复。项目负责人不能解决的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予以明确回复。部门负责人不能解决的报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应予以明确回复。专业项目负责人按最终的回复意见执行,回复人对所回复的意见负责。

3、重大项目会审制度

3.1 目的:

为搞好工程造价咨询,保证工程造价咨询质量,保障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进度,建立完整的工程造价重大问题会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3.2 适用范围:

我单位实施的所有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3.3 制度: (1) 工程造价咨询控制:在招标或与委托单位签定合同时特别强调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相关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的资料制度,以尽量减少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相关资料的矛盾错误。

(2) 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接受制度:项目负责人接受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检查相关资料质量,要求清晰明确,相关人员签字、盖章,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负责人资料接受记录及存档保管。

(3) 项目发放制度:项目负责人负责向项目具体编制人或复核人发放资料并做好资料发放记录,记录清楚发放资料名称、接受人、接受时间及接受人签字。

(4) 重大问题会审人员:下列人员必须参加工程造价咨询重大问题会审 建设方:现场负责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

设计方:设计院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及各个专业设计负责人; 监理方:项目总监、副总监及各个专业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各个专业技术负责人; 其他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

(5) 重大问题会审时间控制:资料分发后三~七个工作日内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重大问题会审沟通。重大问题会审沟通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上述单位进行重大问题会审。

(6) 重大问题会审,项目负责人针对自己发现的问题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各个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以文字性汇报材料分发会审人员讨论。

(7) 重大问题会审会议由业主主持,主持单位应做好会议记录及参加人员签字。

(8) 重大问题会审提出的问题在会审会议上必须经过讨论作出明确结论;对需要再次讨论的问题,在会审记录上明确最终答复日期。

(9) 重大问题会审记录由造价咨询单位负责整理、执行、归档。 (10) 重大问题会审记录可采用全部资料集中会审、分部资料会审、分阶段资料会审及分专业资料会审,具体会审形式由造价咨询单位确定。

4、档案管理制度

4.1 档案内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资料,收、发文件资料,学习培训资料,财务资料。

4.2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档案 4.2.1 工程造价审核报告存档项目

(1)《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正本原件和有签发人签发的底稿。 (2)《工程结算审定表》原件。

(3) 盖有审核人员资格专用章的《工程结算审核计算书》和结算调整明细表。 (4) 审核过程中获取的取证材料、会商纪要。 (5)《委托人送审资料清单》(包括签收和退还清单)。 (6) 送审的工程结算书。

(7) 工程招标和投标文件;图纸及招标答疑、编标统一口径的资料。 (8)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或补充协议、专业分包合同、工程签证单等。 (9) 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评定表。 (10)《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11)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 (12) 《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公司集中留存。 (13) 其他需要存档的资料。

4.2.2 档案整理由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整理、装订后,交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

4.2.3 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档案时,要核对存档材料内容,对资料不全的一律退还经办人重新整理,符合存档要求后才可进行存档。

4.2.4 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应将档案分类、分期存放,便于管理、使用,同时应建立完善的档案台帐,实行查借登记制度。

4.3 文书档案

公司所有收文、发文,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建档。 4.4 学习培训资料档案

4.4.1 公司购置的工具书籍、定额软件、相关资料等由办公室统一登记造册,规范存档。

4.4.2 办公室对员工学习培训计划、实施情况、培训结果情况统一登记建档。 4.5 财务档案

财务档案由财务会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存档。 4.6 档案管理要求

4.6.1 公司档案实行保密制度,员工必须严守机密,维护档案安全。

4.6.2 借阅、复印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 4.6.3 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阅档案。 4.6.4 档案借阅实行登记制度,借阅人对借阅档案的安全、完整负责,不得损毁借阅的档案,也不得对档案进行刮擦、挖补、涂改。

4.7 客户档案管理

员工可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建立个性化的客户档案,大客户由专人负责建档。

4.8 我公司承诺我们的档案管理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凡有我公司制作的审计档案一般具备以下三个特征:及时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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