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2020-03-02 05:11:1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1、出生医学证明的负责人必须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法规,需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文件,资料,用品需专柜专人管理,出生证明专用章及及出生证明纸由两人分开管理,不得丢失,不得外借,违者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3、要做好出生证明的病人资料保密工作,不得告知无关人,更不得以赢利为目的的资料外泄。

4、出生医学证明实行两人监督机制,即由管证明纸者开出生医学证明,经管出生证明章者申核,特殊病人需经主任或院长申核签字后方能发证。不得私开出生证明;更不允许涂改病人的相关资料,必需按相关要求真实开出证明,如不按流程开出生医学证明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开证者个人承担。

5、出生医学证明要按规定的程序,到规定的单位领取,不得私改领取通道。

6、向家属告知出生医学证明信息除了宝宝名可更改一次外,其它任何信息均不可更改,如有出生医学证明的丢失,按相关流程到上级妇幼保健医院补领。

7、有无准生证均可据实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不得以各种名义加收费用;如父母一方是北京户口而无准生证者需上报至上级妇幼保健单位。

8、领证人只能是妈妈本人,如果本人不能领取,需有妈妈本人签的委托书,并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后方可代领。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doc》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