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二五消防工作调研报告

2020-03-03 01:07:1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根据部局《关于开展“十二五”消防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我总队结合实际开展了广泛调研,对确定十二五消防工作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两个方面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探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消防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社会化消防管理网络日趋完善,城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整体提高,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明显增强,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消防工作无论是“硬实力”还是“软实力”都有了跨越式发展,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取得长足进展。这些都为消防工作在“十二五”时期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消防工作与形势的发展还有较大差距,一些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消防工作责任体系运行机制还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有些地方政府片面强调经济发展,职能部门不能很好的依法履行行业消防监管责任,消防安全责任网络体系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无主管单位、个体、私营企业,特别是一些小型场所、商业门点缺乏统一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成为火灾多发的高危群体。没有形成一个科学、有效的评价和监督制约机制,导致消防工作责任体系运行不好,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是城市消防安全条件还比较薄弱。虽然近年来全国各地持续不断地开展大规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但由于部分地区、城市老城区面积大、旧城改造进度缓慢,仍有大量的火灾隐患短期内难以彻底消除。同时随着城市经济发展,大量新隐患不断产生,出租屋、“城中村”、“三合

一、多合一”场所等隐患问题日益突出。社区、农村消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城市消防站建设推进难度大,远城区基础设施相对不足。近几年各地虽然在消防站建设上推进力度很大,但距国家有关标准还有很大差距。随着城市快速发展,新建消防站的用地越来越难以保障,建站费用越来越大。一些城市受老城区早期规划、交通堵塞、建章搭建等因素影响,消防车通道不畅问题日益凸现,影响了反应速度。一些远城区水务体制变革,夜间供水降压、停水,一旦发生火灾,无法保证消防供水。

四是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尚未完全形成。近几年各地消防经费投入有明显增加,但没有形成稳定的保障机制。同时,各地消防经费投入不平衡,有些地区消防经费还难以保障,消防经费投入与经济发展水平、城市规模不相适应。

五是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不强。尤其是农村、社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弱,成为亡人火灾高发人群。街道、社区对特殊群体的消防宣传教育、关照措施落实不够。

六是复杂条件下各类抢险救援任务的综合战斗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近年来,危险化学品泄露、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等灾害事故频发。面对应急救援的任务,消防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的理论体系还需要逐步形成,处置技能还需要不断提高。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化建设不断发展,不断涌现的大型石油化工企业、隧道、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大体量、超高层建筑对灭火救援工作提出新课题,灭火救援装备结构有待于进一步调整,复杂条件下的灭火作战方法有待于深入研究,多参战单元联合作战预案演练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消防工作在新形势下面临严峻考验,“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

键时期。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是深入推进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经济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环境的重要保障。结合“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是:“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以预防和遏制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为动力,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社会单位自主管理能力,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努力掌握新形势下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的主动权,推动消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努力,实现“基本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消防安全组织体系和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实现零欠帐;消防车辆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和抢险救援器材达到国家标准;坚决杜绝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的总体发展目标。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定期对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开展检查。严格落实消防部队基本支出最低保障标准,确保消防业务经费随各地经济发展逐年递增。

(二)完善火灾隐患预防整改机制。与建设、工商、文化等部门建立联合审查机制,严防人员密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从源头上预防火灾隐患滋生。进一步完善重大火灾隐患举报认定、挂牌督办、升级降级、立案销案等工作机制,督促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

(三)大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加强对保安队伍和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的管理与指导,使其承担初起火灾扑救任务。公开招募热心消防工作、有一定灭火技能的志愿消防人员,配备相应消防装备,形成平战结合、快速机动的志愿消防力量体系。

(四)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督促企事业单位、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对本单位职工定期进行教育培训。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和维修保养、消防设备操作控制等特殊岗位纳入职业资格培训范畴,并将职业资格等级与就业范围挂钩。

(五)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根据城市发展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消防规划并严格实施。要按照城市消防规划的功能分区,抓紧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老城区市政消火栓欠帐、消防车通道堵塞等问题。新建城区公共消防设施必须与其它市政设施同步建设。

(六)大力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调动社会单位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按照构筑“防火墙”工程要求,提升单位自身的安全防范能力建设。通过培训使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七)继续加强消防站和灭火救援装备建设。要加大新城区、开发区消防站建设力度,改造、完善现有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功能。按照“急需、实用、配套”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特种消防车辆和个人防护装备建设。

(八)大力培育和发展消防产业。继续保持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的高

压态势,重点把好应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关,防止因消防产品不合格形成重大火灾隐患。

(九)加强公安现役消防部队正规化和信息化建设。要深入开展“打造消防铁军”活动,进一步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按照公安部制定的正规化建设标准,不断改善消防部队营房设施和办公环境,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后勤保障体系,努力改善基层官兵的工作、生活条件。进一步完善远程教育系统、远程视频系统和远程指挥调度平台。

二、关于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消防工作的突出特点是责任主体的多元化。实践证明,各级政府、部门、各行各业以及每个人在消防安全方面各尽其责,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有利于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

(一)明确责任,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职责。

消防安全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或者组织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应急和处置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等保障;根据火灾扑救需要,组织支援灭火;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政府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政府部门必须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建设、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具体消防工作职责。

一是贯彻消防工作基本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消防经济发展战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拓宽消防工作发展的新路子,逐步做到全民消防素质明显提高,消防法规健全,监督管理有力,基础设施完善,技术装备良好,增强全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是建立和完善城市消防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相关法规为准绳,把消防安全保障工作作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消防规划纳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积极协调,保证消防规划内容的逐步实施。建议政府成立由安监、消防、城建、国土、财政、市政、供电、电信、自来水等单位组成的协调机构,负责消防规划的具体落实和协调工作,定期召开消防设施建设协调会。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别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由公安消防机构监督、验收和使用,涉及的各有关部门必须责无旁贷地大力支持和协作,保证规划全面实施。

三是强化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同时也对各级村委会职能作了规定,负责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部门应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督促、协助各级政府对消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消防工作,抓好消防工作的落实。同时明确目标任务,层

层签订责任书,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建立起“领导负责、分级管理、综合治理”的消防监督网络,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考评,确保消防工作的落实。

四是抓好考评和责任追究。各级政府应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务督察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切忌走形式、走过场。上一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适时开展检查督办,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告,对于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力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引起下级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及时责令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消防重点工作任务,同时有关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要在次年政府年度消防工作会议上作检查并说明原因。

(二)加强管理,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

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单位应从实行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划分消防安全责任区,构造消防工作责任链等三方面入手,明确法定代表人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根据单位各阶层、部门的管理职能和工作范围,从空间上划分出消防安全责任区,并确定各阶层、部门的负责人为该责任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日常消防管理工作中,应着力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形成一个封闭、循环的消防安全责任链,使消防安全责任得以在各个阶层、部门以及各级责任人中进行传递,让单位员工明确自己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从根本上消除单位消防管理盲区和消防安全责任空白点。

二是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是一个人性化的管理,对社会单位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通过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形式来体现其严肃性,消防部门也切忌将对社会单位下发法律文书与行政处罚进行对等挂钩,要让单位主体明白,罚款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单位应及时修订消防预案,制定管理方案,消防部门要针对不同的企业类型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不要将台帐资料作为唯一衡量单位管理好坏的标准,也不要将所有单位采用同一标准进行要求。如一些老企业消防设施陈旧,建厂初期的消防要求与目前新建企业的消防安全不在一条起跑线上,对这些单位的要求是台帐干净整齐,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厂房及办公区域安全通道畅通,易于疏散,重点防范“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新企业在投产初期就应将消防工作纳入重点议题,一些大型企业如发电厂、液化石油气贮存使用单位,消防部门的监督工作要及时跟进,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是抓住特征,强化培训。单位应根据消防安全涉及面广、内容多、科技性强的特点,重点抓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以岗位操作规程及操作技巧为主要内容,把消防科普知识和消防安全技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一起进行教育,使操作行为规范化。同时,要搞好适应性教育,视不同情况按需施教。对一些重点工程、重点岗位的人员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由消防部门统一考核发证;对一些非重点岗位人员在就业前的上岗培训,尤其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本身知识水平较低,人员素质不等,必须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其中,努力提高员工及农民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是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消防部门要积极去发现一些单位消防工作比较有特色的地方,要积极推广他们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要树立一定数量的典型。适时召开一次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流动现场会,组织相关的单位人员去学习、参观,为各单位提供借鉴交流的平台。在管理软件资料上,我们可以制作成光盘,把一些先进的管理资料汇总起来,让大家一起共同学习探讨。我们要充分重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示范性作用,创新管理模式,探求新的管理理念,多树典型,以点带面,从而提高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重点单位抗御

火灾的能力。

(三)因地制宜,抓好农村社区消防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狠抓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有效落实。要将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把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工作任期目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要全面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乡镇村民委员会、街道居民委员会为主体的消防工作网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制度,做到防火工作常抓不懈。有条件的乡镇可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村(居)委会可成立村(居)消防工作组。要强化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发挥基层派出所对辖区情况清、联系多的优势,努力构筑一个以派出所为依托、以大自然村或社区为载体、以村治保会或社区治安联防队为纽带、以治安协调员为骨干、以家庭为单元的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网络,通过这个网络将消防安全工作渗透到各个家庭、深入到田间地头。

二是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宣传与教育,全面提高农村消防安全意识与自防自救能力。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四进”活动,结合文化下乡、普法教育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消防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结合农村、社区家庭火灾多发季节、规律、特点,用火灾典型案例,有针对性的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电影、电视、广播、消防文艺演出、发放各种消防宣传资料,出消防安全宣传栏、在主要路口或群众经常聚集地设置永久性消防宣传警示牌等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组织群众开展灭火和逃生自救演习,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把消防常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中小学生的教育内容,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教学计划,使他们从小就接受消防安全教育,树立消防安全观念,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整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三是加大投入,完善乡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组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完善程度,是体现城镇总体功能和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标志。要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社区消防安全条件,必须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公安部、建设部加强农村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的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村镇发展建设的总体规划,确保乡镇和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总体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时要加快农村道路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工作步伐,提高消防车的通行能力,在充分利用池塘、江、河、沟等天然水源的基础上,设置市政消火栓和简易消防车取水点。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广开思路,拓宽渠道,尽快建立地方专职消防队,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要加快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站);配备火灾扑救必需的人员、车辆、器材和装备。行政村、社区要普遍建立群众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配置手抬消防泵、家庭式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乡镇企业薄弱和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乡镇可以建立专职与义务相结合、消防与治安相结合的多功能联防队伍,配置相应的手抬机动泵等灭火器材,以便及时扑救初起火灾。各级政府要在经费方面给予充分保障,满足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扑救火灾、日常训练及器材维护保养的需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组织的检查与指导力度,切实提高基层消防安全组织的工作成效。

四是制定村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建立农村、社区防火工作长效机制。村民、居民防火公约是村民、居民基于共同的利益和愿望,规定共同遵守的消防安全行为规范,是村民、居民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一种有效方式。防火安全公约的内容一般有:遵守消防的法律、法规、规章,掌握防火、

灭火基本知识,管好生活用火,安全使用家用电器,教育儿童不玩火,防止吸烟酿成火灾,如何管理野外用火等。

五是加强火灾隐患整改,改善消防安全环境。乡镇、村委会、居委会要抓住农村电网改造、引水工程、老城区改造的机会,规范布线,修建室外消防栓、消防水池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拆除“蜘蛛网”式电线,帮助村民、居民规范电气线路设置,改善用电环境,彻底更换陈旧老化电气线路,重新规范敷设电气线路,杜绝乱拉乱接现象。在建设新农村和改造旧城区时,尽量采用不燃、难燃材料,想方设法建造耐火性能较高的建筑,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逐步提高建筑的抗灾能力。对现有的大面积连片的砖木结构建筑,要动员群众通过更换建造材料、在可燃结构上涂泥抹灰等手段,增强建筑耐火性能,提高耐火等级,通过建造防火墙、开辟防火线等方法,改善防火条件。

六是充分发挥派出所的监督职能作用。派出所站在消防监督的最前沿,农村、社区工作开展得好与坏,与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到位不到位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应充分发挥派出所对农村、社区消防监督工作的职能作用。必须明确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职权。明确派出所实施消防执法的程序和相关的法律文书,明确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工作的职责、任务、权限。必须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与治安防范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双管齐下,进行治安防范工作的同时,也能正常开展防火监督工作,这样既能节省时间和人力资源,又能将消防工作有效的开展起来。必须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考评,督促各基层派出所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机关目标管理,纳入派出所等级评定之中,提高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职责意识,使他们真正意识到进行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不再是可有可无的事,而是自己的法定职责,从而增强其做好农村、社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必须加强对派出所民警的消防监督业务培训。派出所在开展消防监督工作中积极性不高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派出所干警自身消防业务素质不高,工作中有不懂不会的问题。因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把对派出所民警的消防业务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派出所民警的消防业务培训工作,开展面对面辅导,提高派出民警的消防工作能力,增强其开展消防监督管理的信心。必须充分发挥社区警务民警消防监督前沿哨所作用,确保形成对社区全方位的消防监督管理格局。重视对社区民警的消防业务培训,增强其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能力:加强社区警务室消防建设,在社区警务室统一设置辖区消防管理目标图,建立社区警务民警列管消防重点单位档案、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台帐,建立消防宣传、消防检查、消防监督业务档案;充分发挥社区民警在社区消防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社区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及时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做好火灾事故的前期处置工作,确保社区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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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二五消防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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