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水临电管理制度

2020-03-03 05:55:2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临电检查管理制度

为保障安全可靠用电,促进施工安全生产,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详见附件),结合本项目施工现场特点,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每周三进行现场临电巡视检查,巡查时间为上午9:00点,集合地点为现场安全部办公室(如遇特殊情况中建一局项目部提前通知),每日巡检各分包单位自行组织。

二、巡视检查各施工单位临电负责人必须全部参加(人员名单详见临电巡视检查记录表),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检查,有事请假必须经过中建一局安全部批准,否则一律按未参加检查处理,并且每人次处以100元罚款(罚款当天以现金形式交付中建一局项目综合办)。

三、临电电工必须为专职人员,不得随意调换,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施工作业期间必须在现场。

四、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全程参与,不得做与检查无关的工作。

五、检查过程中必须边检查边记录边整改,若问题无法立即整改完成的,必须在24小时内整改完成,并以前后照片对比的形式上报机电部。

六、检查中若同一问题连续发现三次,根据具体情节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并要求各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每天参加检查,直到一周内再无此类问题发生,则可按照原指定人员进行正常巡检,

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若超过2天未解决,根据具体情节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现场将对违章单位进行停电整改的处理,直到问题解决并验收通过后恢复供电,由此产生的工人窝工及工期延误等后果由违章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八、如施工单位临电负责人员需更换则于每月25日上报本单位下月临电负责人证件复印件(验原件)、电工值班表以及联系方式。

九、项目部按照现场施工需求配置相应二级箱及日常维护。各施工单位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经安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场且转接箱、开关箱等相应自施配电箱由各施工单位自行提供及日常维护(项目部监管)。对于配电箱要求详见附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各施工单用电前向项目部申请电源接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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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严禁私拉乱接及各施工单位开关箱直接接入二级箱供电的情况发生。

十、巡视检查重点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不使用不合格的电箱、设备,不满足现场安全用电的电箱、机具先整改通过验收后方可使用,如多次整改仍不满足要求,则必须立即清退出现场。 2.不满足使用使用要求需要修复的电箱、设备必须移至现场西侧材料堆放区进行处理维修,不得搁置在现场。

3.电箱及用电设备本体及周边严禁堆放、悬挂任何物品。

4.电箱和用电设备应无任何损坏,开关顺畅。电源线应绝缘良好无破皮(要符合三相五线制),否则立即进行整改,若无法整改应予以清除出场的处理。 5.电箱及用电设备应摆设整齐,临电线路敷设规整,否则立即进行整改,若无法整改应予以清除出场。

6.电线不能拖地,过路的电缆电线必须做相应保护措施(如:挂绝缘钩、扣木盒、穿管道等)。 7.用电设备必须可靠接地。

8.所有配电箱内必须有回路标识、系统图等。 9.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插排;

10.现场照明设施均应按照标准化图集制作且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11.生活区空调,照明及充电装置必须做到人走关闭的要求,如检查中发现此类现象的发生则予以工人宿舍所属单位500元罚款。

十一、详见附件,现场所有临电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实施。

临水检查管理制度

一、临水设施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设备和材料。

二、各施工单位对各自区域内的施工用水设施负责检修维护。

三、严禁私自使用消防管的水,一经发现则每人次处以200元罚款(罚款当天以现金形式交付中建一局项目综合办)。

四、为有效节约水资源,避免浪费,各施工单位应爱护现场用水设施,做到随用随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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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龙头,如若不关水龙头导致浪费水资源,一经发现则每人次处以200元罚款(罚款当天以现金形式交付中建一局项目综合办)。

五、各施工单位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拆、接上下水管道。

六、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各单位生活区临水设施完好,不得向检查井、洗碗池内投掷杂物,保证排水管道畅通。若发现井内、池内有杂物堵塞管道的现象,应及时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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