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工作安排意见

2020-03-02 12:06:3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街道办事处:

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城市低保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我区城市低保保障的准确性,切实保障全区城市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低保审核申报审批过程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现就变更城市低保申请受理程序和做好全区2012年2季度城市低保审核申报工作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变更城市低保申请受理程序,明确街镇和社区在城市低保申请、审核、申报工作中的职责

根据民政部和省市民政厅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城市低保申请改由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直接受理,之后,由街道办(镇政府)会同或委托社区(村委会)进行调查、公示、评议。街镇会同社区(村委会)调查公示评议的,评议公示结束后,提出初步保障意见;街镇委托社区(村委会)调查评议公示的,评议公示结束后,将所有材料上报街道办(镇政府),再由街道办(镇政府)进行核查、审核、审定和公示,确定初步保障意见。最后,街镇再将确定保障户的所有资料和实际调查情况录入《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同时将有关资料上报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必须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改变以前的低保申请由社区受理的旧模式,务必在今年2季度全部实行由街道办和镇政府直接受理辖区居民低保申请的程序。在新的低保申请受理和审核程序中,社区(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的职责分别为:

1、社区(村委会)职责:受街道办事处委托,对在本辖区内居住的市内城镇户籍低保申请家庭的人口、居住地及住房、财

产、家庭成员就业及收入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和公示,组织对申请人家庭具体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调查的各具体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在街道办或镇的委托下开展有关工作,要将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以及家庭经济等状况调查结果全部上交街道办或镇低保经办机构,社区(村委会)不得自行作出不予受理或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决定。

2、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受理持渭南市内城镇户且在本辖区居住的城市居民的低保申请,并在申请人家庭财产调查授权书上见证签字,委托社区(村委会)对各自辖区居住居民申请低保家庭的入户调查,对社区(村委会)上报的入户调查结果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入户调查,督促社区(村委会)按要求的时间对申请对象进行公示和民主评议,根据入户核查后的结果,初步确定低保对象及拟享受低保金数额后报区民政局审批,对漏报错报错保负责。同时,组织本级民政工作人员,按照《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操作流程要求,对低保申请人的所有资料和受理、评议、公示及调查时间和人员等信息全部登录。

二、规范低保对象的审核、申报、条件和要求,以核查退休人员为重点,扎实搞好低保对象的核查工作

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的通知》(陕民办发【2010】84号)、渭南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渭民发【2010】104号)、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低保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渭临民发【2011】17号)文件以及这次下发的文件,对城市低保对象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及

核查认定工作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各街镇要严格按照各级政府文件精神,认真扎实搞好今年的城市低保审核申报工作。从今年开始,我区城市困难居民申报最低生活保障,全面推行低保申请内容格式化,家庭收入计算核查、信息比对授权化,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未就业家庭低保定期化制度。

1、城市低保申请条件为:持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在本区域内居住满3年,不拥有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分配、具有法定赡(扶、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区城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居民家庭。

2、城市低保的申请:(1)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居住地所在地街道办(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市低保申请表》,并在《家庭财产核查授权书》上签名。申请书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其之间关系、各成员年龄、身体状况、家庭就业、收入情况、申请理由、申请人签字、申请日期等(申请书式样见附表);(2)共同生活家庭所有成员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共同生活家庭各成员收入证明;(4)需要提供的残疾证、结婚证、离婚证、在校学习等其他相关证明。

3、新增低保申请户受理:各街道办和镇政府必须严格执行省、市、区有关文件政策,按照新的申报程序,即“街道办(镇)受理-委托社区(村)调查、评议、公示-街道办(镇)调查、公示、审定、登录-报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在新增户审核申报过程中要做好入户调查和公示评议等工作,并将审核结果及时登录《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进行系统录入。各镇办要严把城市低保入口关、评议关、公示关,增强低保办理过程的

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度,广泛接受辖区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新增申请户的审核申报工作。

4、对低保延续户的审定:各街镇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核查,对低保家庭中情况发生变化的低保户,街镇经过核查情况属实后,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及时登录网络系统,进行数据变更。本季度重点核查低保户中的退休人员,各镇办对低保家庭中有工作单位的男性年龄达到60周岁、女性50周岁的成员(注:中、省、市企业因政策性破产等原因,如有实行提前退休的、或“4050”人员、或“一刀切”的政策,男女年龄再分别降5岁),逐户进行核查,看是否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了离退休手续并开始领取退休费,必须使已经开始领取离退休费的家庭退出低保范围。各街道办认真进行自查,可以采取查看原始申请资料、到原所在单位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核查。根据实际调查的结果,如实填写《城市低保家庭中退休人员核查登记表》并报送区民政局。随后区民政局将派员到有关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如发现有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开始领取退休费而未如实提供信息的、或者有工作单位而隐瞒不报的、弄虚作假骗取低保金的,区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如数追回(从开始领取退休费当月起)已经领取的低保金,并根据相关规定处以1-3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加强《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操作流程和软件维护,认真细致做好城市低保申请审核资料的网络动态数据变更和衔接工作

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大对各级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水平,从去年开始,省

民政厅在全省启动和实施《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操作软件,已经形成自上而下对全省各项社会救助的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和发放实施网上全程监控。各街办在城市低保申报审核的基础上,对本季度新增申请户,要同步详细登录低保的申请、公示、评议、入户调查和审核等所有资料和信息,包括申请人所有资料,街道办(镇)的受理人、(社区)评议人、调查人和审核人及受理、评议、调查、审核时间等,并要特别注意和上年度城市低保数据和有关资料的相互衔接,做到认真细致,不错不重不漏,更不能出现逻辑性或常识性低级错误。同时各街办要做好本级系统的密码设臵、软件系统信息的日常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对经镇办核查后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户,除上报文字资料外,要及时在《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上予以取消;对于经镇办核查需要增(减)保障金、保障人数的低保户,要填写低保专用表格,注明增(减)变化的原因,并严格按有关程序上报文字资料和网络资料。全区城市低保力争要达到 “保障人员有进有出、保障水平有升有降、保障金额有高有低、应保尽保、应退必退”的动态规范化管理要求。今后,全区城市低保等所有社会救助的申请审核工作都必须通过《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实行网上操作和实时监控,并依托《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对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及财产等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对比调查,同时也对各级从事低保等社会救助受理、公示、评议、审核等人员实施全程监督。

四、今年2季度城市低保对象申请审核和复审申报时间安排 这次低保申请、审核、申报工作从2012年2月28日正式开始,至3月20日结束。具体安排为:

1、困难居民向街道办(或镇政府)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时间:2012年2月 28日—3月4日;

2、街道办、镇政府委托社区入户调查、公示时间:从受理居民户申请开始(期间3月5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至2012年3月12日结束;

3、街道办、镇政府入户抽查、集中审核、公示时间、《动态监控系统》软件登录操作时间:2011年3月12日—4月19日;

4、街道办、镇政府上报区民政局时间:2012年3月20日。 各街道办和镇政府按上述时间要求,以街道办或镇政府正式文件上报低保审核申报文字资料,同时登录《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凡不按规定时限申请、审核、登录《动态监控系统》和申报的,将其作为下季度重新审核、登录和申报。

五、工作要求:

1、做好政策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去年以来,省、市政府大幅提高了城市低保的保障标准,同时取消了对城市低保对象每月发放的各种补贴,今年还要提高保障标准,同时要求低保提标后,必须保证实现动态管理条件下的“应保尽保”和“该退必退”。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一定要学习和掌握各级政府有关城市低保的政策,宣传好和贯彻好政策,切实做到政策学习领会到位,宣传解释到位,贯彻执行到位。

2、增强工作责任心,搞好审核申报。今年这次对城市低保对象的核查和审核申报工作,是在省市有关低保政策大的调整后实施的,也是在省上启动《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后,城乡低保等各项社会救助全面实现网络申报的第一年,省上对各级社会救助工作实施网上审核申报工作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工作

标准严格,操作透明度高。各街道办和镇政府必须加强工作力量,要抽调素质高、政策观念强、电脑操作熟练地人员充实工作队伍。同时要提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加强《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操作技能培训,使其能按操作规程和要求,认真细致完成这次审核申报各阶段工作任务。

3、认真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按时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这次低保审核申报工作的具体办法和规定及时间安排,对本辖区低保的申请受理、调查、公布、资料电脑登录、审核和上报时间作出具体安排。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细致地做好低保审核申报各环节的工作,按时完成各阶段及全面工作任务。要严格按照有关低保工作法规文件和区民政局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全面深刻领会其精神的基础上,扎实搞好调查、评议、公示和资料登录及审核工作,将真正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申报上来,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居民家庭拒之门外,该纳入的及时纳入,该退出的坚决退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必退”。 切实维护国家低保法规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广大城市困难居民的合法权益。

4、纪律要求。要坚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禁止“人情保”,杜绝“错保”、“漏保”问题的发生。严禁在受理居民申请低保金时借机收取或搭车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各种形式的吃拿卡要,严禁各级从事社会救助工作的人员弄虚作假骗取和私分社会救助金等违法行为。在低保申请审核和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区民政局、区监察局联合制定下发的《临渭区城乡低保工作八不准》的规定,谁违法违纪,谁出了问

题,由谁承担相应责任。

附:

1、《渭南市临渭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 (此表不得复制使用);

2、《渭南市临渭区城市低保新增户申请审核申报登记表》;

3、《渭南市临渭区城市低保申请书》(式样);

4、《渭南市临渭区城市低保对象申请授权书》;

5、《渭南市临渭区城市低保家庭中退休人员核查登记表》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民政 城市低保 审核申报 通知 抄送:市民政局,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监察局。

城市低保

城市低保

为了切实做好城市低保工作

工作安排意见

工作安排意见

工作安排意见

1、城市低保

城市低保申请书

城市低保申请书

城市低保申请书

《城市低保工作安排意见.doc》
城市低保工作安排意见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