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汇报(定稿)

2020-03-02 01:26:1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一、基本情况

区民政局是区政府主管社会事务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实施社会救助、完善基层民主、服务国防建设、管理社会事务、发展社会福利等五个方面的120多项工作。区民政局共有干部职工5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6人(科局级干部6人),事业编制人员10人,聘用制人员39人,党支部共有党员21人,局下属城乡低保局、婚姻登记处、公墓管理处、福利企业公司、福利院、光荣院、伍阿姨助老服务中心、四办一乡救助站等12个二级单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计财科、救灾科、基层政权科、福事科、优抚安臵科、民间组织管理科、慈善协会、双拥办9个科股室。

近年来,我区民政工作先后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典型单位”、“全国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单位”、“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全省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文明窗口”、“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倒房重建先进单位”、“全市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全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区级文明单位”、“全区五好班子”、“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二、2011年主要工作

2011年,全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和倾力支持下,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职能,凝智破解民生难题,聚力创新民政工作,促使人民群众受益最大化、保障服务能力最大化、争取各方支持最大化,实现了民政工作的 1

新跨越,民政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社会救助水平得到提升。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大幅度提高,今年4月,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90元提高到335元,全区共有5361户低保困难群众享受到低保增标,月增发低保金46.15万元。截止到11月底,全区享受城乡低保对象5775户12264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487.95万元。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更加惠民,元至11月共有1270人次享受医疗救助,其中770人享受门诊医疗救助,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147.73万元。加强对低保困难群众、边缘困难群众因病、因学、因灾等特殊情况实施临时救助,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110.5万元。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低保年度核查,共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302户638人,通过核查,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日益规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一是区国办福利院、光荣院于今年4月竣工投入运营,有效破解了我区城乡孤寡老人、三无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在自愿条件下实行全部集中供养。在全省首创,在福利院、光荣院开设了具有医疗功能的爱心护理院,通过养医结合,有效解决了住养老人的医疗、康复难题;二是认真落实市、区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意见”,通过组建“伍阿姨助老服务中心”、“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1255名符合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条件的对象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伍家乡政府和各街道、社区、村广泛开展各种形式为老服务工作成效明显,省民政厅于2011年7月以现场会的形式在全省予以推 2

广伍家的养老服务做法。

(三)社区建设工作创新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市民政局的工作要求,积极指导街道和社区分别建立了便民服务、综治信访维稳、网格管理“三个中心”和“三个站”,组建了社区专职工作者、网格员、志愿者“三支队伍”,构建了“社区型”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街道社区通过百姓讲坛、夏日纳凉晚会、文明城市创建知识竞赛、共联共建联谊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凝人心聚人气,形成社区搭舞台、网格为中心、居民唱主角、和谐大家庭的氛围,网格管理在活动中得到更广泛的宣传,获得更多居民支持,培植了力行街、杨岔路、张家店等一批社会管理创新基层社区先进典型。圆满完成了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深入开展一街一品、一居一特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了以“相识”、“相知”、“相融”为主题的第三届社区邻里节活动。

(四)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认真落实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两参”人员“两个补齐”政策,依托区、街、乡三级工作网络,密切关注435名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累计发放各类优待抚恤金412.8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78万元,为176名残疾军人发放抚恤金220万元;为58名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荣誉军人发放抚恤金36.8万元;为158名无工作单位的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发放生活补助42万元,为92名待安臵期间随军家属发放生活费15万元,为10名无军籍退休职工发放津贴21万元,妥善安臵了92名今年复员退伍的军人,认真落实了各项安臵政策。

(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提升。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卓见成效,婚姻登记率、合格率、档案合格率均达100%,今年被省民政厅提名为拟创建“全国婚姻登记星级等级达标示范单位”---国家4A级首批申报单位;按期完成勘界联检、积极调处边界纠纷;建立地名数据库,同时不断加强对城市街巷街牌路标的管理和维护,完成新建道路的命名设标工作;加大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实现网上审批、网上联检,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与服务社会能力进一步加强。

(六)大力实施民政项目建设。投资1600万元新建的区国办福利院、光荣院已经投入使用,34个社区300工程竣工,八宝塔、王家河、沈家店、白马山等10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竣工投入使用,宝塔河、伍家岗街道服务中心即将开工建设,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建设民政公益项目,由北京锦辉公司投资7亿元,占地200亩,地上为生态公园、地下为公墓的宜昌锦辉天堂文化生态园项目已经启动建设。一大批民政民生项目正在加快建设和谋划之中。

(七)民政自身建设不断加强。通过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机关效能建设、文明机关、五好班子、党风廉政教育和民政爱民直通车等活动,为辖区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了医疗、教育、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困难,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锤炼了干部职工履职为民、优质服务的优良工作作风,提升了全区民政干部的整体素质,使民政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三、2012年的重点工作

2012年我们将顺应民政服务对象逐步公众化、职能逐步全局化、布局逐步一体化、机制逐步社会化、手段逐步现代化的新形势,树立现代民政理念,落实科学管理、确立发展目标,努力实现由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由经验民政向创新民政的转变,为实现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四区一中心”发展战略目标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

1、认真抓好民政干部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今年我们必须狠抓民政业务培训,使全区民政工作者对民政各项业务知识都有更加全面、系统、深入的理解,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努力将我区民政队伍建设成一支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的民政干部队伍,更好地推动全区民政事业发展。

2、在城区率先建立高龄敬老津贴制度,从今年起每年投入资金300万元以上为全区城乡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敬老津贴,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助老、爱老的传统美德。

3、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强化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为补充、其他专项救助制度相衔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特别要做好廉租房小区迁移低保人员的衔接管理工作。

4、认真落实优抚安臵各项政策。全面落实优抚工作各项政策,不断提高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安臵 5

和培训工作。规范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逐步构建择优安排就业、自谋职业、教育培训促就业和推荐就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的安臵新模式,千方百计做好双参人员矛盾化解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新路子,全面提高全区双拥工作的整体水平。

5、发展壮大社会福利事业。大力发展以老年人、孤儿、残疾人为重点的适度普惠型福利事业,提高社会福利保障水平。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着力打造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基本建成以国办养老福利机构为示范、以社会力量多元化投资为主体、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充分发挥“12349”养老服务呼叫平台的功能,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公办民营的管理办法,基本满足全社会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完成区国办福利院、光荣院创建省级模范福利院、光荣院的任务。

6、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基层民主,探索创新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管理的有效模式和运行机制,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维护民权、化解矛盾、服务居民的作用。加强三个中心、三个站、三支队伍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管理创新的成果。

7、进一步提升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殡 6

葬改革,确保火化率保持100%;积极开展平安边界示范线创建活动,加强地名信息化建设与服务,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完成婚姻登记国家3A级星级达标工作任务。

8、扎实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保障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化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改革,完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体系,巩固和发展好国家级社工人才试点工作成果。

9、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民政爱民直通车”活动内容;大力开展“健康生活社区行”活动;实施特困家庭重度精神病免费集中救治;资助低保家庭子女上大学;实施大病关爱工程;对患大病困难群众给予大额医疗救助。

10、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民政队伍整体素质。并以“治庸、治懒、治散、治软”为突破口,整顿机关作风为抓手,加强民政队伍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

四、需提请领导研究解决的几个具体问题

1、落实近期出台的四项抚恤优待安置政策。

近期国家、省市就抚恤优待安臵工作出台了四项政策文件, 2011年度我区四项优抚政策没有完全落实,经常有部分优抚对象到省市上访,在政风行风热线投诉,矛盾比较突出,为了确保抚恤优待资金能及时足额发放,我们恳请区委区政府根据中央、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将新出台的四项抚恤优待安臵经费纳 7

入财政预算及时落实。一是关于退役士兵经济补偿,2011年全区退役士兵77人,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臵条例》的规定和省市相关要求,退役士兵人均补偿标准为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22670元/年)的3倍(即:22670×3=68010元)加上按低保标准(335元/月)发放8个月生活费(即335×8=2680元)之和共计68010+2680=70690元。按照区级财政承担40%的要求,区需补偿金额人均为:70690×40%=28276元。我区总计需要发放退役士兵经济补偿为217.73万元。我区每年预算为52万元,按照新出台退役士兵经济补偿的标准发放,目前资金缺口为165.73万元;二是发放义务兵优待金,我区2009年、2010年入伍义务兵143人,从今年起提高全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庭的优待金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70%确定;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确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义务兵入伍时户籍所在县(市、区)政府纳入财政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资金到位;民政部门要在每年年底前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到位”。我区2009年、2010年入伍义务兵总人数143人(2009年77人,2010年66人),按年人平约为(2011年宜昌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557元,按35%确定则义务兵优待金年人均标准为15557×35%)5444 8

元标准计算,总计需要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额为143×5445=77.86万元,我区原预算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8万元,按照新出台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政策发放,资金缺口为69.86万元。三是关于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根据(鄂民政发[2011]86号)规定:“因战因公致残一级至二级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公务员、伤残民兵护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171元”,“因战因公致残三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公务员、伤残民兵民工护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936元”等,以上标准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我区因战因公致残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共6人,其中:一级1人,二级1人,三级3人,四级1人。今年共需护理费总额为7.30万元;四是关于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经费,根据(国发[2010]42号)和 (鄂政发[2011]34号)文件对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对“2010年及以后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选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由各级财政负担,列入退役士兵安臵科目,主要用于教育培训所需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补助费等”;我区2010年、2011年退役士兵总数约136人,教育培训各类经费按照省市每人不低于4000元的标准和区级财政承担40%的要求,我区退役 9

士兵培训费人均为1600元,全区136人,共需21.76万元。

为了确保各项抚恤优待安臵资金能足额发放,各项抚恤优待安臵政策都能落到实处,我们建议区政府在抚恤优待安臵原有的资金预算基础上追加预算264.65万元。

2、关于加大对社区建设的经费投入。

我区目前共有社区37个(万办:8个;宝办:9个;大办:8个;伍办:12个),其中杂居型小区35个,物业型小区2个。社区总户数为68621户,总人数为167399人。按规定需配备社区工作者237名,实有社区工作者190名,共有332个网格,网格管理员329名,社区自管党员5836人。目前我区社区建设经费来源主要是按照《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宜发[2006]13号)和《宜昌市城区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体制改革实施办法》执行,市区两级财政按6:4共同分担,由如下几项组成:①社区专职工作者人员经费(工资)(每人每年10000元)、②业务工作经费(每100户1000元)、③社区党务活动经费(按社区实有党员数每人每年50元)、④社区网格管理员工作经费(每个网格员每年3000元)、⑤社区网格管理员工资每人每年15000元和2009年我区出台的《政务工作进社区准入制度和费随事转制度》的经费每个社区每年21800元。

根据《宜昌市城区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体制改革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从2011年起,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人均工作经 10

费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均工作经费的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拨付,2011年度市财政局已经按比例将我区社区人员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年8000元的60%,共计91.2万元已经拨付到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执行,我市2010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为22670元(2011年宜昌市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数据暂缺),而我区仍按照老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执行,目前人员平均工资缺口为12670元。因此我们建议区委、区政府按照文件要求将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经费60.8万元(按照190人每人每年8000元的40%)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将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参照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标准(按2010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22670元的40%计算),共计172.29万元纳入2012年财政预算,解决社区经费的问题。

3、化解社区300工程建设债务

近年来,全区已建成34个“社区300工程”,总投入1275万元,其中省市上级补助资金413万元,区级补助资金295万元,街居社区筹集309万元,尚有“社区300工程”债务260万元。建议区政府从今年起,用5年时间逐年安排52万元化解“社区300工程”债务。另外我区目前还有临江溪社区、宝联社区、中南路社区至今还未完成“社区3OO工程”,建议区政府根据《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鄂发[2011]26号)文件精神,加大社区投入尽快解决上述3个社区的办公用房问题。

4、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实施意见》宜府规〔2010〕1号文件,解决养老服务经费的问题。

为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市区先后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实施意见》(宜府规„2010‟1号),根据文件精神,一是我区符合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的1261名四类人员补贴,按照市级福彩公益金和市区财政2:1的比例分别纳入年度预算;市区财政承担的上述经费,再按6:4的比例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承担。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床位补助和运营补贴,所需经费按6:4的比例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纳入年度预算。区级财政应配套预算资金23.3万元。二是区国办福利院、光荣院是政府负责城镇“三无”对象供养的福利机构,我区现有城镇“三无”对象128人,其中生活可以自理的有98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有30人,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必须确保城镇“三无”对象在自愿条件下全部实行集中供养,根据《湖北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民政发„2001‟433号)规定,工作人员与生活能自理的服务对象的比例为1:6,区社会福利院应配备工作人员16名,工作人员与生活不能自理的服务对象的比例为1:3,区社会福利院应配备工作人员10名,共计26名工作人员。2010年12月8日,时任区长张鹏同志主持召开了区政府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区国办福利院、光荣院工作人员采取以钱养事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解决,根据工作需要从紧核定现阶段暂定22人,按每人每年2.6万元的标准定额补助需57.2万元。2011年两项 12

实际预算为74.36万元。现实际拨付资金37万元。尚有37.36万元没有拨付,区国办福利院、光荣院刚建成处于试营运阶段,目前举步为艰,我们恳请区委区政府为保证两院正常运营拨付2011年预算,并从2012年起适时追加我区养老服务预算,以便更好开展社会化养老各项工作、落实社会化养老各项政策。

5、加大对民政项目的扶持力度

一是加大对我区高端养老服务项目的扶持,随着《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实施意见》(宜府规„2010‟1号)文件的实施,项目总投资4.5亿元,计划用地300亩,总建设规模约20万平方米,设臵床位约2500张,集居住、理疗、康复、养老、疗养、学习娱乐、商贸为一体的拟在我区前坪村董家冲(区国办福利院旁)投资建设的宜昌柏临国际养老度假公寓项目;项目总投资3.2亿,计划用地约300亩,设臵床位约2500张,集住、养、医、娱乐、休闲于一体,拟在旭光村七组建设养老服务项目“宜昌市龙马老人幸福家园”等一批高端养老服务项目相继落户伍家,目前都已经立项进入行政审批程序,我们恳请区委、区政府成立专班组织力量加快推进民政项目建设。二是支持生态陵园项目,“宜昌锦辉天堂文化生态园项目”是一个集骨灰存放、祭祀、休闲、游览于一体的文化生态型陵园,选址于伍家岗区伍家乡灵宝村4组廖家湾,该处面积223亩,作为全市殡葬改革重大项目落户在伍家建设,区政府已于2010年10月27日与投资方签订了项目协议,根据合作协议内容的约定,我区需投入资金150万元,解决施工临时用水、用电通至项目红线边。该 13

项目已开工在即,按照业主要求区政府需履行承诺,我们恳请区委、区政府组织力量解决项目施工用水、用电问题,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6、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

目前,我区伍家乡现有人口3万人,每年死亡人口约200人,死后他们的骨灰基本选择在自己的自留地或附近的山地安葬。同时,随着宜昌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推进城市东拓步伐的不断加快,一大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房地产项目相继落户伍家,我区伍家乡大片土地被征用,伍家乡面临数万座旧坟搬迁,由于我区没有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迁坟补偿为每座500元,现阶段迁坟到经营性公墓平均费用为5000元,由于补偿过低导致丧户根本无法在经营性公墓买到墓地,也没有妥善的迁坟安臵办法,造成重复搬迁,因此出现了一些乱迁、乱葬的现象,并激发了一些社会矛盾,已经影响到城市发展和项目建设进度。经过摸底调查,伍家乡现有遗体或骨灰旧坟36000余座,近两年已经搬迁4180座,未来两年急需搬迁5320座,还有近万座需要在5年内搬迁,为了节约土地,推进绿色殡葬,更好服务我区项目建设,我区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势在必行,我们通过调查,并征求多村意见后提出三个办法供领导决策。一是联村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伍家乡目前符合联村共建条件并有联建意向的村可划分为两个片区:一是花艳片区,该片区包括南湾村、灵宝村、前坪村、共谊村、共强村。联建公墓初步选址为灵宝村三组,土地岭与猇亭交界处,土地面积300亩,未被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控制范围; 14

二是白洋片区,该片区包括旭光村、联丰村、合益村、火光村。联建公墓初步选址为旭光村巴陡山公墓右侧牟家湾,土地面积50亩,未被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控制范围。建设资金由村、乡共同筹措,区政府以奖代补每个公益性公墓50万元。根据前述两个联建公墓的情况,经测算每个公墓的一期工程建设需投入约200万元,由参加联建的村承担50%即100万元,伍家乡政府投入50万元,区政府奖励50万元;后期建设由前期项目经营收入相继投入滚动开发。二是单独兴建,目前有单独建设意向的村(共升村),通过自行申报、自筹资金、自主建设;公益性公墓建成后,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不能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性活动,只能安葬本乡农村死亡人口的骨灰;每年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公安、监察、林业、国土资源、规划、环保等部门对公墓的基本建设、墓区规划、墓穴占地面积、组织建设、服务设施、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经营管理、绿化美化、服务收费等内容进行检查。三是货币补贴,经调查,我区有汉宜村、共勤村、共和村、共同村、共前村、共联村既不参加联建、也无条件自建,而共和、共同两村现已根据本村实际经济情况,分别以1000元、2000元不等实行差额货币补助方式引导村民对当年死亡人口到经营性公墓安葬。因此,我们建议部分不参加联建也无条件自建的村采用货币补贴的办法在经营性公墓安葬,其补贴费用统一按照3000元的标准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以上方案建议区政府根据《湖北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协调土地、规划、发改委、财政、民政等部门给予政策支持。

7、批准设置民政局党组,重视民政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 民政部门职能很宽泛,特别是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优抚安臵、双拥工作、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防灾救灾等工作涉及面很宽,全省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的党组织设臵都是党委或党组,为有利于工作,请求批准设臵民政局党组;民政工作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近年来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造就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民政干部职工队伍,民政工作多个亮点工作为我区争了光,为困难群众谋了利,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我们提请区委区政府重视民政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交流,解决常年工作在民政一线优秀民政干部的身份待遇和职级待遇问题。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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