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在校证明(定稿)

2020-03-02 18:19:0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在 校 证 明

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男(女),身份证号为,是我校级专业班学生,学号,该同学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已在学校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每学年学费元、住宿费元 。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未在高校所在地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 特此证明!

系院(签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学校账户名:南昌工程学院

帐号:36001050400050001981

开户行:建行洪都支行

注:此证明只限我校全日制学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手续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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