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1 20:15:5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离婚起诉书
原告:刘东,1981年9月29日出生,联系电话:13214837747,常住户口所在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银定图镇前进村三社。
被告:马计,1984年10月28日出生,联系电话:13484789737,常住户口所在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银定图镇协成桥村五社。
诉讼请求:
一、要求与被告离婚。
二、女儿随原告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抚育费元。
三、财产分割
1.订婚前:买衣服6000元、彩礼2000元、喝酒探话2000
元,小计10000元。
2.压房钱和大包66000元,一直没有花一分钱,结婚后的
生活开销一直由刘东开的修理铺支出。
3.结婚后财产,奥拓车一辆,电冰柜一个。
要求被告返还压房钱和大包的66000元。其他财产依法分割。
四、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05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2006年1月登记结婚,2007年月生育一女姓名刘亚希。没有共同语言,双方感情不和,经常争吵,女方有暴力行为,殴打男方等原因,夫妻感情破裂。
201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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