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2020-03-02 22:55:0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医院物价管理体制

第三章医院物价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第四章医院专职物价员工作职责 第五章医院各科兼职物价员工作职责 第六章医疗服务收费计算机操作管理制度 第七章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管理制度 第八章医药收费投诉制度 第九章物价管理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健全我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 强化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推进医院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使医疗服务收费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根据国家及省、市、县物价管理部门有关物价管理政策、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物价管理制度。

第二章医院物价管理体制

为加强我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力度,我院医疗服务收费工作实行三级管理 , 各部门互相监督、密切配合,为提高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工作质量努力工作,充分保证国家及省、市、县的物价政策和法规在我院的贯彻落实。

一、医疗服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

二、专职医疗服务收费管理部门(收费管理科)

三、科室兼职物价员(科主任、护士长)

第三章医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要求全院上下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的物价政策法规及省、市、县、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意识。以诚信为本,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

二、宣传医疗服务收费政策,组织职工学习医疗服务收费知识及有关规定,使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制度得到完善。

三、建立健全医院三级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组织,分工明确、奖罚分明、抓好落实。适时召开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工作会议,听取收费管理科及个临床科室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小组的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情况汇报,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布置、监督、检查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对全院的医疗服务收费管理进行宏观控制。

第四章医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物价政策法规,掌握物价收费的有关规定及知识,熟悉并严格执行《张掖市医疗服务价格手册》。负责制定医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二、通过本院联网计算机,根据《张掖市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维护调控全院各项医疗收费价格。

三、负责“新增医疗项目”、“新增一次性医疗用品”、“新病房床位和特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申报及“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备案工作。

四、深入科室指导科室兼职人员工作,并按月抽查各科室医疗服务收费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五、督促药剂科兼职物价人员维护好药品库,根据规定和通知,及时对药品价格进行调整。

六、负责处理群众因医疗服务收费问题的来信来访。

七、协调上级主管部门、患者与医院之间、医院内部科室与科室之间有关医疗服务收费方面的工作联系。

八、对违反医疗服务收费政策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定期上报医院行风办,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医院兼职物价员工作职责

一、积极贯彻医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制度,熟悉掌握并认真执行《张掖市医疗服务价格手册》。

二、根据《张掖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对本科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错收、漏收和滥收费情况发生,在此基础上,临床科室物价员应积极配合医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小组每月对本科室抽查病历2-5份,科室自查医疗服务收费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把自查材料(病人费用清单和检查整改报告)按月上交给医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负责本科室新增医疗项目及医用耗材的相关资料搜集、整理,以便医院收费管理科及时送交物价部门审核。

四、积极配合医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对本科室医疗服务收费工作进行检查。 第六章医疗服务收费计算机操作管理制度

一、信息设备科负责全院计算机联网、调试及操作培训工作。

二、住院处、门诊大厅分别配置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电子显示屏或自助查询机,由信息设备科负责调试及维护。

三、在计算机操作中新增医疗项目的输入及“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价格调整只授权给院物价办公室,严禁其他人员进入计算机的“价格管理”系统。

四、收费处收费员及病房输机员应严格根据物价政策相关规定按医嘱收费。不得多收费、比照收费、擅自分解收费。

五、各临床科室应做好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对工作,要求做到对每一出院患者医药费用进行复核,努力保证对每一患者的各项收费准确无误。

第七章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全院所使用并允许另行收费的医用材料一律由设备科统一购进,各科不能私自进货。

二、设备科购进允许另行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后 , 应正确及时地把材料的规格、产地、进价、应用于何种医疗项目等详细数据报物价办公室。

三、物价办审核此耗材可以另行收费后输入计算机价格管理系统。

四、一次性医用材料的价格调整只授权给院物价办公室,严禁其他人员进入计算机的“价格管理”系统任意调价。

五、收费处收费员及各科病房收费员应按物价规定按实收费。不得多收费或跨项目收费。

第八章医药收费投诉制度

一、严格遵守物价管理部门和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认真公正地记录、处理患者有关物价收费的投诉和来访。对各种矛盾和纠纷影响较大的问题及时向单位领导物价部门反映情况,给予病人满意答复。

1、患者在医院内部投诉的,由被投诉的科主任及兼职物价员予以解释答复,不能解决的由物价专管员负责协调解决。

2、上级物价部门转来的投诉意见或物价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物价员负责调查解决。

3、物价员对患者及家属的物价收费方面的投诉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要有投诉记录、答复意见和整改措施。

4、门诊大厅设投诉箱,投诉电话。

三、工作流程

1、热情接待投诉和来访

2、认真填写投诉内容

3、对投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4、重要投诉信访要请示领导

5、书写调查处理意见

6、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者

7、征求投诉者处理结果满意情况的意见

第九章物价管理奖惩制度

一、医院各项收费须按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应准确,不得多收费、少收费或漏收费,多收费的按多收费项目金额考核责任科室;少收费和漏收费的按金额赔偿少收、漏收金额。多收费、少收费和漏收费金额巨大(5000 元以上)的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加重处理。

二、严格按医嘱、护嘱收费,各种检查、治疗项目应在病历和医嘱单中都有记录,收费项目在病历中无记录的,每发现一次一项扣责任人或责任科室10 元。

三、如果发现多收费、错收费每发现一次扣10元,收费错误数额较大(5000 元以上)的每发现一次扣100元,故意乱收费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加倍处罚。

四、由于科室或个人行为造成上级物价部门对医院进行行政处罚和罚款,造成医院负面影响的,将按医院有关规定由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进行承担。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理。

五、认真遵守各项物价政策、法规,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者,将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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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山县医院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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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

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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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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