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大家谈第七期资料整合

2020-03-01 18:11:5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有事大家谈第七期资料整合

——疫情信息公开这十年

片花:

事件进行时:

1、隐瞒不妥,非典后及时消息始见天日;坦诚相待,禽流感最新情况不再封锁;总结这十年,疫情信息公开又将路向何方?(少婷)

2、粉碎谣言,平息恐慌,疫情公开十年历程;加强立法,广开渠道,信息共享走向均衡。从非典到H7N9,疫情公开如何影响公众?(艺雯)

小结:

1、公开风渐兴,小有成就应鼓励;完善路漫漫,上下求索寻新知。再十年,愿疫情信息、公开成常态!(少婷)

2、有选择,有重点;保障公民权利,满足信息需求;提高公信力,信息公开任重道远。(艺雯)

资料:

一、新闻引入

3月31日新京报消息称:上海和安徽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其中两例死亡,另一例安徽患者病危。3例患者的具体感染来源尚不清楚。国家卫计委表示,此次人感染的H7N9禽流感病毒,是全球首次发现的新亚型流感病毒。

关于H7N9的消息不断由政府发布,各种预防小知识也从各种媒体中发布出来,公众普遍感受到今年的疫情信息发布速度较快,与2003年的SARS相比有很大进步。那么在疫情信息公开上,我国这十年都走过了哪些历程,有何意义,还有什么提升空间?(往下看~)

二、SARS疫情信息公开回顾

2003年春节刚过,广州就已经出现了市民抢购白醋、板蓝根的恐慌,但官方并没有任何权威的相关信息发布,甚至广州媒体接到通知,要求严格遵守新闻纪律,不得擅自对“非典型肺炎”进行报道。各种“怪病”流言便通过短信、电话等四处扩散。

2月11日,在疫情已出现近3个月后,广州市政府和广东省卫生厅才分别召开新闻发布会,并解释说疫情已经得到控制,但是疫情的相关资料,如传染性、临床特征、治疗手段等却并未广泛告知。全国其他地区没有采取什么针对性措施,非典开始走出广东,并在北京集中爆发。

4月3日,时任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在新闻发布会上仍声称“中国是安全的”。

情况在2003年4月20日迎来转机。当天,张文康被免去卫生部党组书记的职务,孟

学农被免去北京市委副书记的职务。同一天,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关于非典疫情的新闻发布会表示,北京疫情已经很严重,非典有漏报问题。截至4月18日 ,北京已确诊非典患者339例,这个数字是前四天公布的数字“37例患者”的近10倍。自此之后,信息的闸门才一下被打开,各种报道山呼海啸般涌来。

三、十年来的转变

 立法加快:

中国卫生部2006年5月制定并印发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严格要求在发现感染SARS和高致病性禽流感这样的病例时,要在限定的时间内报告。

关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年至2010年)首次提出,要保障公民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07年10月的中共十七大报告在更高层次强调指出,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07年11月起颁布实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删除了有关新闻媒体不得违规擅自发布突发事件信息的规定。

而2008年5月起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旨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它要求政府主动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

另外,中国还决定像禽流感这样的疫情信息不再列入国家秘密。如今,中国政府已经建立了全球最大规模的传染病监控和报告体系。

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国新一届领导人亦多次对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出新的具体要求。

不过,中国官员坦承,当前的具体工作中还有不足之处。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梁万年说,我们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基层发现、诊断和治疗病人的能力要增强。

 新闻发言人制度:

非典结束后的当年9月22日,国新办在北京顺义举办了后来被称为新闻发言人“黄埔一期”的第一期全国新闻发言人培训班。随后各个地方开始设立新闻发言人。据报道,至2010年底,中央13个部委、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党委,都已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并建立起新闻发布制度。

 政府应急办:

自非典后,政府开始设立应急办等相关部门,开始重视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以青岛为例,2006年,青岛市应急办成立。现在,在它的官方网站上,已经有了三十多份应急预案,基本涵盖了公共突发事件的各个方面。

 目前政府发布疫情信息的渠道:

 新闻发布会

政府部门就具体事件主动召开发布会,是目前较普遍的方式(2003年4月到6月24日 卫生部连续举办67次新闻发布会,是举办发布会最密集的时期)。

 政府网站

通过官方网站公布政务信息并提供服务。诸多部门也陆续开通官方微博。

 服务“窗口”

 公共服务大厅窗口,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等方式,提供对应信息。 移动通讯 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就具体议题向市民提供信息。 政府出版物 包括书籍,办事手册、服务手册等,集中提供领域内信息。 依申请公开

相关政府部门按公民、法人以及相关组织的申请,公布被申请的相关信息。

疫情信息公开的好处是一举多得:满足公民信息需求,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体现,减低人们感染病毒的可能,同时还为医疗机构有效控制病情提供帮助。

这种转变也是政府“以人为本“的体现,有利于提高我国的疫情控制能力。  转变的意义

四、中国公民知情权情况介绍

目前来说,我国现行宪法没有直接规定公民的知情权,只是仅在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知情权的必要性:建立知情权制度是保护公民自身利益的需要。公民及时了解社会上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事情,从而了解自己的地位,然后对自己的生活做出相应的安排,趋利避害,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20世纪初,法国思想家黎朋在《论从众》中谈到:普通民众容易受到各种谣言的暗示,从而无法用自己的理性和识别能力作出判断,社会学上有一个名词叫“群体极化现象”,意思是一个人的某种情绪和思维倾向在集体环境的传递中会被放大,恐惧心理在从传递过程中会被无限扩大,从而变成群体的集体恐慌氛围。社会心理学家方文也指出:政府在面对一些如灾难或公共安全的一些传言时,应该把来龙去脉告诉公众,这是透明的政府从保护每一个民众的角度应该做的,也是有效消除传言的最好方式。

五、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对疫情信息公开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

(四)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动物疫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统计信息等政府信息,

(六)行政机关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在SARS时,政府采取内松外紧,不向外公布是怕引起慌乱,与本条有关?定性错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主席令第十七号)

第三十八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

六、如何完善疫情信息公开制

虽然这次的疫情信息公开比较及时,但仍有人有疑问——为什么在第一例死亡3星期后才正式发布消息,虽然这有人分析这并非政府故意隐瞒,而且这看来这更多地与实验室和流行病学分析难度有关,但是很多民众认为三周还是有些长,而且,中国官员坦承,当前的具体工作中还有不足之处。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梁万年说,我们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基层发现、诊断和治疗病人的能力要增强,比如在各个医疗机构(不论大小)建立全面联网系统,使得上报时间缩短。

另外,我们目前的我们目前的疫情信息公开还只是一种办事型公开,公开什么,怎样公开,何时公开,完全由政府机关决定,尤其在公开什么上,从我国法律上来看边界模糊,在前些年政府还将疫情视作国家机密来看,政府的裁量权过大,使得公众只是被动收益者,并无参与感,这也是到目前为止虽然信息公开比较及时到位,但仍然有很多谣言使得大家很惊慌,甚至对政府公开信息表示怀疑。

公开方式的多样化,现行政务公开多局限于通过印制小册子、召开记者会、新闻发布会,办公场所的上墙公开等传统方式公开,不利于民众方便、快捷的获取政务信息。建议通过建立健全政府公报,提供政务信息公众阅览场所,完善政府信息网站(目前的网站作用不大,信息更新不及时,无法满足需求,如北京卫生局)等方式广辟公开渠道。

目前政府与媒体的合作仍需加强,我们应教授民众不仅要懂疫情从何而来、怎样预防、还要向民众介绍突发情况怎样解决,并且时间上还需更加及时,民众看到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与民众并肩战斗毫不隐瞒的态度会更踏实。

政府方面在权衡传播及时和传播准确的问题上仍需多思索,怎样才能做到既真实及时又不引起恐慌。

七、微博大家谈

@荒芜后是希望:刚想起来我和倩倩对于信息公开的争论,她说非典时国家的隐瞒可能也是

害怕民众恐慌,这个存在一定道理。现在想一下觉得信息公开代表一种态度,不公开就会有谣言,谣言也会让民众恐慌。再往深里想,有疫情你不公开,有贪污你不公开,这那的都不公开,国家如何取信于民?这是不是更大的恐慌?

@总是梦游的鱼:禽流感就传染了20几个人,除了疾控机构需要高度重视并及时公开疫情之外,真得需要如此害怕吗?现在媒体天天连篇累牍的报道,除了制造人民恐慌和让养殖禽类的农户破产之外,我想不出还有什么作用?现在的媒体除了用一副为民请命的嘴脸博取眼球之外,还会干什么?

@叫木鱼的小强:死猪、死鸟、死鱼、死人,疫情阴霾笼罩之下,恐慌的联想在蔓延,敏感的公众神经已经承受不起。绝对的透明公开,才能让公共行政取信于民,恐慌舆论止于对公榜告示的信任。

@江南DE印象:理性认识,适当预防;公开透明,上下通畅,坦诚质疑,科学管控;我们有十年非典的教训和疫情宝贵经验,恐慌胜于病毒,自我做起,渐渐自会远去。

嘉宾采访提纲:

1、政府在调查疫情和发布消息的过程中是怎样运作的?

2、政府在比较被动的公开信息时是基于什么考虑?

3、政府的及时通报疫情信息和及时上报世卫组织这样做是否对全球的疾病防控有一定的意义?

4、政府信息公开从被动变为主动的转变是为什么?如果说政府的信息公开是一种民主的进步的话,政府在未来还可做哪些改进?

电话采访提纲:

1、就这次H7N9 而言,现在的疫情公开情况处于什么阶段?

2、之前公开疫情信息(对于医院而言)有哪些阻碍?

3、对待疫情公开透明化的看法

4、现在没有研制疫苗,给早期患者服用达菲,和抗击非典时使用药物一样,是否代表了疫情的可控性?(这个问题可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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