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6:10:0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评模评先评优实施办法
为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开拓进取,奖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积极向上的教学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执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5、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出色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6、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二、有以下情况者,不得评先评优:
1、“六一”表彰以上学期期末成绩为依据,教师节表彰以一学年成绩为依据。教学成绩名次分、进步分两项都为最后两名的,不能参加评先评优。
2、专任教师所任学科在市级期末抽考中,名次位于同类校6名以后的,不能参加评先评优。
3、教师所任学科在镇级平时组织抽考中,成绩评定为差的,不能参与评先评优。
4、班级学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被上级通报批评的,不得评先评优。
5、《内黄县教育工作评价细则》文件规定不得评为优秀的。
6、本年度未能符合评先条件的教师,年度考核不能参与评“优”。
7、有高级先进的不再评更低级的先进。
三、评选名额分配方案
1、教师年度考核优级指数,低中高年级分开, 语数 与综合科比例适当分开,对教师进行综合考评,按量化考评择优推荐。
2、在评选过程中,各校必须严格把关,不符合评先条件的,宁缺毋滥。校先进指数按在职教职工的10%择优推荐。
五、评选办法
1、“评先评优”以《梁庄镇第四中心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办法》为依据,按量化考评择优推荐。
2、“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按《梁庄镇第四中心小学班主任考核办法》为依据,按量化考评择优推荐。
5、公示:经审查后确定的初步先进个人名单和参评材料向全校师生公示三天。
6、学校确认:经公示,确定对先进人选和参评材料无异议后,先进个人名单由学校“评优、评先、评模”领导小组予以确认;并向全校师生公布。
六、附则
1、本规定自2010年3月 3日起执行,学校以前的相关规定自行取消。
2、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教代会,教代会休会期间授权校务会负责解释。
梁庄镇第四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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