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23:45:5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领潮水晶品牌营运中心
领潮品牌推广合作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中山市古镇领潮水晶灯饰品牌营销部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领潮品牌推广合作协议。
一、甲方权力和义务:
1,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品牌推广经理。在协议期间按公司规定自主经营领潮品牌推广业务,若因业务发展需要可申请扩大业务团队,但团队经营和管理由甲方自负。
2,甲方要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全力维护领潮品牌形象,协议期内不得从事其它经营事项。全年必须完成十个加盟商任务,若超额完成,乙方可以扩大甲方推广区域。
3,甲方按公司要求,严格填写行程表且按时向营销中心汇报业务进展情况。按营运中心要求执行广告宣传、业务推广等活动。
4,甲方发展加盟商从推广到加盟商开始营业完成工作,余下工作由品牌营运中心跟踪服务。但加盟商在经营过程中反馈到甲方的问题,甲方也要及时反馈到品牌营运中心。若营销中心在广告宣传产品质量、产品发货、技术培训、售后服务有不足之处需及时反馈。
5,甲方必须认真调查加盟商情况,不允许哄骗客户加盟,资料上报营运中心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批准加盟。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在甲方推广区域内,在未终止协议情况下,不得另行安排他人从事品牌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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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业务。
2,乙方严格监督甲方业务进程。若进程缓慢或不能按时完成推广任务,乙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若甲方长期不提供行程表,乙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若甲方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乙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
3,乙方全力做好产品宣传、质量保障、产品配送、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4,乙方按协议每月30日前支付甲方推广费用、若无业绩则不予支付,前期费用由甲方自理。
5,乙方支付甲方费用标准为:加盟形象店支付推广费用20000元/家,另报销差旅费4000元/家,加盟专卖店支付推广费用5000元/家,另报销差旅费1000元/家;加盟专卖区支付推广费用2000元/家,报销差旅费400元/家。
三,特别约定:
1,关于形象店、专卖店、专卖区的标准附后。
2,合同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协议期内发生纠纷,若不能协商解决向湖北宜城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其它事项:
1,未尽事宜补签协议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201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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