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设计带头人管理办法

2020-03-01 19:52:2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科研设计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公司科技进步,实现公司“九五”科技发展规划,在本世纪末,把公司建成一个专业特点突出配套,人才结构合理、成果转化显著、技术与管理水平先进,以科技为先导的产业集团,培养选就一支思想过硬、业务水平高、专业配套、结构合理的高层次专业技术带头人队伍。根据《关于培养和选拔学科带头人工作的意见》(中石化[1996]人技字文 150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设计学科带头人(以下简称学科带头人)是指在公司科研开发、工程设计、等领域长期从事技术工作,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广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精通科研设计工作全过程,能站在科技前沿承担技术开发重任,指导本学科的科研设计工作、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新动向、开拓科技新领域、对推动本专业技术进步起带头作用的技术专门人才。

第三条学科带头人主要负责承担本专业(学科)技术开发或技术攻关任务,对重大技术问题起监督、保证作用,同时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

第四条学科带头人可按行业成立专家组,专家组主要根据生产科技开发需要组织开展科技工作。参与确定本专业研究方向,组织对公司重大技术项目进行攻关。

第五条公司技术主管部门负责明确各专业组的科研开发和技术攻关项目;公司科协负责组织进行学术和技术交流工作;公司人事(干部)部门负责学科带头人的选拔、考核等组织工作。

第二章确定的范围

第六条公司主要在科研开发、工程设计行业中长期从事科学研究和工程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范围内确定一定数量的学科带头人。

科研行业主要指公司研究院、树脂所、炼油厂研究所等能独立承担科研项目的单位。

工程设计行业主要指设计院、炼厂设计院等能够独立承担工程设计项目的单位。

第七条科研学科带头人应从作为后备培养对象的课题带头人、专业带头人中选拔确定。

工程设计学科带头人应该从作为后备培养对象专业设计带头人、装置设计带头人中选拔确定。

第八条确定的专业范围主要包括:石油加工、工业液化、精细化工、高分子合成、化学工程、塑料加工应用、环境工程、仪器分析、测试、计算机开发应 1

用、化工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工民建等专业。

第九条确定的专业数量主要依据专业技术含量和专业地位,第八条中确定的每个专业中确定学科带头人1-2名。

第三章确定的条件与程序

第十条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二)热爱石化事业,具有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艰苦奋斗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以及未来培养方向相同或相近,在本专业高级技术岗位受聘五年以上。

(四)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进行科研开发和数据处理,有较高外语水平。

(五)系统地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精通业务,学术上有较深的造诣;具有深厚的基础理论,广博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公司本专业(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威望,对本专业的技术领域有深入的、创见性的研究,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或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三篇以上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的学术论文或专期,其学术水平在公司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

(六)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的技术状况,能分析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能创造性地解决本专业重大的、关键的科学技术问题,具有指导和主持完成科研和工程设计项目的能力,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有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成果奖(前三位)或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两项以上发明专利,并通过应用开发,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者在石化系统内有一定影响,对推动公司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被同行所公认。

第十一条学科带头人确定的程序:

(一)由所在单位推荐,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对被推荐人进行全面考察,整理出详细的考察材料,主要包括现实表现和对照学科带头人的条件写清考察对象所符合的具体条款,填写《公司学科带头人推荐表》(附后)一式三份,上报公司人事处。

(二)公司人事处审查资格,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提出建议名单,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三)确定学科带头人的工作目标,内容主要包括:

⒈技术工作目标及奋斗目标;

⒉学术和技术交流任务;

⒊培养后备人员任务等。

(四)选拔确定的学科带头人,由公司颁发聘书并发给一次性专家津贴。

第四章职责与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各直属单位行政领导要保证学科带头人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利,遇重大技术问题或确定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和处理重大技术问题时要注意征求学科带头人的意见。

第十三条学科带头人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公司生产科技发展和现实需要,提出本专业(学科)的研究方向,参与制定本专业(学科)的发展规划。在分析研究国内外本专业技术现状的基础上,选定研究课题和承担工程设计项目。

(二)在本专业(学科)前沿进行开拓性技术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科研设计项目或技术攻关项目的研究工作,不断地开发新的科研成果。

(三)针对本专业的重大技术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有计划的进行处理和解决。参与本专业重要技改项目的立项和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的方案的制定。

(四)定期综合报告本专业(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和研究国内外的先进技术,针对公司的技术现状,提出改进建议,通过学术讲座等形式进行技术交流。

(五)参与制定本专业后备人员的培养规划,主动承担对中青年技术骨干的培养任务,在每个目标期内要完成2名对象的培养任务,使其在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上均有较明显的提高。

第十四条学科带头人的主要权利:

(一)参与所在单位针对本专业(学科)开展的重大技术活动,对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研究课题的确定有建议权。

(二)针对本专业的重大技术问题发表意见和提出解决方案,对本专业重要技改项目的制订技术攻关项目的方案有建议权。

(三)参与安排本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技术交流、进修等,对后备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有建议权。

第六章考核与管理

第十五条学科带头人纳入目标管理,任期为三年。目标期满由公司人事(干部)部门负责,技术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协助对学科带头人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第十六条考核内容要根据学科带头人的工作特点、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工作目标任务确定。主要从工作业绩、业务能力、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工作业绩方面:在科研开发和工程设计管理工作中,根据公司生产科技发展需要,选定研究课题和参与技术开发,组织参与实现工业化生产方面取得明

显经济效益,科技成果

及获奖情况。

(二)工作能力方面:对党和国家有关科研政策、法规有全面正确的理解;能预测主要科研领域的近期发展趋势、根据技术市场的发展趋势,正确选择科研课题的主攻方向;能提出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科研课题;能对在科研开发、中间试验工程设计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主持参与科技成果的鉴定并作出准确的评价;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进行科研开发和技术管理工作情况。

(三)理论水平方面:扎实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精通石油化工与有机化工工艺、塑料工程、化工机械及设备设计等科技开发、工程设计专业知识情况;迅速地从国内外文献资料中获取最新技术信息,启迪科研思路,准确审定科研课题和充实继续工程教育内容、写出有建设性的研究报告,能从科研技术报告、试验记录中得出正确科学的结论。

(四)工作态度方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管理工作政策、法规、规范及有关的技术标准;服从组织分配,对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等情况。

第十七条 对公司学科带头人每年考核一次,与公司年度专业技术干部考核一并进行。

考核工作按照《齐鲁石化公司专业技术干部考核、聘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齐鲁石化[1997]人字27号)并结合学科带头人工作特点进行。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听取分管领导、总工程师及学科带头人所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要注重对工作业绩和能力水平的考核,对学科带头人做全面、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

第十八条为了建立公司学科带头人专家队伍,保证科研一线专业技术力量相对稳定,对在任期内的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不得调离科研岗位,调离的不再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九条学科带头人在任期内出现以下情况,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上报公司人事处审批调整,取消学科带头人资格。

(一)不胜任学科带头人工作的;

(二)不履行培养后备人员义务的;

(三)因身体原因连续八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四)重大技术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五)受到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的。

第二十条建立学科带头人联系制度,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同学科带头人的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学科带头人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每年填报公司统一印制的《学科带头人工作情况调查表》(后附), 及时反映学科带头人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公司人事处负责监督、检查落实,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十一条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部门要及时整理建立学科带头人业务考

绩档案和后备人员档案,档案材料包括近年来在学术技术业务方面所取得成就、获奖及发表的论文、著作、技术评定和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情况,上报公司人事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公司科协要充分发挥各专业学会的作用,采取举办学术讲座或其它形式,组织开展技术交流活动,所在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并保证学科带头人参加学术交流的时间,学科带头人在安排技术攻关项目和参加学术交流、出国培训、考察培训时要优先予以考虑,所需经费应予以保证。

第七章后备人员选拔与培养

第二十三条建立后备学科带头人队伍,把后备人员的选拔和培养纳入人事管理的正常工作。后备人员要从政治素质好,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技术骨干中挑选。后备人数一般按 1:2的比例选拔配备。确定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从后备学科带头人中选拔。

第二十四条对后备人员的培养要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公司与本单位培养计划相结合,重点加强对知识、能力的培养。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纳入公司和单位年度培养计划共同培养

(二)通过承担国家、中国石化总公司或本单位的科研课题工程设计项目,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成长。优先安排的培养对象参加国际技术交流、优先选派赴国外进修,有计划选送安排工程硕士、博士研究生进修和博士后研究。

(三)重视对培养对象的理论培养及知识的更新,采取自学为主、业余为主、短期培训为主的方式,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加强本专业所需的高新技术知识的培训,并根据需要对有关人员强化外语和计算机培训,以适应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需要。

(四)加强岗位轮训,不断拓宽知识面。对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对象,要适当安排不同研究课题、工程设计项目的锻炼。

(五)积极推选、吸收培养对象参加各级各类学术团体和院内的技术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科技评奖机构等,使他们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同行,扩大信息来源。

(六)所在单位与学科带头人签订培养合同,要明确培养的任务、目标以及单位所承担的事项等。

第二十五条建立学科带头人助手制度,从后备人员中确定1-2人作为后备学科带头人的主要培养对象,给学科带头人担当助手,要把培养、发现人才作为考核学科带头人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公司学科带头人推荐表》(附后)由公司人事处统一制发。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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