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8:04:3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附件7
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
承诺书
根据编号 SZWY01SG1020024 合同的约定,我单位向 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提供了工程结算资料和相关附件(详见资料清单),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送审结算书中所有清单项目均是在轨道公司指令下,由我单位(或分包单位)实际施工完成,变更减少、甩项、漏项之项目均未计价,如审核发现有上述情况愿意承担同等金额的罚款。
2、提供的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结算资料、采购设备及主要材料合同、清单、发票及出入库资料;设计变更、签证资料及竣工图等资料是真实、合法、完整的。
3、与竣工结算有关的资料已提供齐全,资料内容是完善的,除业主或造价咨询审核单位提出外,今后不再提供资料。无依据、依据不足部份不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
4、在收到《工程结算评审结果征求意见联系单》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上述承诺,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 字): 项目经理(签 字):
承诺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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