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2020-03-03 04:50:4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1.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公路工程 1.2.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主要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应急准备等,以及必要的安全评价、工作主体职责

2.1.公司、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保证本级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有效实施。

2.2.公司、分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实施进行监督、审查、考核。 2.3.公司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按权限审批相关使用手续,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同时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情况进行年度汇总分析,并应及时调整安全生产费用的比例。

2.4.公司、项目部财务部门应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资金到位。

2.5.各责任单位按实际需要申请、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按使用计划组织实施。 2.6.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是项目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之一。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排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考虑安全生产费用计划。

3.特殊工程另行计提。

3.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的依据

3.1.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省、市关于工程造价相应的取费标准。 3.2.根据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公司发展需要应采取的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和职业健康危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措施。

3.3.施工过程中安全防护用品、装备、器具及设施的采购、配置和更新,安全生产环境条件的改善。

3.4.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辨识的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因素,对可能造成工程事故和职业健康危害所采取的防治措施。

3.5.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由于技术和设施原因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因素及危及职业健康的因素。

3.6.在安全技术方面的科研、新成果和合理化建议。 4.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编制的内容与管理 4.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4.1.1.各项目部在施工预算编制完成后,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及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划。 4.1.2.各基层单位项目部以每月向公司安全部上报的计划产值为基数,根据不同工程类别,对照规定计提比例,分别计提各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金额,各基层单位各项目建立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台帐。

4.1.3.当月实际产值大于计划产值时,项目部应在实施过程及时按工程实际产值进行安全生产费用追加。当月实际产值小于计划产值时,项目部可在实施过程按工程实际产值进行安全生产费用核减。

4.1.4.公司资金中心根据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划金额,先行予以支付。 4.1.5.各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应由项目部统一管理与投入。当因特殊情况,分包合同中已包含安全生产费用时,项目部需将安全生产费用单独计算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对分包方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与考核。

4.1.6.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按照编审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将安全技术防护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搭设完成后,投入使用前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对防护措施实施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应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对拒不整改、擅自展开施工的,有权责令其停工,不听制止的要在一天内向分公司安全部门领导或分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汇报,并有权拒签次月的安全费用计划申请。 4.1.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坚持“专款专用”、“谁的资金谁使用”的原则,用于支付各基层单位的项目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入。

4.1.8.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选定应由分公司或项目部提出,对单项投入超过20万元或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组织工程、技术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当发现防护措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或未满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时不得开工,应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擅自展开施工的,有权责令其停工,不听制止的,要在一天内向公司安全部领导或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汇报,并有权拒签次月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划。

4.2.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项目概况及施工现场特点。 2.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3.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和预期效果。 4.安全措施费用预算。

5.预计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4.3.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的管理:

1.经批准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凡需要改变计划内容时,要专题书面报告公司主管领导,未经同意的一律不得任意改变。

2.在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工后,应组织技术、质量、安全、工程、材料、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和必要的技术性能鉴定。

5.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及费用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5.1.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5.1.1.购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5.1.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5.1.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5.1.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1.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各作业工种按照《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的相关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5.1.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5.1.7.安全生产使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5.1.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5.1.9.安全管理人员及隐患排查小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5.1.10.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不在以上范围,由公司、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产生的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如: 1.办公用品费。专指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办公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办公设施配备费用。

2.奖励费。指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资以外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所支出的费用。

3.其它费用。指在招投标时不可预见的,在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与监理人认可,可在安全生产费中列支的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6.分包方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6.1.在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方案,报项目部批准后实施,并由项目部支付所需费用。

6.2.分包单位施工应按《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各项安全技术规范、规程和政府安全文件要求,保证每项工程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专项使用。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安全施工标准化工地标准或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6.3.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不服从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分包单位,对接到安全生产违章处罚通知书或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拒不签字、接收;对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后未达到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整改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工程竣工后,剩余安全措施费将扣回项目部。

7.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7.1 监督管理

8.1.1各分(子)公司应根据公司职代会下达的产值指标及生产经营实际,按照不同工程类别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年度财务预算费用。各项目逐月按生产进度计划安排及安全技术防护措施预算费用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报公司资金中心专户控制、专款专用,并将安全生产费用清单报公司安全部备案。该费用的使用单位必须购置、使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用品、用具,在财务管理中按照附表2单独列出安全生产费用清单备查。

7.1.2安全生产费用实行报销制,每月月末前各项目将当月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凭证报分公司安全部门及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审核批准后到财务部门报销,并将各项目报销费用清单报公司安全部备案。公司安全部结合各项目当月施工产值与安

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进行审查,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严重不足的,责令责任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经核查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者视为安全事故依法依规对分公司、项目部责任人给予处理。 7.1.3安全生产费用报销,外购物资及安全防护用品凭购买发票报销,租赁物资凭租赁结算凭证报销,教育培训、培训资料费用凭发票报销,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拆除的人工费用及文明施工费用凭按程序审核认定的结算凭证报销,安全管理人员、隐患排查小组人员、现场保洁人员、现场保卫人员工资凭审核批准的工资表报销。

7.1.4为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按规定足额投入使用到位,不能按照规定提取标准比例投入者,年终余额部分将全部收缴公司安全部,并按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对分公司、项目部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7.1责任追究

7.2.1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未依法保证下列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1.未按规定缴存和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2.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3.国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7.2.2 项目部负责人应保证安全施工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受到当地政府、上级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对项目负责人处两万元的罚款。 7.2.3 公司安全部不定期对各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当发现存在因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引起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将对现场专职安全员罚款500元,同时对分公司安全科长罚款1000元,并有权拒签次月安全费用申请。 7.2.4 安全生产费用必须按规定比例提取,按规定范围使用,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违者除依法追究责任外,将在下一个月扣除被骗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并按照骗取费用的5~10倍予以处罚。

7.2.5 如因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导致发生安全事故者,除全部收缴余额部分外,按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对分公司、项目部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并按照公司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分公司、项目部相关领导的责任。触犯法律的,国家司法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7.3 各分(子)公司、项目部应建立年度、月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计划,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清单台账,公司安全部、分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考核。 附表

附表1:安全防护措施项目清单。 附表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 8.本制度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6.《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办[2005]89号)

7.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8.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doc》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