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管理制度2 .5.6

2020-03-02 21:00:0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四川省彭山仁和源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司机管理制度

一.目的:完善司机人员行车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质,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化,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维修成本,延长汽车使用寿命。

二.范围:本公司所有车辆。

三.司机工作规定

3.1 车辆由生产(市场)部全面负责管理,并设册登记。 3.2 司机上下班须打卡,不出车需按正常上班时间打卡。

3.3 上班时间,如不出车时,司机须在所属科室待命、但不影响他人工作,车辆应停放在公司内指定位置。

3.4 司机人员接送来宾,应具备基本礼貌礼仪,以将客人送到目的地大门口为原则,不得将车辆未驶进目的地即让客人下车步行。

3.5 严禁在公司区乱鸣喇叭,影响正常生产。

3.6 行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由行车司机本人自理,另外本公司还要给予相应处罚。

3.7 司机保证手机常开,本公司电话要马上接听,不能随意更改号码。 3.8 司机应利用空闲时间保养车辆和随车用具(货车紧线器、绳,篷布),确实需进厂维修,需提前一天写申请。

3.9 司机证件年审自行办理,节假日司机轮流值班。

3.10 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及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生产部(市场)相关负责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转移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3.11 车辆各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车管所受检,如年审、季审(二保),逾期未办理受处罚,其费用由司机人员自行负担。并处以负责人小过以上处分一次。

四.司机行车规定

4.1 申请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天填写派车申请单(临时、紧急情况除外),经部门经理核准后,交生产(市场)部批准方有效。

4.2 生产(市场)部派车原则以派车单送达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的轻重缓急程度安排车辆。

4.3 车辆返回后或出车前半小时,司机人员需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油、水、电等),以确保车辆安全正常运行。随车人员不得随意支配司机变更路线,延长工作时间,增加运营成本。司机对超出派车单范围内用车有权提出自己的建议。

4.4 司机对自己所驾驶车辆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确保出车时证件齐全。

4.5 司机行车外出,凭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的车辆放行单交公司保安(门卫)确认登记签名后放行,未经核准,不得私自开车外出,否则按有关规定罚款。

4.6 车辆钥匙及各种行车证件由生产(市场)部统一管制,派车时应分发到人。

4.7 外出行车时,车辆如在核签的时间内不能及时返回,行车司机需及时通知生产(市场)部,以于安排工作。

4.8 为确保夜间车辆安全,车辆返回后应停在公司指定位置并在保安(门卫)室登记。

4.9 司机人员每日行车须认真填写派车单和行车记录回馈情况栏,于次日9:00前交生产(市场)部审核作为油费、路桥费报销的依据,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4.10 夜间公司或宿舍出现突发事件需用车时,值班保安(门卫)报告市场部负责人,登记后可调度车辆,行车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或故意延误用车时间,并且需在第二天补签车辆放行单。

4.11 保安(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车辆进出派车单(或出门条)放行。

五.车辆保养规定

5.1 本公司所有司机应严格执行车辆保养规范,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5.2 司机全面监督车辆维修、保养、季审(二保)、年审工作。

5.3 对于车辆操控若发觉异常应立即检查,并以书面形式知会车辆负责人进行处理。

5.4 随时防范车辆配件失窃或损坏。

5.5 车辆随时确保车身外观清洁干净。

5.6 车辆每月按实际需求保养一次,司机需将车开至公司指定的维修点维护保养,若需更换汽车配件,需经车辆技术人员现场确认后方可更换,并将更换的旧零件带回公司。

5.7 车内应保持整洁,不得零乱堆置杂物。

5.8 所有维修记录应详尽填写,积累经验,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

六.派车作业规定

6.1 凡需派车部门,须提前填写车辆放行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交车辆负责人调派。

6.2 派车申请:

6.2.1 凡当天上午需用车部门,须于前一天下午17:00前将车辆放行单送交车辆负责人员。

6.3 派车原则(车辆调度应遵循的原则):

6.3.1 优先安排生产需用车部门。

6.3.2 一车多办事的原则,合理调配。

6.3.3 用车人员应按时返回,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派车人员。

6.4 派车人员安排派车后,应交部门经理核准。

6.5 经核准后,由派车人员通知司机出车。 七.车辆肇事管理

7.1 肇事定义:

7.1.1 汽车相撞或为他种车辆相撞,导致双方或一方有损害伤亡者。

7.1.2 汽车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他物品,致有损害伤亡者。

7.1.3 汽车行驶失慎倾倒,及他人故意置障碍物于路中撞及或倾翻,致人或车辆有伤亡或损害者。

7.1.4 汽车行驶遭受意外的事变,如公路、桥梁、涵洞、隧道突然崩塌,损坏致人或车有伤亡或损害者。

7.1.5 这里所称的伤害,包括足以致本公司遭受任何的轻微损失及请求保险理赔。

7.2 肇事的处理:

7.2.1 肇事发生后应迅速以电话形式通知直接负责之管理人员并妥善处理好现场。

7.2.2 司机直接领导人员接通知后,应及时了解事态发展,并酌情向部门经理报告,一般情况下应报警按正常程序处理。

7.2.3 尽量寻觅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清姓名地址。

7.2.4 在一天内以书面请求理赔及填写汽车肇事报告呈报直接负责人。

7.3 肇事过失的处分

7.3.1 肇事驾驶员除负责刑事民事责任,违章部分外的处分依本规定办理。

7.3.2 经本公司签订其应负肇事责任者按其肇事理赔数,依规定以过失处分。

7.3.3 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并即予解雇。

7.4 肇事赔偿:行车肇事责任判明后,如当事双方愿达成和解,得当场查明损害赔偿依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7.4.1 肇事责任属于本公司驾驶员的过失,其赔偿款项由保险公司承担,但若肇事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过金额由肇事司机负担。

7.4.2 肇事责任属于本公司驾驶员与对方驾驶员或第三者共同过失的,按各方应负责任之比率分担,其损害赔偿按照7.4.1办理。

7.4.3 肇事后对方车辆逃逸能制止而未制止,对方车号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责任无从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由肇事驾驶员负责按照7.4.1条款办理。

八.岗位职责

8.1 凭派车单出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公车私用或停车办私事而影响货物运输。

8.2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为保证公司货物正常运输,请假人须指定职务代理人并由代理人签名确认。

8.3 出车前检查:

8.3.1 行车前要坚持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水、轮胎气压、自动转向、喇叭、灯光等正常,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8.3.2 出车前搞好车容卫生,车外要擦洗干净,车内要勤打扫,不得有垃圾、杂物、保持车内整洁、美观,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处罚。 8.3.3 行车前可先启动引擎试运行,详细察看有无异常情况,一经发现立即报告。

8.3.4清点当次车载货物要与票据相符,货车拉货时须捆绑覆盖好。

8.4 司机不得借车给非驾驶人员驾驶,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当事司机负责。

8.5在任何情况下不能搭载亲属或第三方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机全部承担,同时也要按公司规定进行追加处罚。

8.6 驾驶人员应严守交通规则,违反交通规章者按交通规则办理,责任自负。

8.7 原则上司机为主送货人,随车人员协同工作,但遇到所送货品个人无法搬运的,可申请配备一名送货员。

8.8 司机于送货后当日或次日必须将客户签字确认的送货回单交给所属科室文员,如遇单据遗失等后果由司机负完全责任,且要如实填写回馈情况写明原因以便科室文员安排。

8.9 车辆回公司后,必须及时清理车内的杂物、货品,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车辆上不得留有货物过夜,一经发现,立即处罚,损失由当事司机全额承担。

8.10 回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位置,登记好相关数据并锁好方向盘、车门等,确保车辆安全。

8.11 认真执行车辆回公司制度,任何人员不得将车辆开回家中,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公司,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确认车辆在外停放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8.12 出车前严禁饮酒,行驶中注意力高度集中,严禁在行车时与随行人员谈笑风生。

8.13 司机须接受无条件接受调派命令,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如有意见应在执行任务后向相关负责人或上级领导反映。

8.14 为了随时保持良好的沟通与联系,司机的手机全天必须处于开机状态,并保证有充足的话费及电量。司机晚上必须服从加班。

8.15 司机个人素质:

8.15.1 司机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8.15.2 注意个人的言行,礼貌待人、微笑服务,绝不充许在客户面前影响本公司形象,否则重罚。

8.15.3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热情亲切,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遵守客户方的规定和纪律。

9.费用报销:

9.1 车辆加油必须统一使用加油卡在本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当天晚上加满油,以备第二天及时用车,

9.2 出差车辆的路桥费及加油费实行实报实销。

9.3 除指定车辆、路段外,原则上走高速,不得在指定加油站外加油,如特殊情况使用现金加油须上报主管部并开据发票,需生产(市场)部签署证明,否则不予报销。

9.4 出车费用申请负担,如属共同用车,科室派车人员有权视情况协调平衡,共同负担。

10.惩罚

10.1 在本公司规章制度范围内的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罚。 10.2 每月30日以前,司机应查询自己负责的车辆有无违章并及时处理,司机直接负责人负责监督。

10.3 如司机提出维修申请后,因相关负责人未认真对待而造成损失或违章事故的,每次对负责人罚款100元。

10.4 车容不整洁、没有对车辆及时清理罚每次罚款10元,车上存有货物过夜的每次罚款50元,有损失的按实际损失金额赔付。

10.5 司机没有履行应尽的职责造成客户投诉的每次罚款50元。

10.6 司机未做好出车前检查(如:缺水、油,电路故障等)处以每次罚款50元,损失由当事司机承担。

10.7 因管理及监控不力造成货物单据遗失、车辆损坏、丢失的,除追究主要责任人外,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10.8对不执行生产(市场)部工作安排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负责并每次罚款50元。

10.9保安(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车辆管理规定验单放行,违者必追究责任并每次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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