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平遥古训”

2020-03-03 09:16:4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有感于“平遥古训”

——检察机关自身公正廉洁执法之我见

纪 辰 张春华

【摘要】 “以史为鉴,传承文明”,古人前辈能够在科学技术相对落后的时代,比较科学的总结出如何严格吏治,并以对联等形式生动地表现出来,寓理于情之中,把教训寄予卧榻之侧,不仅体现出治吏之严,还时时刻刻提醒官员自警,洁身自好,这一切对我们今天搞好检察机关自身的廉政建设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关键词】 古训 公正廉洁 执法 洁身自好 古为今用

2009年春,有幸随队来到山西平遥古城观光,面对古老城墙的威严,明清时代吏制的严谨和独到,不由得感慨万千。尤其是古县衙的关于廉洁从政的几幅对联更是引人深思,发人深省。今日结合自身工作写下感悟,对从事检察事业如何公正廉洁执法应有警示和开导之用。

历年来,党中央、中政委、高检院多次提出“廉洁从政”、“公正执法”、“廉洁从检”的要求和号召,并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进一步约束司法工作人员的言行,防止司法腐败,以达到依法治国的社会基本需求,力求用公平正义来实现社会和谐。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强调公平正义的客观性和法律性,就是让公平正义的精髓渗透到法治实施的全过程,使公平正义的精神和价值通过司法活动得到实现、彰显和弘扬,使公平正义成为人民看得见、可以感受得到的结果。

公平正义如何实现?主要是通过执法者的执法活动来体现。执法者能够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使得社会矛盾能够在一定范围之内得到化解,让有错误的人意识到错误并心甘情愿地接受惩罚,并能够在内心里保证不再犯类似的错误,让委屈的人感到正义得到了伸张,权利得到了法律的保护,内心感觉到温暖。由此可见,执法者的执法思想和执法水平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这样,对执法者的要求也提到了一定的高度,由于社会价值得以实现的需要,规范执法行为、公正廉洁执法的呼声越来越被引起重视。

检察院既履行侦查、逮捕、公诉的执法职能,又肩负着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是实现公平正义的生力军。社会的需求,职业的需要,百姓的期盼,无不要求检察官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加强自身建设,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身正不怕影子斜”,让群众从检察官身上感觉到正义的存在。

检察官要加强自身建设,真正做到公正廉洁执法,笔者认为,要从内在要求、外在要求、制度要求三个方面来规范言行,才能达到法律监督的基本要求。内在要求意即执法理念和执法水平,外在要求意即自身形象,制度要求意即保证有章可循。通过这次寻访古迹,隐隐约

1 约感觉到古训与现在的执法需求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古往今来,凡事道理相通。古人之治国治吏之道,用于今日,仍不为过。我们现在提及“和谐”、“清廉”,在平遥古城县衙的衙门联上可见一斑:“莫寻仇,莫负气,莫听教唆,到此地费心费力费钱,就胜人终累己;要酌理,要揆情,要度时世,做这官不勤不清不慎,亦造孽难欺天。”此联上联安民,告诫天下百姓要和睦相处,人与人之间多一点包容、理解和善意,多一点忍让之心,轻易不要打官司。下联劝官,为官必须勤政廉洁,谨慎行事,否则天理难容。在大力倡导社会和谐的今天,此联仍有现实之意。一幅对联将为民之德、为官之道阐述的淋漓尽致。遥想当年,感悟今天,身为共和国的检察官,更应将百姓的疾苦放在心头,在审查办理案件时,一定要明察事理,洞察秋毫,不可一带而过,敷衍了事。否则民为此所累,诉讼缠身,难以平息事端,最终导致民间矛盾加深,无法体现“相逢一笑泯恩仇”的和谐氛围。断案者则为千夫指,道“昏官混断平常事”,实际上损人损己损国威,公平正义更是无法体现。作为基层检察官,我想可以给自己的道德划上一个最底线:即要对得起党给予的岗位和薪水。然后再谈爱岗敬业,励精图治,不断提升觉悟水平。能够做到不拿不该拿的财物,不去参加不该去的宴请,不做愧对良心之事,就可以基本保证廉洁执法了。否则即使瞒过一时,也瞒不过青天。此所谓对“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通俗理解,也是检察执法理念的通俗解释。

由此联想到“涉检上访”的问题。抛开一些不谙法律的无理取闹者,其他的难道都愿意抛家舍业、到处申诉?难道心甘情愿地长时间守候在上级机关的门口等待接见?难道他们不懂“宁为田间累,不愿诉讼跑”的道理?反其道而思考,是否我们在处理案件时有不公之处?我们的一个疏忽是否让有诉求的百姓心里感觉到不舒服?这些是否足够让我们思考我们的执法理念与社会的进步、时代的要求同步?

至于说执法水平,此联亦有表述。“酌理、揆情、度时世”,就是对检察业务水平的内在要求。仔细琢磨,其意不难理解:要做到既酌理又揆情,没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用什么来判断对错?没有一定的社会经验,拿什么来分析案情?没有与时俱进的执法理念,怎样来处理日新月异的社会矛盾和犯罪?古人做官,实行的是科举制度。在今天看来,类似于高考。那时,只有勤奋读书,“头悬梁、锥刺骨”,方有出头之日。我们今天倒不能参考过去为一心做官而发奋读书的落后理念,而是在思考在就业前后对社会知识的认知量、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不学无术者,偷奸取巧,得过且过,害人害己。

平遥古衙的对联,深奥莫测。仔细品味,又为我们检察官如何树立自身形象提供了更好的借鉴。无论是工作之中,还是八小时之外,都用一副对联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语言之干练,寓意之深刻,令人拍案叫绝。

检察权是用来确认正义、演绎正义的,但也需要控制。为防止检察权的滥用,高检院屡次强调、数次出台检察纪律,意在规范检察工作,树立检察机关自身高大的形象。可见,在我们的队伍中有一些不能公平廉洁执法情况的存在,奏响了不和谐的音符。为告戒危险者,惩治违法者,提醒后来者,才有了这一系列的规定和不准。这些与古衙的对联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2 如果说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深刻理解官与民的鱼水之情,检察事业与群众工作的紧密联系,那么,大堂之上的对联则揭示了这一观念:“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此联寓意明确,任何官员均来源于百姓,受用于百姓,最终还原于百姓。社会环境需要有人来管理,社会矛盾需要有人来排除,全在执法者身上。由此联想到高检院的规定:“不准对告诉求助的群众采取冷漠、生硬、推诿、蛮横、推诿的官老爷态度”。先不谈为什么会出台这样一个硬性规定,只考虑检察官对待有诉求的百姓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回答都是确定和一致的,就是用上述词语的反义词来回答即可。但实际工作中是这样吗?百姓来寻求帮助或是咨询问题,往往是怀着忐忑的心、迈着轻轻的步伐、伸出颤抖的手敲响办公室的大门。而得到的往往是让他感到迷惑的答案。这些让人感觉到了威严,却感觉不到温暖。没有温暖的回答能让人感觉到公平正义吗?这对树立自身形象是极大的损害。出现的败音,扰乱了正常的旋律。常以此联做鉴,会感觉到有时自己很渺小,但在别人眼里已经树立了高大的形象。

我想,确立了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的正确观念之后,就是如何树立检察官自身形象的问题了。即“革命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检察官形象的高大与否,与执法水平有直接关系,但检察工作之余的严谨作风亦不可小觑。执法者自身出现问题,乃至腐败滋生,基本上是来自于八小时之外。“一请就到,一到就喝,一喝就多,一多就错,一错再错,悔恨不洁”,洁身自好是保证廉洁执法的前提。明清官员在处理完繁杂的公务之后,最能体现官员休闲和修身养性的莫过于内宅联上:“治赋有常径,勿施小恩忘大体;驭官无法制,但存公道去私情。”此联如晨钟暮鼓,发人深省,明清官员在八小时之外也不忘警示自己。分清公与私,法与情,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我们可以在工作闲暇之余,或沉迷于书画,或陶醉于鱼鸟,或徜徉于树林,或于雨雪飘飘时小酌,既陶冶了情操,又在群众眼睛里树立了检察官清正廉洁的形象,使得百姓对检察官能够公正执法充满信心。如此修身养性,警钟长鸣,必然能够领悟到“鱼因贪饵遭钩钓,鸟为衔虫被网羁”所蕴含的意义。

明清两代官员就任规定,县令上任不得携带家眷,而且必须在离家乡五百里以外异地当官,就任三年内不许家眷到任所探亲等等,此举有效的防止了裙带关系的发生,为官员勤勉做事扫清了障碍。虽然后来出现了卖官卖爵的腐败现象,也出现了“十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尴尬局面,但那是封建社会走向没落的必然,不是我们借鉴的历史,却是我们思考廉洁公正执法的反面教材。一个时代,一个朝代,制度的初步确立,初衷都是好的,为的都是实现一个共同目标。随着时间的推移,好制度也会随之变化。试想,明太祖为防止腐败,将贪官剥皮制像,规定凡初上任者必先到此,以起到警示作用。即使这样,也没有保住朱家江山的永固。建国之处,枪决了刘青山、张子善,确保了共和国几十年的清廉从政。毛泽东同志告诫全党要警惕糖衣炮弹的袭击,也使得政局稳定,此举确实起到了警示作用。但是要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绝非易事。完善的纪律制度是必要的,关键在于人为因素。制度如此之严,却仍然有人不惜以身试法,这里面确实有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常常以史为鉴,以史为镜,古为今用,其乐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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