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和质询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20-03-02 02:41:1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和质询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XXX

按照本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提出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到2月2日18时,收到代表团提出的议案10件,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38件,共计48件。其中,劳动人事方面3件,内务司法方面3件,财政经济方面13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4件,农业方面12件,城建环保方面12件,旅游方面1件。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共某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扣发展和改革主题,立足“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奋力推进“三个转变”,加快依法治市进程,为实现某发展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极提出议案。这些议案内容涉及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等各个方面,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要求,体现了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认真研究和处理好这些议案,必将对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某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对这些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48件议案有的属于对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职权范围内某项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的属于上级职权范围需要向上级有关机关、部门反映才能解决的问题。因此,拟转作建议、批评、意见处理。

亓华中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议案》(第1号)、夹江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强血吸虫病防治的议案》(第5号)、陈志良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市中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管理力度的议案》(第19号)、汪精华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抓紧出台新的征地农转非安置办法,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议案》(第27号)、汪精华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切实解决村(居)民大面积内涝、危房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议案》(第28号)、胡伟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城市绿心、大佛景区森林保护管理问题的议案》(第33号),虽然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但由于涉及的问题意义重大,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办理,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重点汇报。

本次会议代表没有提出质询案。

截止2月2日18时,会议议案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69件,连同以上拟转作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共计117件,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分别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从闭会之日起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六个月(2006年8月底前)答复代表。

以上报告,请审议。

附:拟转作建议、批评、意见的48件议案附件:

拟转作建议、批评和意见的48件议案

一、劳动人事方面3件

二、内务司法方面3件

三、财政经济方面13件

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方面4件

五、农业方面12件

六、城建环保方面12件

七、旅游方面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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