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问题

2020-03-02 07:49:1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今年(2010 年)本市全面发放社保卡,持卡就医人群在不断增加,其中一部分人还不太了 解社保卡如何使用,在持卡就医及报销的过程中碰到难题。近日,市人力社保局相关部门工 作人员给予解答。 问:在使用社保卡之前,已发生门诊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在使用社保卡之前,已发生门诊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使用社保卡之前,已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交到单位或社保所按原流程报销,如果 您已使用过社保卡就医,需同时将社保卡上交。 问:门诊挂号诊疗费用不按比例报销了? 门诊挂号诊疗费用不按比例报销了? 答:自 2009 年 6 月 1 日起,门诊诊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 2 元,其余费用由参 保人员现金交纳。值得说明的是,无论患者今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超过门诊起付线,医疗 保险基金同样定额支付 2 元。 问:外购药品医疗费用是否持卡实时结算? 外购药品医疗费用是否持卡实时结算? 答:因外购药品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进行持卡实时结算,仍按原结算方式操作。 问:参保人员什么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可进行报销? 参保人员什么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可进行报销? 答:如遇有急诊未持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 间、参保后未发社会保障卡等情况就医的,仍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不能 在医院直接完成实时结算, 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 要按照原流程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问:如何读懂实时结算收费票据? 如何读懂实时结算收费票据? 答: 实时结算收费票据明细中, 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能够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 总额。 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按照政策规定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总额, 包括门诊大 额医疗,退休人员补充保险,残疾军人补助。 “本次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

1、自付一:按比例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起付线和超封顶线以上金额)

2、自付二:乙类目录中需要个人负担的金额(如乙类药品中个人自付的 10%的医疗费 用) ;

3、自费:报销范围(即药品、诊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 当次就医医疗费用总额=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本次个人负担。问:在职转退休人员应如何进行社保卡信息变更? 在职转退休人员应如何进行社保卡信息变更? 答:持卡人信息,可到发卡单位所在区县的社保卡服务网点进行数据同步。 问:在职转退休人员没有及时变更社保卡信息会出现哪些问题? 在职转退休人员没有及时变更社保卡信息会出现哪些问题?

答:在职职工退休后没有及时变更信息,在持卡就医时,仍将按照在职职工的门诊起付 线和报销比例进行报销,这可能会损害参保人员的医保权益。 问:持卡就医是否需要选定医院? 持卡就医是否需要选定医院? 答: 实行持卡就医后, 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仍以医保手册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准, A 类、中医、专科医院可以直接就医。 问: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就医,起付线有变化吗? 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就医,起付线有变化吗? 答: 持卡就医后起付线标准不变: 参保人员门 (急) 诊费用一个年度内只扣一个起付线: 在职人员 1800 元,退休人员 1300 元。政策规定门诊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资 金支付。 超过起付线的部分, 按照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 个人只负担应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问:持卡就医后,个人帐户管理的政策有何调整? 持卡就医后,个人帐户管理的政策有何调整? 答: 目前个人帐户管理的政策没有调整。 持卡就医后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金额仍按月划 入参保人在北京银行的医保专用存折中,个人帐户资金仍可在银行自主支取。 问: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不慎将医保手册(蓝本)丢失,如何处理?如社保卡丢失, 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不慎将医保手册(蓝本)丢失,如何处理?如社保卡丢失, 如何补办? 如何补办? 答:需通过单位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补领医保手册(蓝本)手续,在补办医保 手册(蓝本)时,单位需提供持卡人的社保卡,区县社保中心将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内 信息。 社保卡丢失需通过单位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补领卡手续, 单位需同时提供参保 人员的医保手册(蓝本) ,区县社保中心将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内信息。 问:社会保障卡到哪里领取? 社会保障卡到哪里领取? 答:在职人员在参保单位领卡;退休人员在原参保单位领卡;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在参 保街道社保所领取;职介、人才存档人员在参保区职介、人才服务中心领卡。 问:领到卡后,发现卡内信息有误怎么改? 领到卡后,发现卡内信息有误怎么改? 答:发现此种情况,多为照片与本人不符,或姓名音同字不同等。凡属上述情况,持卡 人应通过单位将社保卡交回区社保中心。问:领到的社保卡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领到的社保卡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答:将社保卡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交给单位,由其上交区县社保中心重新制卡。 问:如何查询卡内信息? 如何查询卡内信息? 答: 可持卡到卡服务网点由工作人员帮助查询, 或持

卡在自助终端机电子触摸屏上自助 查询。目前,本市社保卡服务体系主要由社保卡服务网点、社保卡服务热线、社保卡服务网 站和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四部分组成。 社保卡服务网点设置在全市 300 多个街道社会保障事 务所和 18 个区县社保中心及市经济开发区社保中心,方便持卡人办理社保卡相关业务;社 保卡服务热线是“96102” ,提供 24 小时开通服务;另外通过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网()可进入社保卡服务网站界面。社保卡服务网点和本市二级以上的定 点医疗机构内均安装了社保卡服务自助终端机,可实现查询医保信息以及预挂失等功能。 问:为什么单位中有的职工有卡,有的没有? 为什么单位中有的职工有卡,有的没有? 答: 本次发放的社会保障卡为 2009 年 2 月 16 日零时医疗保险数据库中的时点信息, 此 后新参保的人员及因信息比对有误需进行二次信息采集的人员不在本次发卡范围。 因此, 造 成单位中有的职工有卡,有的没有。 问:参保人领卡后,对持卡就医的时间如何确定?为什么一些单位告知参保人在下半 参保人领卡后,对持卡就医的时间如何确定? 年或年度才能使用社保卡就医结算? 年或年度才能使用社保卡就医结算? 答:参保人员在领到社保卡后,即可到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实时结算。但在此之前 如有个人全额垫付的医疗费用,应提前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问: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其手中的医保手册(蓝本)是否继续使用? 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其手中的医保手册(蓝本)是否继续使用? 答:本市的社保卡将分期分批发放,在社保卡完全替代医保手册(蓝本)之前,社保卡 与医保手册 (蓝本) 并行使用。 医保手册 (蓝本) 停止使用时, 将向全市发布通知予以告知。 问:本次看病忘了带卡怎么办? 本次看病忘了带卡怎么办? 答: 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须出示社 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 问:初次使用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开卡的手续?答: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到定点 初次使用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开卡的手续? 医疗机构就医,在办理挂号或交费的同时,社保卡即可开通。 持社会保障卡怎样看病? 医疗机构就医,在办理挂号或交费的同时,社保卡即可开通。问:持社会保障卡怎样看病? 答:首先,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 人员出具收费票据;其次,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北

京地区医疗 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 ;第三,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 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 卡。问: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是否同时刷卡结算? 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是否同时刷卡结算? 答:是。 问: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如何看病? 社会保障卡期间如何看病? 答:参保人员在申请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要主动出示 《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 。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 采集有关的信息,并上传费用明细。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结算医疗费用时,全额收取现 金,出具相关单据,参保人员持新的社会保障卡按原流程进行医疗费用申报。 问:持卡人员到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如何就医? 持卡人员到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如何就医? 答:持卡人员到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先现金全额交费,由医院为参保 人员出具医疗费用单据, 并上传医疗费用明细, 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按原流程进行门诊医 疗费用报销。 问:发生工伤事故后就医,如何区分是否应当用社保卡实时结算?如实时结算了,后 发生工伤事故后就医,如何区分是否应当用社保卡实时结算?如实时结算了, 又被认定工伤,如何解决? 又被认定工伤,如何解决? 答:如果认定确实是工伤事故,应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经由工伤保险报销;如实时结 算,后又被认定工伤,参保人员将实时结算的费用办理退费,再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事后将 全额垫付的医疗费用申报至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社保卡问题汇总

社保卡

社保卡

社保卡

社保卡

社保卡

社保卡问题汇总——审核结算篇

社保卡委托书

社保卡使用说明

社保卡问答

《社保卡问题.doc》
社保卡问题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