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 1

2020-03-03 16:02:1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答: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对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全面准确地理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基本内容《规范》的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规范》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三、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

颁布教育法律法规文件的国家机关地位不同,其名称和效力也不同。③教育法律规范性文件受国家强制力保障。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是: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以及教育条约和协定。14.教育法律是?答:(1)教育基本法律(2)教育单行法律 15.法实施细则?答:(1992年2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9号发布);《扫除文盲工作条例》(1988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残疾人教育条例》(1994年8月23日国务院发布);《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0年2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发布);《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6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发布);《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1981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8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发布);《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范(2008年修订)》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系统工会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规范》的学习宣传。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系统工会和学校要把贯彻实施《规范》列入师德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各地学习贯彻《规范》的情况请及时报送教育部师范教育司。 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那些? 答: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4.教育方针?答:我国现阶段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5.学校教育制度?答: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系统具体规定着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及彼此之间的关系。学制的建立为实施正规的学校教育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 6.我国的学校教育制度分为哪几个阶段?答:具体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四个阶段。

7.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答:国家教育考试是指国家批准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根据一定的考试目的,对受教育者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按一定的标准所进行的测定。

8.国家教育考试主要包括?答:一是入学考试,如高考、中考、研究生入学考试等;二是水平考试,如高中会考、汉语水平考试、外语水平考试等;还有文凭方面的考试,如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等。

9.教育法的涵义?答:教育法是体现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任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在教育活动中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10.教育法的特征?答:1.教育法首先和主要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并最终决定于物质生活条件。2.教育法是为人们提供在教育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规则。3.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4.教育法是以教育方面权利和义务为重要内容并具有普遍性、明确性。

11.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区别?答:1.制定机关和约束力不同。2.表现形式不同。3.规范和稳定的程度不同。4.实施方式不同。

12.教育法的渊源?答:是指法的效力来源,包括法的创制方式和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教育法的渊源同法的渊源一样,是从教育法的效力来源上讲的,即教育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通过何种方式创立的,表现为何种教育法律文件的形式。 13.教育法渊源的特点?答:①以成文法为主要形式。②制定

(1986年12月15日国务院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1986年4月28日国务院发布,1990年6月7日国务院令第60号修改);《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1995年1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1997年7月31日由国务院发布)。

16.教育行政法规是?答:教育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为实施、管理教育事业,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17.地方性教育法规是?答:由地方立法机关制定的教育规范性文件,就是我们所指的地方性教育法规。

18.地方性教育法规可分为?答:从其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上划分,可以分为两种。(1)执行、补充性的地方性教育法规。(2)自主性的地方教育法规,是为履行宪法或法律所赋予的职权所制定的。

19.教育规章?答: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在自身权限内发布规章。

20。教育规章,按制定发布机关可分为两类?答:(1)由国家教育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的教育规章,称部门教育规章,(2)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规章,称地方政府教育规章或简称政府教育规章。

21.教育法还有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和教育国际条约或协定两种表现形式

22.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答: 1.行为模式(1)可以这样行为的模式。(2)应当这样行为的模式(义务性法律规范)。(3)不能这样行为的模式(禁止性法律规范)。2.后果模式(1)肯定性的法律后果。(2)否定性法律后果。

23.学校教育制度?答:简称学制,亦称学校教育系统,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具体规定着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彼此之间的相互关系。 24.学前教育?答:也称幼儿教育,一般是指根据一定的培养目标和幼儿的身心特点对入学前的幼儿所进行的有计划的教育,是我国学校教育的预备阶段和基础阶段。

25.学前教育的任务?答: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27.初等教育?答:初等教育,实施初等教育的机构为小学,又称小学教育,学习年限为5至6年,其任务是对6至12周岁的少年儿童进行德、智、体诸方面的基础教育。

28.中等教育?答:中等教育,是在初等教育基础上继续实施的中等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在整个学校教育系统中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29.高等教育?答:是学校教育的最高阶段,是中等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教育,更标志着一个国家文化、科学、技术及教育的最高发展水平。

30.义务教育是?答:是指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31.义务教育的根本特性是?答:强制性,强制适龄儿童和少年、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履行相应的义务,其目的是为了培养合格的公民。

32.建国后义务教育的发展?答:1986年4月12日《义务教育法(草案)》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同年7月1日开始实行,《义务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

我国义务教育制度的建立。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33.义务教育的特征?答:国家强制性,公益性和免费性,统一性。

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宗旨?答: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34.义务教育的对象?答: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35.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答:

(一)、国家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

(二)、学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

(三)、社会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

(四)、家庭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

36.新义务教育法七大亮点?答:第一,新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管部门举办成人教育机构

4、各单位联合举办成人教育机构

5、其他社会力量和个人举办成人教育机构

52.成人教育管理机构的权责划分:(1)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各部委、各专业部门对成人教育的管理职责(2)省级人民政府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对成人教育的管理职责(3)县、乡、村成人教育的管理职责 53.扫除文盲教育:是为使不识字或识字少的成年人获得初步的阅读、写字、计算能力而进行的最基础的文化教育。 扫除文盲教育的标准:民识1500个汉字,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识2000个汉字,能够看懂浅显通俗的报刊、文章,能够记简单的帐目,能够书写简单的应用文。

54.国家教育考试制度:2004年5月19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国家教育考试是指国家批准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根据一定的考试目的,对受教育者的知识水平和能力进行的测定和评价。

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这是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第二,国家对义务教育采取新的经费保障机制,这样一个保障机制首先体现在义务教育的投入上。第三,新法对义务教育的管理机制有了明确的规定。第四,为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新法采取多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比如说,“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第五,新法还进一步推动实施素质教育,明确了义务教育的质量要求。第六,新法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作出新的明确的规定。第七,新法对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作出专门的规定。 37.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 答: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38.职业教育?答:也称职业技术教育,是指根据一定社会的发展需要,在一定的普通教育基础上,对受教育者进行从事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受教育者成为社会职业所需要的人才。

职业教育的特征:1)职业性2)社会性3)实践性4)终身性

39.我国现阶段的职业教育体系,从类型上看?答: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两大类

▲ 我国现阶段的职业教育体系,从层次上看:包括初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三个层次。

▲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主要有三类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

40.职业培训包括?答: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为初级、中级、高级职业培训。

41.职业教育管理机构的权责划分?答: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管理职责。

42.职业学校设置的基本条件?答:[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合格的教师[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与职业教育相适应的设施、设备[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43.职业培训机构设置的基本条件?答:[1]、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2]、有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教师和管理人员[3]、有与进行培训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4]、有相应的经费

44.职业教育经费的筹措?答:(1)、各级政府的财政拨款(2)、企业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3)、开征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4)、适当收取学费(5)、其他渠道筹集职业经费

45.成人教育?答:是根据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所属社会承认的成人进行的,目的在于提高社会劳动者和工作人员的素质的教育活动。

46.成人教育的特征?答:

(一)成人教育具有社会性

(二)成人教育具有多样性

(三)成人教育具有实用性

(四)成人教育具有职业性

(五)成人教育具有速效性

(六)成人教育具有终身性

47.成人教育的方针?答: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成人教育要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从业人员的实际需要,积极发展。

48.成人教育的任务?答:

1、进行基础文化补习

2、进行岗位培训

3、进行专业性中等和高等学历教育

4、进行大学后继续教育

5、进行社会文化和生活教育

49.成人学历教育可分为?答:成人初等教育,成人中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

50.成人非学历教育包括?答:成人扫盲教育、短期文化补习教育、各种职业培训、单项技术普及培训、岗位培训、大学后继续教育、社会文化生活教育

51。我国成人教育的办学体制:

1、企业、事业单位独自举办成人教育机构

2、行业系统举办成人教育机构

3、地方教育行政主55.我国现行的国家教育考试主要包括:1)、入学考试:如高考、中考、研究生入学考试等。(2)、水平考试:如高中会考、外语水平考试等。(3)、学历认证考试:如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 56.实行国家教育考试的意义: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实现教育机会均等保障受教育者合法权益 57.学业证书: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在该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正式注册参加学习并完成规定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的书面凭证。

58.学业证书的种类:学历证书和其他学业证书 59.学历证书: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成立或者认可的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在该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正式注册参加学习的学生颁发的表明其是否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业任务,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的书面凭证。 60.学历证书的种类: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 61.学位:是国家或国家授权的教育机构授予受教育者个人,表

明其所达到相应的专业水平的一种终身的学术称号。

62.学位证书:即国家或国家授权的教育机构授予受教育者个人,表明其所达到相应的专业学术水平的一种凭证。

63.学位制度:是指国家和高等学校以学术水平为衡量标准,通过授予一定的学术称号或身份即学位来表明专业人才知识能力

等级的制度。 64.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时间?(1986年7月1日。)

65.义务教育法制定的根据?(是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确定

的。 66.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九年制义务教育。

67.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由哪级政府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68.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

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69.义务教育法在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

体责任是如何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70.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上是如何规定的?(凡年满

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71.义务教育法在语言文字方面对学校是如何规定的?(学校应

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72.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共几个阶段?都是什么?

(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

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 73.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学制是由谁确定?(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7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有哪些情形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

者解聘处理?(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2)体罚学生,

经教育不改的;(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75.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

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 76.义务教育法规定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及审订教科书的根据?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

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77.义务教育法规定由哪一级政府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78.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79.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采取什么政策?(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下,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举办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各类学校。) 80.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城市和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对义务教育是怎么保护的?城市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必须包括相应的义务教育设施81.义务教育法对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国家对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学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82.义务教育法规定,谁承担“必须使适龄的子女

失的;(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100.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 101.义务教育法规定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及审订教科书的根据?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102义务教育法规定由哪一级政府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03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04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采取什么政策?(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下,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举办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各类学校。)

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适龄少年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83.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谁申请?由谁批准?

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84.义务教育法对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是如何规定的?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85.义务教育法对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是如何规定的?

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

86.国家教育考试制度:2004年5月19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国家教育考试是指国家批准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根据一定的考试目的,对受教育者的知识水平和能力进行的测定和评价。

87我国现行的国家教育考试主要包括:1)、入学考试:如高考、中考、研究生入学考试等。

(2)、水平考试:如高中会考、外语水平考试等。

(3)、学历认证考试:如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

88.实行国家教育考试的意义: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实现教育机会均等,保障受教育者合法权益 89.学业证书: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在该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正式注册参加学习并完成规定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的书面凭证。

90.学业证书的种类:学历证书和其他学业证书

91.学历证书: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成立或者认可的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在该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正式注册参加学习的学生颁发的表明其是否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业任务,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的书面凭证。 学历证书的种类: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

92学位:是国家或国家授权的教育机构授予受教育者个人,表明其所达到相应的专业水平的一种终身的学术称号。 93学位证书:即国家或国家授权的教育机构授予受教育者个人,表明其所达到相应的专业学术水平的一种凭证。

94学位制度:是指国家和高等学校以学术水平为衡量标准,通过授予一定的学术称号或身份即学位来表明专业人才知识能力等级的制度。

95.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上是如何规定的?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96义务教育法在语言文字方面对学校是如何规定的?(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97.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共几个阶段?都是什么?(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

98.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学制是由谁确定?(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9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有哪些情形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处理?(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

105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城市和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对义务教育是怎么保护的?城市和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必须包括相应的义务教育设施。

106义务教育法对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

107义务教育法规定,谁承担“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适龄少年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108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谁申请?由谁批准? 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109义务教育法对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是如何规定的?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110义务教育法对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是如何规定的?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

111义务教育法对保障义务教育教学秩序是如何规定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2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的财产是如何保护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113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在宗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

114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由谁制定的?什么时间实施的?原国家教委制定的,于1992年3月14日实施的。

115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哪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117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是如何确定?

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适当放宽。

118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责是如何具体确定的?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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