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触电事故案件调研分析

2020-03-03 22:25:0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农村触电事故案件调研分析

作者:陈玉芳文章来源:本站原创更新时间:2009-3-5

字体:小 大

最近,维西县人民法院对该院近年以来审结的农村因触及带电线路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提出了防范对策。

一、农村触电事故纠纷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案件数量呈直线变化

维西县人民法院1990年审结农村因触及带电线路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件,2006年上升至2件,2008年上升至3件,其中两件是由于今年案发时积雪太深,致使配变外壳及低压侧零线亦接地,最终导致,高电压侵入低压电路而产生漏电事件。主要原因是,案发地还没有进行农网改造,线路老化、混乱,交叉线之间的距离不符合电力法的有关规定,据了解,在该县因为触电引发的人身损害还很多,有的与侵害方私下已作了决,有的因为缺乏法律意识,而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涉案被告多

此类案件中,供电局、水利水电管理所、镇政府、村委会作被告,承担责任的较多。所有触电案件中,被告总数为20个,最少的1个,最多的4个。被告身份主要是供电线路设施的产权人、管理人、受益人、管电员等,多数被告要承担责任。

(三)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严重

在所有触电案件中,被电击致死的有4人;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1人;二级伤残至十级伤残3人;其他人身伤害的1人.触电事故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共约10万元。给一些农村家庭、单位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如张亚灵诉维西县维登乡人民政府、维西县维登乡其普电站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花去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各种损失46605。

(四)判决结案方式占绝大多数

由于损失大,赔偿数额高,并且绝大多数当事人都认为自己无责任,互相推卸责任,调处工作难度相当大。6件案件中判决结案的5件,调解1件。

二、造成农村触电事故的原因

(一)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施工导致触电

一些单位或农户为了自身利益,未经电力部门和国土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擅自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建造或装修房屋,并在施工时引发触电事故。

(二)管理措施不到位,技术规程不标准

一是电力管理部门、产权人、管理责任人对电力设施疏于管理。对一些使用时间长而老化的线路设施,没有及时进行维护、改造,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治措施不到位,特别是在风雪雨前后,没有及时组织力量检查,对存在问题未能及时发现,以致发生触电事故。

二是供电管理部门对农村管电员缺少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定期考核。一些村委会聘任的农村管电员普遍存在着素质不高,管理水平低下的问题,疏于检查维修所管辖线路。涉及管电员的6件案件中的6个管电员素质普

遍偏低。其中,小学毕业的占70%,初中以上学历的占30%;6个管电员都没有电工证。

三是有的管理部门本身不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在架设安装线路及设施时违规操作,许多技术系数达不到要求,如线杆间距离过大,电力线对地距离过低,电力线与建筑物水平距离过小,变压器平台高度过低,未设置安全围栏,线杆拉线上端缠在横担角铁上等等。如李学功、李志辉等原告诉迪庆州电网公司维西分公司触电人身致死损害赔偿纠纷案的带电拉线杆周围就有10多条电线从中穿过,纵横交错,好似“蜘蛛网”,非常危险。

(三)农民日常生产、生活安全用电意识非常薄弱,私拉乱接现象严重

一些人为贪图方便,节省钱财,在架设安装电力线路时,多数人不请电力部门的专业人员,而是自行组织实施,从而出现有线电视、专用电线、电话线同杆架设,电力线路安装在生长着的树木上,电表后的进户线采用裸线等达不到技术规程要求的私拉乱接现象,留下大量的安全隐患。

(四)对未成年子女缺少安全教育,未尽监护管理责任

此类案件8件,占32%。一些家长对自己的子女缺少在用电方面的安全防范教育,甚至对经常在电线杆及变压器等危险地带玩耍的孩子也未及时阻止,安全警觉性不高。如如张亚灵诉维西县维登乡人民政府、维西县维登乡其普电站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张亚灵随母亲到维登乡新农村松坡组外公家拜年,下午4时左右,原告张亚灵与同伴杨康一起行至离外公家30米左右的地方玩耍,两人在玩耍的过程中,原告张亚灵触及栓

在一棵陈旧木桩上的高压线电杆固定拉线,木桩断裂,致使固定拉线碰到电杆上的高压电,被电击伤成九级伤残。

三、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的对策

触电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惨重的损失,也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刻不容缓。

(一)明确产权,加强管理,排除隐患

当前农村实行“两改一同价”政策,对供、用电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各级政府和电力管理部门应抓紧落实政策,加快改革步伐,明确电力线路和电力设施的产权,进一步落实各方的责任,确保电力设备安全有人抓、有人管。同时,要加强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对私拉乱接的行为要及时制止,督促整改;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种植作物等影响电力安全的,要强制拆除、铲除,经批准许可的,责令设立警示标志,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对使用时间长、老化的设备要进行维护更新。在台风雨前后及其他自然灾害发生后,要及时组织人力巡逻检查,第一时间排除障碍,消除安全隐患,减少触电事故。

(二)严格技术规范,提高农电架设标准

当前,农村地区电网设施简陋落后,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进行电力线网改造十分迫切。在进行线路改造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电力法》、《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等要求严格施工、规范操作,不能为了省钱或贪图方便而马虎应付,私拉乱接,制造用电安全隐患。在施工单位要聘请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监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质保量,确保电力设备安全。

(三)加大宣传,强化教育,提高安全用电意识

要充分发挥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在黄金时间、显要位置播放、刊登公益广告,宣传安全用电、依法用电知识;结合“四五”普法教育,专门对农村依法用电,安全用电进行宣传教育;要重视中小学生的教育,在教科书里安排一些图文并茂的安全用电常识,电力管理部门要组织人员定期到中小学上课,广大家长们要对自已的子女加强安全用电教育等等,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电力法》和其他相关法规,提高人们的依法用电和安全用电意识。

(四)严格考核,重视培训,提高管电员的文化素质和技术能力 农村的用电管理主要靠管电员,管电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高低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此类案件的发生率。供电管理行政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培训、考核、核发电工证制度。要重视对农村管电员的业务培训,每年要对其电工证进行审核,经过培训,达不到要求的,要收回电工证,终止其电工技术资格。

(五)要提高安全生产的责任感

各级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农村用电安全的管理,把责任落实到人,清除农村用电不安全的死角,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于造成责任事故的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作者单位:维西县人民法院)

造成农村触电事故的原因

触电事故案例

触电事故案例

触电事故案例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触电事故演练总结分析报告

一起触电事故案件引发的法律思考

农村触电事故的规律性和特点

违章操作致触电身亡事故原因分析

人身触电受伤事件事故案例分析

《农村触电事故案件调研分析.doc》
农村触电事故案件调研分析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