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3:27:0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马路东街道办事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职权
1、组织协调权。发挥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优势,广泛动员辖区内团体、企事业单位、群众自治组织和人民群众参与综合治理,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
2、指派调度权。根据辖区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实际,适时确定一个时期、一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并按照所辖社区和部门在综治工作中的职责,将任务分解,下放落实到具体的社区和部门,责成有关社区和部门按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和任务。
3、督查督办权。定期对所辖社区、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
4、“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建议权。对领导责任制不健全、综合措施不落实,导致本社区、本部门治安状况长期混乱或发生重大治安案(事)件,造成恶劣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社区、部门由综治工作中心提出建议,经办事处综治委调查核实后对责任部门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进行“一票否决警示”,直至“一票否决”或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查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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