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清理出109名在编不在岗人员

2020-03-01 17:44:2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我县清理出109名在编不在岗人员

今年8月底以来,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我县集中开展了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的专项清理整顿,共清理出109名在编不在岗人员,并对34名不按时回单位上班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此次清理,主要锁定“八类人员”:一是国家公务员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含工勤),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二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含工勤),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三是实行聘任制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十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四是因打牌赌博等原因而长期外出躲避债务不在岗的;五是未经县委组织部、县农办、专家小组和所在单位共同签署意见,县委审批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单位搞经济实体的人员;六是未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患有特殊疾病不能正常上班而不上班的人员(组织、人事部门没有备案材料);七是单位的工作人员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借用到外单位的;八因受党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占编而不在岗的人员。

严把“三关”搞好这次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清理工作。一是严把单位自查关。各单位及时对本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彻底自查清理,澄清底子,摸清情况,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写《泸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对象统计表》,并于9月10日前上交到纪委效能监察室。二是严把调查核实关。9月15日到25日,县纪委牵头,组成由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参加的三个联合调查组到各单位,通过向干部职工、工作对象座谈了解,以及查阅相关工作安排表、出勤表、津补贴发放名册等相关材料,对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并于9月31日下发通知,要求109名在编不在岗人员于10月15日回原单位上班。三是严把责任追究关。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清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清理出的各种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对清理情况及纠正结果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对在清理过程中弄虚作假、欺骗、隐瞒等违纪行为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在编不在岗人员统计表

在编不在岗

关于清回在编不在岗人员的通知

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方案

船山区开展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

教师在编不在岗自查报告

在编不在岗教师办法

新开完全小学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实施方案

某某镇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承诺书

中小学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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