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1 23:27:2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宜兴市官林镇房屋租赁社会责任承诺书
本人自愿承担房屋租赁的社会责任,自觉履行《无锡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的义务,以实际行动为提升我镇人口管理服务水平,创造和谐宜居的新官林作出自己的贡献,特郑重承诺如下:
1、房屋出租时,主动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接受房管部门委托的房屋所在社区事务工作站)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卡。
2、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维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书面告知或陪同外来租住人员在入住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到公安部门(或接受公安部门委托的房屋所在社区事务工作站)办理居住登记,按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件。
3、切实履行房屋出租收入的纳税义务,主动到税务部门(或接受税务部门委托的房屋所在社区事务工作站)缴纳相关税费。
4、房屋出租时,认真查验租住人员有效身份证明,不将房屋出租给无有效身份证明的外来人员。
5、积极配合或协助社区事务工作站做好房屋信息和租住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房屋转租或停止出租,三日内及时告知房屋所在地社区事务工作站;协助公安、消防、计生等部门做好防火、防盗、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承诺人(出租屋业主或合法的受托管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房屋租赁登记卡号:
房屋坐落地址:
联系电话:
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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