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花卉第三党支部管理细则

2020-03-02 23:03:0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花卉第三党支部

园艺学院本科生花卉第三党支部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则: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每个党员的行为,保障我支部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增强支部的凝聚力、战

斗力,促进我支部更好更强地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每个党员、预备党员要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行使党员权力,履行党员义务。

第三条:本制度采用评分标准,适用于本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

第四条:党支部各委员落实本制度的贯彻实施,各党员、预备党员共同监督。

第五条:本学期党支部工作结束时,总分数前5名者,本支部将有物质奖励。

第六条:在评选“优秀党员”及其他党内评优时,将此内容作为重要参考标准。

第二则:评分标准

第七条:每学期个人支部纪律基本分起评分为100分,奖惩分数无上限,评定得分低于90

分者,开展党内检讨一次,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教育。低于80分者,报上级党组织批

准,汇总材料载入个人档案,并取消该同志一切党内评优资格。违纪情况严重者,根

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及其它相关规定,报学院、学校总支部作党内相应处分。

第八条: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党员必须参加党内生活。如: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党课讲座等。每次活动无故缺席扣5分/次,迟到、早退扣2分/次,请假扣1分/次,每学期累积请假3次算一次无故缺席,超过3次每多一次扣2分。

(二)、请病假须出示相关证明,请事假必须经支部书记批准。如有违反,以缺席处理。

请假一律提前12小时并告知纪检委员(紧急活动通知另计)。

(三)、迟到超过10min的扣3分,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支部书记说明。

(四)、在支部大会级其他党内活动上,不遵守活动纪律(如讲话、做与支部会议无关的

事),将酌情扣 0.5~1分。

(五)、违反校规校纪并造成不良影响者,视其情况扣2~10分。

(六)、党员、预备党员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者,视其不及格科目多少,扣1~3分;对

于预备党员,如有考试成绩不及格者,视其表现情况决定是否推迟转正。

(七)、未按时按要求上交党内材料的,视其情况扣2~5分。

(八)、未按《园艺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指南》及其他条例、要求认真完成支部安排的工

作任务的,视情况扣2~5分。

(九)、所有违纪情况(除正常请假外),三天内手写思想汇报1500字以上交给纪委。

(十)、全勤加3分。党支部所有活动都积极参与,并按时上交相关材料的。

(十一)、主动参与,并能解决党支部活动中困难的,经支部会议讨论通过的可加1~5分。

例如完成党支部所安排的本人工作职责之外的工作,解决活动中场地、经费等

问题,承担活动协调、组织工作以及提出建设性意见等。

(十二)、支部党员应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学习并积极工作,期末获得奖学金或优秀

学生干部或先进个人者加0.5~2分。

(十三)、在校级以上活动中获奖者,给予0.5~2分的相应加分。

(十四)、积极参与支持院校团学活动,维护院校声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帮助他人并

取得良好影响者,加1~5分 。

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花卉第三党支部

第三则:党员考核标准

第九条:考核分数由支部纪律基本分(折50%)+民主评议分(折50%)组成。

一、民主评议按照先民主后集中的原则,党支部成员按照《园艺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指南》

根据每位党员一年来工作及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打分取平均分,再由党支部书记根据各人平时的表现酌情加分,最后所得分为其民主评议分。

二、有下例因素之一的不能参评优秀党员:

1、不接受党支部交给的任务,或无正当理由完不成任务的党员;

2、由于本人工作不认真,或工作失误给支部、学校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

3、在社会上有不良行为,给学校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

4、违反支部纪律管理条例严重的党员;

5、党纪政纪处分和党员评议中受到各种处置的党员不能评为优秀党员。

三、有特殊贡献者,可不受有关条件限制。如:见义勇为者,艰险工作承担者。

第十条:具体操作流程

1、做好相关登记。为后面的优秀党员评选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1)活动以及会议等的相关考勤。每次会议开始前,各党员到纪检委员处进行签到,会议开

始,纪检委员通报考勤情况。各位党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每隔一段时间将会做一个小结。

2)组织委员登记党总支和党支部委托工作的情况以及党员完成任务的情况。

3)宣传委员记录支部会议内容,登记党员所参加党内活动情况,基石撰写新闻稿放到专题

网站,并把登记结果以电子版形式汇报给支部副书记。

4)纪检委员记录各党员纪律考核情况,并隔一段时间汇报给副书记。

5)副书记及时总结支部活动,向书记、上级组织汇报情况。

2、向学院党委汇报优秀党员评选结果。首先,把各优秀党员的基本情况整理、汇总好,以书面形式呈交学院党委,由学院党委审查批示。

3、公示优秀党员名单,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

第四则:附则

第十一条:本条例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园艺学院本科生花卉第三党支部

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

材料本科生第三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

本科生发展党员细则

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

软件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细则

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

吉林大学商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管理细则

办公室花卉管理

自动化第二党支部日常工作管理细则

12级本科生党支部工作总结

本科生第二十一党支部工作总结

《本科生花卉第三党支部管理细则.doc》
本科生花卉第三党支部管理细则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