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6:14:1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歌咏比赛评分细则
一、参评资格:
1、合唱队组队人员为我校学生,人数不低于40人。
2、各队须按照抽签所定顺序按时候场、登台演唱。
二、评分标准:
本次比赛采取10分制
1、服装及人数(2分)
合唱队着装整齐、大方、统一,合唱人数和人员比例符合要求
2、精神风貌(2分)
合唱队员精神饱满,队员表演力强。台风端正,全队上下场整齐、迅速、安静。观众席纪律好,秩序井然。
3、音乐表现(3分)
作品处理得当,准确掌握音准、节奏,符合曲目的速度要求。音色优美,吐字清晰,声部均衡,演唱有强弱和音乐感情的处理,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
4、配合效果(3分)
演唱整齐,各声部协调,演唱与伴奏相互配合得当,指挥对演唱的指挥协调力强。
三、评分方法:
1、由7名评委分别对各合唱队的表演进行综合评分。
2、评分统计组对各评委评分进行统计。统计中,7名评委的评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评分的平均分,即该合唱队所得评分。
3、为节省时间,评分以大屏显示的形式当场亮分和报分。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 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鼓励奖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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