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出行

2020-03-02 14:27:1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绿色出行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总公司文明交通行动工作建设,全面提升总公司员工文明交通素质,根据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文明交通行动”总体部署和北京市政府2.19文明交通行动会议要求,自2011年至2015年,在总公司范围内广泛开展为期5年的绿色出行文明交通行动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和实施步骤安排如下:

二、组织领导

四公司成立绿色出行文明交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有四公司刘建军副总经理任组长,施工管理处张志刚处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文明交通行动工作的部署,监督检查和各项 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目标

要通过动员,全体员工参与和提升公司的交通文明素质和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广大市民要自觉摒弃“十大交通陋习”:

1、强行超车、随意并线;

2、加塞抢行;

3、不礼让斑马线;

4、开车打手机;

5、不系安全带;

6、乱鸣笛;

7、随意向车外抛撒物品;

8、发生轻微事故纠缠不挪车;

9、非机动车闯灯越线;

10、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乱穿乱行。 执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十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酒后开车;

2、闯红灯;

3、交通肇事逃逸;

4、无证驾驶;

5、伪造、变造、遮挡、不安装号牌;

6、超载、超速、闯禁行;

7、违法停车;

8、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公交专用车道;

9、机动车不按规定检验违法上路;

10、“黑车”、“黑摩的”违法上路、非法载客。

四、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自2011年2月中旬至2011年6月底。各级党委政府、各系统、单位成立专门机构,并制定细化方案,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迅速掀起宣传、整治高潮,营造良好氛围,使“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绿色出行、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2011年7月至2012年底。坚持建管并举、宣管结合,持续不断开展主题宣教活动和集中整治行动,“十大交通陋习”和“十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交通服务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交通素质显著提升。

第三阶段:2013年至2014年底。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治本,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难题和顽症痼疾得到有效解决,推动文明交通行动向更高层次发展,基本实现“四个全面提升”。 第四阶段:2015全年。不断总结经验、巩固成效,法律法规和文明交通长效机制健全完善,首都文明交通程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五、工作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全面动员部署,员工群众和持证人员广泛参与

1、层层动员部署。首先传达贯彻市文明交通行动大会精神,部署区文明交通行动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强力推动文明交通行动启动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层层传达贯彻,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逐级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2、坚持舆论先行。区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要积极组织各类新闻媒体,认真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在海淀有限电视台、海淀报、海淀政府网开设专栏和专题、制作播出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文明交通理念,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区精神文明办要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推出一批文明交通行动宣传口号,在全区广泛宣传,要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区内12位知名人士担任海淀文明交通形象大使,开展系列公益活动,营造“绿色出行、文明交通,从我做起”良好社会氛围。

3、党政机关、党员干部模范带头。区各级党政机关,要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做表率、文明交通我先行”主题活动,督促党员干部、全体公职人员严格自律,自觉守法,坚决杜绝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为群众做出表率。

4、发动广大员工广泛参与,积极响应绿色出行,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倡议组建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良好局面。

5、深化广大市民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区精神文明办、海淀交通支队要组织学习宣传《文明交通守则》、拍摄交通安全宣传专题片,并组织各社会单位、全体市民群众集中学习观看。要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五进活动,使“依法交通、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将交通法规和文明交通知识纳入日常教学。开展交通行业文明创建活动,提高专业运输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要以“首都文明同行”为主题,在外地来京人员聚集地区和行业开展针对性文明交通宣传教育。

(二)全面开展综合整治,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1、整顿“霸王车”。海淀交通支队要严查严管闯红灯、强行超车、非法占用应急车道、公交车道、违反限行规定等“霸王车”行为,违法当事人属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律抄告所属单位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军纪严肃追究责任。

2、整顿违法占路施工。严格审批占路施工,并加强联合检查督导。对拖延工期、影响道路安全和畅通的,全面进行清理;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维护人员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引发事故、影响秩序、造成拥堵的,依法追究责任。

3、整顿道路环境“脏乱差”。要强化城市主干道周边环境整治,全面清理遮挡信号灯、交通标志的路树、广告牌,坚决取缔违法私设的单位名牌、指路牌、广告牌、地锁。

4、整顿机动车停车秩序。要抓紧修订完善停车管理法规规章。加大对违法停车的执法力度,杜绝重点道路以及医院、学校等重点地区周边乱停车。加强支路、胡同以及居民小区的停车管理,确保有序停车、道路畅通。

5、整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以严厉打击“十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全面开展交通综合整治,维护交通安全和良好交通秩序。对违法超标单位、重大交通事故驾驶人,要纳入“黑名单”库重点监管。对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并终身禁驾。对非机动车闯灯越线、行人乱穿乱行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罚。要依法严厉惩处盗窃、损毁市政、交通设施以及道路运输泄漏、遗撒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全面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加强本单位文明交通行动的组织领导,并层层建立责任,加强监督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广泛发动单位员工,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

2、落实部门主管责任。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文明交通行动的检查和监督。要将文明交通行动纳入区各委办局,重点工作任务督查范围,并建立评价考核指标、标准和体系,与精神文明建设、市容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交通安全考核评比挂钩。对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严肃追究责任,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主管责任。

3、落实单位主体责任。要认真落实文明交通主体责任,严格教育所属干部职工,管理好所属车辆,并逐级签订文明交通责任书。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为城市文明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4、落实党员干部表率责任。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社会公德,积极践行“绿色出行、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模范带头作用,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公职人员酒后开车等严重交通违法。

5、落实执法保障责任。要会同相关成员单位,探索建立文明交通信用体系,提高交通违法成本,强化交通参与者自我约束。要会同各职能部门,深入研究综合整治中涉及法律法规的复杂疑难问题,及时制定执法意见,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保障综合整治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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