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2020-03-03 00:17:1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建筑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申报程序

1.申请人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水平、外语、计算机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

2.用人单位同意后本人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提交业务技术水平的相关材料。

3.所在单位核实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其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书面考核意见,如同意推荐,则填写《专业职务任职条件评审综合情况表》。

4.用人单位到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中心上报评审材料,缴纳评审费。

5.高新区职改办依据评审程序组织专家组、评委会评审或委托其他评委会评审。

6.经评委会评审同意后取得任职资格者,分别由市职改办或高新区职改办发文公布,并将其评审材料送本人档案所在地,装入本人技术档案。

7.各用人单位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或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 理“资格证书”。

8.用人单位根据“评聘分开”的原则,自行决定是否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通知要装入本人技术档案。

一.申报级别: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二.申报所需材料:

1、助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本科毕业1年或1年以上,专科毕业2年或2年以上)。

2、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本科毕业要求5年或5年以上,专科毕业要求7年或7年以上),助理工程师原件(助理工程师资质需满5年),彩色登记照8张(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毕业证和助理工程师证,需提供5年前本人照片两张)。申报武汉市的工程师需提供近3年的施工合同复印件,继续教育证原件,论文发表一篇。

3、高级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本科毕业要求10年或10年以上,专科毕业要求13年或13年以上),工程师原件(工程师资质需满5年),彩色登记照8张(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毕业证和工程师证,需提供5年前本人照片两张)。近5年的施工合同复印件,继续教育证原件,论文发表两篇。

三、申报程序:;

1、助理工程师:○1交验材料;○2填写表格《专业技术人员认职资格》;③人事局组织评审;④颁发相关证件(职称证书,评审后可入本人档案的表);

2、工程师:①交验材料;②填写表格《专业技术人员认职资格申报表》;③参加在本地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和水平能力测试的考试(考前下发辅导材料,保证过关);④人事局评审;⑤颁发相关证件(职称证书,评审后可入本人档案的表,评审批准的文件。)

3、高级工程师:①交验材料;②填写表格《专业技术人员认职资格申报表》;③人事局组织评审;④参加在本地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和水平能力测试的考试(考前下发辅导材料,保证过关);⑤颁发相关证书(职称证书,评审后可入本人档案的表,评审批准的文件。)

申报条件

1.助理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申报职称是不需要考试的,也不需要培训。申报的条件是:技术员;中专毕业后,见习一年以上。

助理工程师:

4.本科毕业后,见习一年以上。

5.大专毕业后。见习三年以上。

6.中专毕业后,工作5年以上。

*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取得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合格证书。

*《计算机应用能力》4个模块考试合格证书。

*在具有CN、ISSN刊号的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或出版著作一部(学会会刊优先刊登论文,评审职称有效)。

*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评定标准:高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环境科研、监测、评价、规划、工程设计、自然保护、技术信息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四)虽不具备上述学历(学位),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项:

1.获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者。

3.获有较大价值或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本专业发明专利一项(发明人)。

4.直接负责(技术负责)完成国家、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或生产的产品、监测 及治理技术、工艺等达到当时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得到有关方面的鉴定认可或通过验收。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一、范围对象:

建筑企业或建筑类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发证机关:

省级人事厅或市人事局颁发证书,省人事厅或市人事局网站查询,全国通用有效。

三、职称级别:

工程系列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四、专业分类:

工程师分类:工民建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设装饰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机械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暖通空调安装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申报表》

2、工程师评审申报表

3、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1寸彩照4张;

4、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六、申报条件要求:

高级工程师:大本以上学历,35岁以上,8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 中级工程师:大专以上学历,28岁以上,5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 助理工程师:中专以上学历,24岁以上,2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

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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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中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电气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通信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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