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教育概况

2020-03-03 19:44:5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东莞教育概况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的发展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坚实基础。东莞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意义,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把教育作为战略发展重点,确定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采取重大举措,创造良好条件,确保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东莞市教育事业取得较大发展,成功创建为广东省教育强市,全市32个镇(街)全部创建为广东省教育强镇,教育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教育综合实力稳居全省前列。

一、各级各类教育情况

(一)学前教育。2010年,全市共有幼儿园727所,在园(班)幼儿208373人。在现有幼儿园中,公立集体办园175所,民办园552所。共有省、市一级幼儿园101所。本市户籍3-6周岁幼儿入园(班)率达95.35%,基本普及3年学前教育,实行6周岁入小学。

(二)义务教育。2010年,全市共有小学331所,在校生552377人,本市户籍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0%。全市共有初中151所,在校生187878人,,本市户籍学龄儿童入学率100%,毕业生升学率97.9%。全市“三残”儿童少年在校生501人,本市户籍“三残”儿童小学入学率98.8%,初中入学率98.17%。

新莞人子女教育方面,全市中小学非本市户籍学生有549553人。非本市户籍小学生432597人,其中在公办小学就读的有105011人;非本市户籍初中生96034人,其中在公办初中就读的有20976人;非本市户籍普通高中学生8792人,中职学生12130人。

(三)高中阶段教育。2010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共有68所,其中普通高中(含完中)40所,在校生70398人;中职学校28所(含技工学校3所),在校生50531人。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35744人,升入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34985人,其中普通高中21155人,中职学校13830人。本市户籍学生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4.9%。

(四)成人教育。2010年,全市有5所成人高等教育机构、32所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231所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年培训量达52万多人次,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规模达29756人(不含本市高校内的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全市共有20220人报名参加成人高考,共有51459人报名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五)民办教育。全市经批准开办的民办幼儿园有552所,民办中小学252所,其中办学层次为小学的有118所、初中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04所、完全中学1所、普通高中1所、多层次学校9所、中职学校9所(含2所民办技工学校)。民办学校接收了大量新莞人学生,其中民办小学327586人,民办初中75058人,民办普通高中7456人,民办中职学校10228人。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的有402644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学生的71.4%。

二、发展教育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东莞市始终坚持教育发展“六个优先”政策(即优先安排教育投入、优先规划教育发展、优先保障学校用地、优先引进教育人才、优先落实教师待遇、优先解决教育问题),不断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围绕“优质、均衡、提高”的目标,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主要工作措施有:

(一)实行“三转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2007年1月起,我市中小学办学管理体制由三级办学管理转为市镇统筹办学、二级管理,将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收归市政府统筹办学管理,市财政承担全部办学经费;初中由市、镇街共管,以镇街为主,市财政承担90%经常性办学经费,其余经费由镇街解决;小学由镇街统一管理,并承担其办学经费,村(社区)不再负责学校办学和管理。实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后,理顺了教育管理体制,提高了各级学校经费保障水平。

(二)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为进一步整合和扩充全市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我市在2007年7月颁布了《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方案》,计划投入近30亿元,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新建、扩建一批高中阶段学校,撤并小规模学校,争取在2011年前后,把全部公办高中阶段学校都建成优质学校,打造全省高中教育高地。今年,我市将加快高中布局调整校舍建设列为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新建扩建16所高中阶段学校(9所普通高中,7所中职学校),年内建成6所,进一步加快布局调整进程。

(三)统发全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我市从2006年9月起,由市财政委托银行统一按市属学校标准发放全市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和奖金,2007年我们又将教师住房津贴纳入市财政统发。这两项改革,从根本上保障了镇街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实现了全市在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调动了全市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稳定了教师队伍。

(四)实施完全免费义务教育。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决定》,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我市从2006年9月起,免除本市户籍(包括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2007年,实行免收本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书本费;2008年,免收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借读生杂费差额,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学生完全免费教育。在此基础上,2009年又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本市户籍学生借读生书杂费,让其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五)采用积分制解决新莞人读书问题。我们把新莞人子女义务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着力实施新莞人子女就学工程,采取公办中小学挖潜扩容和鼓励兴办民办学校“两条腿走路”的办法,有效解决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2009年,我们出台了《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通过积分制办法,接收符合条件的新莞人子女入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我市成为全省第一个采用积分制办法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地级以上市。今年1月,我市再次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强化操作,降低门槛,形成长效机制,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新莞人。2010年,共有1.48万名新莞人子女通过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201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接收52.86万名新莞人子女入读,其中,12.6万人在公办学校就读。

(六)扶持和规范民办教育。我们积极鼓励和扶持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举办民办学校,并加大管理力度,清理整顿无牌无证办学和跨层次招生等无序竞争行为,对民办教育开展年检,实行民办学校星级管理(即将民办学校督导评估划分为“三星级、四星级、市一级”三个等级),引导民办学校规范办学、创强评优,提高办学水平。2009年,出台《关于进一步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优惠政策,保障民办教育权益。2010年,出台《东莞市民办学校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府从2010年起至2014年连续五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东莞市民办学校扶持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扶持民办学校发展。近年来,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实现了新莞人子女从“有书读”向“读好书”的跨越。2010年,全市经批准开办的民办中小学252所。

(七)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认真落实汪洋书记关于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指示精神,制定《东莞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采取“通过考试、考核在代课教师中选招聘用合同制教师,辞退不符合招录资格或未通过考试、考核的代课教师,根据学校空编情况逐步理顺合同制教师的入编问题” 三步走的办法,分类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并切实提高聘用合同制教师待遇。通过招录考试,共录用聘用合同制教师2140人,人均年收入达5万多元,比2008年代课教师增加1万多元;逐步为符合调入条件的教师办理入编手续;对不符合选招条件和选招落选的代课教师,认真做好经济补偿、理顺社保关系和推荐就业等工作,妥善解决其分流问题,确保我市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有关工作平稳、顺利推进。为防止代课教师现象反弹,我们采取了“先规划,后招人,逢进必考”、“临时代课最长不超过一年”等措施,严把教师进口关。

(八)深入推进“三名”工程。我们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学历提高进修,大力开展各级各类业务技能培训,着力培养“名教师、名校长”,创设激励性专业职位,构建教师专业成长阶梯。2009年,我们完成了为期三年的第一批全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评选工作,共评出学科带头人120名;选拔出首批290名骨干教师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申报了10个省级名师工作室和3个名校长工作室。今年,我们继续评选出第二批学科带头人146名,选拔出骨干教师685名,并设立10个名校长工作室、30个名师工作室,为名校长、名教师成长提供更为广阔的工作与展示平台。

(九)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们牢牢把握素质教育的发展方向以及未来基础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推进和深化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新课程改革,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教学管理平台;不断调整招生政策实施均衡招生;加大违规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力度,切实为学生减负;丰富校园文化活动,营造宽松和谐的学生成长环境;大力开展体育、艺术教育和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身体素质和创新能力。2010年,我市学生在国家和省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艺体竞赛中,共有449人次获奖。此外,我们进一步强化学校德育工作,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公民意识培养、法制、安全、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教育,加快学校专职专业心理教师配备,不断推动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发展。

(十)高标准创建教育强市。1996年,东莞市提出创建教育强市的目标。2000年,东莞市召开了创建省教育强市动员大会,2001年又将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第十个五年计划。2005年,东莞把优先发展教育、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列入十项民心工程,并于该年5月召开了冲刺动员大会。从提出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目标以来,东莞市始终做到“五个坚持”:坚持教育发展优先,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坚持均衡协调发展,努力构建现代教育体系,坚持推进教育改革,努力创新教育管理模式,坚持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实施人才强教工程,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为创建省教育强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至2005年底,东莞的省教育强镇总数达23个,顺利通过省督导验收,成功创建为省教育强市,成为继深圳、佛山、中山之后的第四个省教育强市。成功创建省教育强市后,根据东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教育强市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决定》,东莞重点扶持经济欠发达镇创建省教育强镇,在财政、政策、经验上给予支持,2004年至2007年,市财政共投入4.5亿元,重点对9个未创建省教育强镇的镇进行补助。2006年沙田、茶山、中堂、洪梅等4镇顺利建成省教育强镇,2007年石排、麻涌、企石、谢岗、望牛墩等5镇也通过了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实现省教育强镇全覆盖。

(十一)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通过加大投入,整合资源,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初步建立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互结合、中职与高职共同发展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主要做法有:一是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制定《东莞

市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建设方案》,新建5所、扩建4所中职学校,在东部生态园划出1100多亩地兴建职教城。积极发展高职教育,建成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二是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从2008年开始,对中职学校按照扣除教职工的工资待遇后每生每年4600元的标准进行拨款;积极扶持贫困家庭学生就读中职学校,对低保和困难家庭子女就读中职学校财政每年每人给予3000元补助;对本市户籍及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中职学生全部发放国家助学金。三是探索联合办学新模式。支持、鼓励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与东西两翼和山区市县职业学校开展“2+1”等形式的联合办学,鼓励中职学校与企业联合办班,以半工半读的形式对企业员工进行培养和培训。四是加强校企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着力强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式培养”,更好地服务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目前,东莞所有独立设置的中职学校都与相关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将企业生产车间作为校外实训基地,增强了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初步实现学校课堂教学与企业生产实践的良好衔接。五是全面统筹规划学校专业设置。2008年,出台了《东莞市中职学校骨干专业设置方案》,根据目前全市主要支柱产业构成分布状况,以及产业调整规划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情况,统筹规划了28个专业为我市中职骨干专业,力争培养一批适应地方支柱产业发展的技能型人才。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在近三年我市举行的多项国际、国家级时装设计大赛中,我市中职学生屡获大奖。2007年—2010年,我市中职毕业生就业升学率均达95%以上。

三、下一阶段主要工作任务

(一)积极扩充优质教育资源。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导向,以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原则,大力推进等级学校建设、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建设、特色学校建设以及薄弱学校改造等工程。通过进一步探索建设优质学校的有效途径,强化优质学校建设的保障措施,加强民办学校办学管理,加强对优质学校建设成效的评估和对薄弱学校的整体改造,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化,提高省、市一级中小学比例,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化。

(二)大力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根据《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方案》的要求,加快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校舍建设进度。落实镇街代建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校舍建设工程办法,用好工程建设“绿色通道”,加强跟踪督办和统筹协调,确保2011年前完成布局调整。同时,借助新校建设的契机,提升学校管理水平,选好、配好学校行政和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三)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坚持公益性,加大财政投入,各级财政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建立市、镇、村共同承担公办幼儿园办园经费投入机制。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积极鼓励村(社区)举办幼儿园,加强城市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积极发展民办幼儿园。提高学前教育水平,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四)加快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落实广东省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各项措施,着力打造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加快职教城建设进度,不断推进国家和省级重点中职学校建设,加强重点专业建设,深化职校招生、学籍、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产教合作和校企合作,加强职业教育办学创新,为职业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规模化、特色化、多元化发展,切实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现代化建设的能力。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实行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实行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落实绩效工资,严格按照教师编制标准配足、配齐、配好教师。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学历和业务水平,积极

培养“名师”、“名校长”,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确保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研究意识和能力较强、适应现代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巩固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成果,严把教师入口关,防止代课教师问题反弹。

(六)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积极转变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的现代教育理念,建立健全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和管理体系,不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转变教学与学习方式,继续改革考试与招生制度,完善教育评价,探索德育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重视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不断创新学校体卫艺工作方法,提高教育装备使用效益,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整体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水平。

(七)加强教育交流与合作。适应全球化趋势,加强泛珠三角地区乃至国际性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市教育和人才的国际对话能力,培养具有全球视野、适应国际竞争的开放性人才。不断促进教育的地区交流与合作,扩大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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