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监理控制措施

2020-03-01 20:28:3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生态环境保护监理措施

第一节环保控制目标及内容

一、环保控制目标

目标:在工程施工期间确保无任何不文明不环保的现象发生,且没有受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任何投诉和通报批评。

二、环保控制监理工作内容

严格遵守国家、陕西省及当地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活动给周围群众造成的不利影响。建立健全的施工环境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实现施工环境管理的体系,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了“施工人员环保教育”;

2、是否按照环评报告书的要求合理布设施工营地位置;

3、路基施工中是否先铺过水涵管,再筑路基;

4、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置是否合理;

5、是否按照环评要求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特别是车载泵等高噪声作业施工。对固定强噪声施工机械是否采取围挡柔性减噪网或其它减噪措施;

6、机械设备的各类废油料及润滑油是否全部分类回收并存储,揩擦油污的固体废弃物是否集中填埋;

7、建材堆场设置的环境合理性及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是否加盖蓬布以减少洒落。 第二节、环境保护监理措施

一、自然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

1、开工前详细规划施工便道、取弃土场和施工营地等的临时用地,用地计划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承包人方可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严禁随意开辟施工便道、取弃土场,严禁随意设临建工程。

2、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行走路线,对场地和人员活动范围进行界定,不得随意超出规定范围,并设置标语牌、界碑牌等标志,防止对施工生产、生活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

3、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时清除运走。

4、完工后对场地进行清理,拆除临时建(构)筑物,掘除硬化地面,将弃碴、废物运走。

5、尽量利用既有便道进行路基填料的运输.减少土地的占用。如有新修便道,完工后对新修便道进行达标整理保留备作公路养护维修便道或掘除原填料。尽量租用当地已有的房屋或拼装活动板房作施工生产、生活用房。

二、水资源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

1、生活营地的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和渠道,须经沉淀或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

2、油料、化学物品等不得堆放在民用水井附近,并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3、对生产机械经常进行检修,防止机械和施工用油的跑、冒、滴、漏对水质产生污染。施工或机械产生的废油、废水,采用隔油池或采用其他方法处理合格后才能排放。

三、道路施工大气环境、振动和噪音及粉尘的影响及防治

1、影响及防治

(1)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设备,并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减少对空气的污染。

(2)在运输水泥、石灰、粉煤灰等粉状材料和沥青混合料时,进行严密的遮盖。 (3)利用水车,对施工现场和临时便道进行撒水湿润,防止尘土飞扬,减少空气中的固体颗粒。

(4)对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要密闭,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5)生产和施工现场应加强对噪音的防治,尽量减少夜间作业,缩短夜间大型和重型筑路机械施工作业时间,减少机械的振动和噪音对居民的干扰。

除了打桩作业外,其他施工阶段的一般施工噪声的达标距离,在昼间约需60m,而在夜间则需200m,甚至更远。因此,在施工期间,这些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对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居民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有的甚至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2.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工艺。

(2)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

(3)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防治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

1、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

2、施工中的废弃物,经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后,运到指定的场地进行处理。

3、报废材料或施工中返工的挖除材料应立即运出施工现场,各种包装袋及时清理处理,以免造成白色污染。

4、加强材料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超载、高速行驶,从而保证不会沿线撤漏须迅速清除。

五、驻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1、驻地环境由各合同段(包括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的环保小组具体负责管理和维护建设。生活及办公区四周设置防污排水沟,排水沟直接与污水处理池连接,避免生活区域内的水流直接排放到地面和河流、湖泊,造成环境污染。

2、注意生活垃圾的处理,垃圾集中堆放,定期送到当地指定的地方进行处理。

3、生活废水排入污水池,进行处理后才能排放。污水池应注意污水不渗漏,以免造成对地下水的污染,并应进行加盖,有除臭设施,以免造成周围环境空气的污染。

六、污水处理设施环保监理要点

1、常见的公路工程污水处理工艺;

2、施工准备期设计图纸交底;

3、施工期监理要点: (1)、污水管路铺设检查

雨污分流;污水管线设置、走向合理规范; (2)、设备的安装检查

风机、油水分离器、水泵、填料等; (3)、排污口

只能设置一个排污口,且排污口设置要规范。 第三节、工程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一、生活服务区

对生活服务区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生活服务区污水和洗车污水,不得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I、

II类水域。排入其它水域时,必须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不符合时要进行水质处理,如油污水应进行隔油处理。机械和车辆最好由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维修;

2、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3.4.6的污水排放评价,当取样测试有害成分含量值高于排放标准时,必须进行污水处理;

3、生活垃圾堆放点应选择30m范围内无生活用水的废弃沟凹或废弃干塘。堆放点应无直通沟道与邻地相通。不得向垃圾点内排放生活污水。如施工人员集中,生活垃圾需增加处理设施和加强管理,人员较多时可增设垃圾筒;

4、施工单位生活服务区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生活服务区在整个施工期都存在,因此在不同阶段执行相应的标准。服务区对环境影响最大的噪声源是备用的柴油发电机,应放置在室内,加强门窗隔声,并在进风口、出风口安装消声器。生活服务区应离开居民点200m以远;

5、施工人员如自建宿舍,应配套建设简易厕所,简易厕所尽量建成有冲洗水和粪便回收装置的流动厕所;

6、厨房应设置排风系统。

二、临时施工道路

临时施工道路的周围环境的潜在影响主要是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和水地流失及扬尘等污染,例如临时施工道路的开辟和修筑。

主要防治措施有:

1、严格规划临时施工道路的路线走向,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若无现成道路可利用,则应严格控制施工道路修筑边界。

2、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3.2.5的水土侵蚀量评价,结合临时道路在运行期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程度以及对沿线水土流失的影响;

3、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废气、尘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4、施工便道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专职人员,即时洒水清洁保持运行状态良好,减少扬尘污染;

5、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

放标准(GB12523-90)。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的限值为昼间75dB,夜间55dB。夜间在居民区居民区附近禁止施工便道的作业,必要时应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才能夜间作业。

三、临时材料堆放场

1、对临时借地范围要有明确的边界,以便控制对临时借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占用。若对农、林等生产用地的占用无法避免,则在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

2、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应防止物料散漏污染。仓库四周应有疏水沟系,防止雨水浸湿,水流引起物料流失;

3、油料、化学物品等不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四、排水工程

1、建设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振动、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止或者减轻施工对水源、自然环境的破坏;

2、将弃土、弃渣于指定地点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其流入水体;

3、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夜间55dB;

4、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夜间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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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大纲(工程进度控制措施)

环境保护监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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