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安全检查

2020-03-02 22:51:5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乐亭县教育局

关于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

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教育组、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校舍安全工作,防止汛期发生校舍安全事故,按照《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唐教规[2015]4号),决定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及附属设施。重点检查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利用闲置校舍改建的幼儿园;未经过排查鉴定的民办学校;处于塌陷、低洼、泄洪、分洪等灾害易发地段的学校;存在安全隐患尚未改造的校舍。

二、检查内容

各乡镇、各学校(幼儿园)要逐校逐栋对各类房屋及建筑物进行全面认真排查。排查重点:一是检查校址是否处于塌陷及洪涝区,是否会受自然灾害影响。二是检查校舍及附属设施是否有地基下沉、墙体开裂现象,屋顶结构是否安全可靠,屋面是否渗漏。三是检查校舍是否存在危险点,是否存在 D级危房,特别是平房校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能否安全度过汛期。四是检查校园排水设施是否通畅,汛期水量能否危及校(园)舍安全。五是检查

楼房校舍防雷设施是否安全有效。六是检查围墙、门房、厕所、车棚等学校附属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检查时间及方法 此次检查从即日开始,到2015年7月20日前结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各乡镇负责组织本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检查工作,局直学校及民办学校(幼儿园)负责本学校校舍安全检查,县教育局在各乡镇、各学校(幼儿园)自查的基础上,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幼儿园)及校舍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各乡镇、各学校(幼儿园)校舍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 各乡镇、各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责任意识,专门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周密安排,学校自查与教育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 对学校的校舍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 彻底摸清校舍安全底数, 检查情况认真记录存档。

2.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各乡镇要制定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学校(幼儿园)也要相应建立本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成立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专人管理,将学校的每一间房屋及每一段院墙的管理都落实到人,严格落实安全教育时间和课程,向师生普及安全知识,制定和完善各种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培养师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掌握应急避险技能, 提高师生防灾安全意识

和自救互救能力。因疏于管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迫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强化整改,消除隐患。此次检查要求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边整治的原则,以检查促整改、促整治。各乡镇、各学校(幼儿园)要针对检查出来的突出问题,指定专人负责, 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经排查需要鉴定的,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相关鉴定, 鉴定为 D级危房的校舍立即停用、拆除。鉴定为 C级危房的校舍要编制维修改造计划,落实维修改造经费,年内整改到位。

4.加强监管、长效施治。各乡镇、各学校 (幼儿园)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查找校舍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不断完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力度, 切实把校舍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各学校(幼儿园)开展校舍安全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 7月20日下午5:00前将检查工作总结、校舍安全检查反馈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县教育局计财科。

计财科邮箱:jck4612046@sina.com

乐亭县教育局 2015年7月10日

校舍安全检查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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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校舍安全检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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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安全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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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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