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督察员制度

2020-03-03 08:58:3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环卫监督员管理制度

1、严格作息时间,上午班7:00--下午11:00;下午班2:00----晚6:00,迟到10分钟为迟到,提前10分钟离岗为早退,迟到、早退一次扣工资1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严禁随意离岗,离岗30分钟以上扣工资10元,一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全额扣除当班工资。月旷工3次解除聘用合同。

3、对分管路段必须尽职尽责,忠于职守。对门店垃圾扫入道路、社会建筑垃圾入桶(池)、社会大量生活垃圾用手推车运送倒入桶(池)外边不入桶(池)等现象不制止、不迅速解决的现象,每发现一次扣工资10元。

4、对管辖路段乱丢、乱甩、乱钉、乱挂、乱发传单、乱泼污水、乱捆绑、乱贴、乱画等九乱现象必须坚决制止和实行处罚。如不及时制止、处罚和处理的,发现一次扣工资10元。

5、对损坏绿化树、街道、人行道、下水道、垃圾桶(池)、护栏、各种警示标牌等基础设施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迅速处理,凡不服从的立即向单位报告。如不制止不及时处理的,每一次扣工资10元。

6、必须依法管理、文明执法、合理合法处罚,严禁简单粗暴和乱处滥罚。每发现一次扣工资10元,三次以上则予以辞退解除聘用合同。

7、要协助环卫工人搞好清扫保洁,监督环卫工人的在岗工作情况,如路面垃圾量大及边沟下水口不通,要配合清扫和疏通。如对环卫工人长时间离岗或偷懒耍滑不管不问,和不能与环卫工人积极配合者,视为工作不负责任,年终视为工作不合格。

8、公益性岗位人员一律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如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坚守工作岗位、管理效果很差、不坚持原则,或不依法办事简单粗暴者,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坚决辞退。

环卫督察工作周总结

服务环境建设督察员制度

督察员岗位职责

环卫员岗位职责

督察制度

督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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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制度

环卫制度

安徽省实施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办法

《环卫督察员制度.doc》
环卫督察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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