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7:56:1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证明
中国民生银行浦发正分营:
我单位收到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面要素如下: 票号:30500053 22614941
出票日期:2013年4月17日
出票人:河南杜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周口祥龙四五贸易有限公司
汇票金额:壹拾万元整(¥100000.00)
汇票到期日:2013年10月17日
此汇票由于我公司财务人员失误,在背书时骑缝章加盖模糊不清晰。我单位同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
特此证明!
本单位背书印鉴如下: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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