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培训

2020-03-01 20:37:0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举办《社会保险法》培训的通知

2011年06月01日

各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为帮助各用人单位系统学习《社会保险法》,掌握社会保险政策,规范社会保险工作,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社会保险法》宣传培训工作的要求,我报社将举办三期《社会保险法》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用人单位的领导、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社保经办人员、工会负责人等。

二、主讲老师及培训内容

(一)上午主讲老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主任、高级法律顾问杨永琦。

主讲内容:

1.《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进程及立法目标介绍;

2.《社会保险法》及新政策方向解读;

3.现行五大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等保险的新要求及新规定;

(二)下午主讲老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吴晓军

主讲内容:

1.新《社会保险法》关于保险费征缴有哪些变化;

2.社会保险基金剖析;

3.新《社会保险法》对企业实操经办社会保险有哪些变化: 4.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解读与企业注意事项; 5.社会保险法颁布对企业规章制度设立的影响; 6.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如何处理?

三、开班时间(每期一天)

第三期:2011年8月30日

第四期:2011年9月27日

三、培训地点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南校区南楼6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

四、培训费用

280元/人(含资料、午餐等费用)

五、报名地址及电话

(一)市府大楼2号楼101室(宣武区槐柏树街二号,国华商场往南300米槐柏树街路口向西)。

联系电话:63021445

(二)朝阳区惠新东街1-1号(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中心)2层203室、205室。

联系电话:63015787 64890878 63010646

北京劳动就业报社

2011年6月

《社会保险法》培训总结

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培训试题(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宣传提纲

社会保险法 一

社会保险法读后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讲稿

《社会保险法培训.doc》
社会保险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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