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以来安全事故

2020-03-03 22:10:4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11.22”以来安全事故

专题通报

安全监管局

2015年7月

主 要 内 容

第一部分

“11.22”以来安全事故概况 第二部分

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第三部分

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第一部分

“11.22”以来安全事故概况

一、事故多发的势头仍在延续

二、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三、承包商事故居高不下

四、“三违”事故频发

“11.22”以来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 “ 11.22”之后,安全生产事故集中爆发

从2013年11月22日截至2015年6月22日(19个月):  发生安全事故27起,月均1.4起事故  死亡35人,月均死亡1.8人

2014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14年发生事故19起,月均1.6起  死亡27人,月均死亡2.3人  与2013年相比(不含“11.22”)  事故增加6起,上升46%  死亡人数增加11人,上升69%

2015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15年上半年  发生7起事故,月均事故1起  死亡6人,月均死亡1人。  与2014年同期相比  事故减少4起,下降33%  死亡人数减少14人,下降70% 。  但4月以来,事故呈现加速上升势头,3个月内  发生6起事故,月均事故2起,月均事故起数已超过2014年;  死亡5人,死亡1.7人,月均死亡人数也接近2014年。  事故多发势头仍在延续。

海因里希安全法则:

1件重大的事故背后必有29件轻度的事故,还有300件潜在的隐患! 7 死亡 (1) 医疗

(列入工伤记 录29) 未遂事件 (300)

海因里希法则揭示的规律: 如对潜在性事故毫无觉察,对已经 发生的事故麻木不仁,结果必将是导 致无法挽回的损失!  根据2014年和2015年上半年安全 事故高发频发的势头,如再不采取坚 决措施,还将会发生更严重事故。

二、同类性质的事故重复发生

27起事故中:

▲ 24起属重复发生事故,占89% ▲ 前3位的为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和高处坠落事故  泄漏火灾爆炸事故7起  中毒窒息事故5起  高处坠落事故5起

1.泄漏火灾爆炸事故

泄漏火灾爆炸事故7起,占27起事故的26%。  2014年3月3日广东石油食堂闪爆事故  2014年6月9日扬子石化酸性水罐区闪爆事故  2014年7月25日上海石化污水罐爆炸事故  2014年10月31日胜利油建分包商火灾爆炸事故  2015年2月4日青岛炼化承包商闪爆事故  2015年4月21日扬子石化环氧乙烷精制塔爆炸事故  2015年5月28日青岛石化输油管道泄漏事故 “11.22”18个月后,在青岛再次发生原油泄漏事故。 令人不寒而栗!

2.中毒窒息事故

中毒窒息事故5起,占27起事故的19%。 

 2013年11月22日燕山石化承包商氮气窒息事故  2014年3月12日安庆石化硫化氢中毒事故  2014年4月7日塔河炼化承包商硫化氢中毒事故  2015年5月13日高桥石化氮气窒息事故  2015年6月16日江汉油田盐化工总厂氯气中毒事故

2014年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发生2起硫化氢中毒事故  2015年再次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发生2起中毒窒息事故。 令人痛心!

3.高处坠落事故

高处坠落事故5起,占27起事故19%。  2014年3月13日扬子石化承包商高处坠落事故  2014年4月1日洛阳分公司承包商高处坠落事故  2014年4月28日胜利油建分包商脚手架坍塌事故  2014年11月22日辽宁石油承包商高处坠落事故  2014年12月18日安庆石化承包商高处坠落事故 2014年辽宁石油“11.22”高处坠落事故与2013年河南 石油“11.14”高处坠落事故如出一辙。 重复错误的低级程度令人发指!

4.同一企业事故一再发生

 自2014年以来,扬子石化和安庆石化已各发生3起上报 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含承包商事故),长岭分公 司、胜利油建和青岛炼化已各发生2起。  在不到半年内,青岛炼化同一个承包商发生2起事故, 实属不该!

三、承包商事故居高不下

 承包商事故18起,占事故总数的67%,  死亡25人,占总死亡人数的71%。 2013年11月22日燕山石化承包商氮气窒息事故 2014年1月26日南化公司承包商碱灰坍塌事故 2014年3月13日扬子石化承包商高处坠落事故 2014年3月19日湖北化肥承包商触电死亡事故 2014年4月1日洛阳石化承包商高处坠落事故 2014年4月7日塔河炼化承包商硫化氢中毒事故 2014年4月18日长岭分公司承包商起重伤害事故 2014年4月28日胜利油建分包商脚手架坍塌事故 2014年5月9日石家庄炼化承包商起重伤害事故 2014年5月30日茂名石化承包商人身伤害事故 2014年7月25日上海石化承包商污水罐爆炸事故 2014年10月11日海南石油承包商机械伤害事故 2014年10月31日胜利油建承包商高处坠落事故 2014年11月22日辽宁石油承包商高处坠落事故 2014年12月18日安庆石化承包商高处坠落事故 2015年2月4日青岛炼化承包商人身伤害事故 2015年5月13高桥石化承包商氮气窒息事故 2015年6月18日青岛炼化承包商物体打击事故

四、“三违”事故频发

违章操作13起 

违反劳动纪律的事故5起 

违章指挥的事故2起 三“违”事故20起,占27起事故74%。 三“违”问题屡禁不止,反映出企业安全管理不严、不细、不实!

 2015年,还发生6起企业级火灾事故,1起自然灾害事 故,火灾事故较往年大幅提升,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 2015年1月18日广州石化裂解装臵火灾事故  2015年2月6日广州石化制氢装臵火灾事故  2015年3月10日镇海炼化Ⅱ套常减压装臵火灾事故  2015年3月20日长岭分公司重整装臵火灾事故  2015年5月26日海南炼化吸附脱硫装臵火灾事故  2015年6月2日沧州分公司凝缩油泵泄漏火灾事故

第二部分

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文化问题

二、本质安全问题

三、三基工作问题

四、承包商管理问题

五、事故教训吸取问题

一、安全文化问题

1.在不同层面上,一些领导干部对安全工作言 行不一致,说的多,做的少

2.一些单位安全工作形式主义色彩浓厚 3.漠视违章行为现象普遍

1.不同层面上,一些领导干部对安全工作言行不

一致,说的多,做的少

“ 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 安全第一 ”“ 四个让位 于”“四个一切”等理念在很大程度上仅停留在口号上,还没有转化 为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实实在在的行动。 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等现象相当普遍, 隐患整改不落实、设备带病运行等现象比比皆是。  安全让位于“利润、产量、进度、成本”现象普遍存在 某煤化工项目打出标语:“一切为了16.7,一切服务16.7,一切服从16.7”  比如:2014年仅脱硫脱硝项目就发生了4起事故,死亡 4人,抢工期、赶进度,片面追求效益是重要原因。  2014年4月1日洛阳分公司承包商高处坠落事故  2014年5月9日石家庄炼化承包商起重伤害事故  2014年10月26日茂名石化承包商人身伤害事故  2014年12月18日安庆石化承包商高处坠落事故 2014年4月1日,洛阳 石化发生1起承包商高 处坠落事故,1人死亡。  施工人员未经施工 前安全教育,高空作业 未系安全带,在现场监 管还未到位的情况下, 赶进度,冒然施工,导 致事故发生。

洛阳分公司承包商“4.1”高处坠落事故

2.一些单位安全工作形式主义色彩浓厚

 安全文化形式多,口号多,原则性要求多,安 全活动多。  有效的安全行为观察少,现场安全监管少,发 现问题上报少,检查出的问题彻底整改少。  对“低老坏”现象熟视无睹,对设备设施的不 安全状况习以为常。

3.漠视违章行为现象普遍

职责不清不愿管 怕得罪人不敢管 能力不足不会管 方法不当不善管 小事件不能及时纠正 小毛病不能及时治理 坏习惯不能及时惩罚

助长“低老坏” 的安全文化氛围

破 窗 理 论  破窗理论又称破窗效应。  一个窗户破了,没有人去修补,隔不久, 其它的窗户也会莫名其妙地被人打破;  一面墙,如果出现一些涂鸦没有被清洗掉, 很快的,墙上就布满了乱七八糟、不堪入 目的东西;  一个很干净的地方,人们不好意思丢垃圾, 但是一旦地上有垃圾出现之后,人就会毫 不犹豫地抛,丝毫不觉羞愧。

安全管理:要及时修理“第一块被打碎的玻璃”  良好的安全环境可能实现优异的安全业绩

二、本质安全问题

1.物的本质安全问题 2.人的本质安全问题

3.制度、标准、规程的本质安全问题

1.物的本质安全问题

设计缺陷问题  采购质量问题  施工质量问题  超期服役和年久失修问题  检测检验、监测、监控设备缺失问题

 集团公司今年以来的13起事故中(7起上报事故,6起企业级火 灾备案事故),11起事故(85%)都与本质安全息息相关。

设计缺陷问题

扬子石化“4.21”环氧乙烷精制塔爆炸事故  2015年4月21日,扬子石化环氧乙 烷精制塔发生爆炸事故,事故造成1 人轻伤,环氧乙烷精制塔严重损坏。  事故主要原因:该装置设计存在缺 陷,压力联锁、压力控制变送器、现场压力表共用一个引压管。 仪表引压管堵塞,压力指示失真, 操作人员判断失误、处臵不当,使 得T-430塔系统超温、超压,进而 引起泄漏着火、爆炸。

施工质量问题

2015年5月28日,青岛石化原油 管线发生渗漏,经开挖,发现在 管线底部有裂缝。

管道破裂的直接原因: 管道渗漏口正下方垫有一块约 30cm 宽的条石,在温度波动和车 辆通过引起振动等因素作用下, 管道涂层破损,最终在管道加压 过程中破裂。

青岛石化输油管道“5.28”泄漏事故

监控检测设备缺失问题

 安庆石化“4.30”机械伤害事故,现场没有监控设施,不能确 定当事人何时、为何进入打包封闭危险区。  中原石化 “3〃28”急性死亡事件中,厂区内未安装硫化氢报 警仪,承包商员工被周边企业散发的硫化氢熏倒,诱发心脏等 疾病发作而急性死亡。

2. 人的本质安全问题

安全意识淡薄的为7起 安全行为不规范的为13起 安全技能不足的为7起 “11.22”以来的27起事故均与人的本质安全有关  2012年以来的53起事故也均与人的本质安全有关 29 最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也可能被个别人离奇的行为所破坏

30 高桥石化“5.13”氮气窒息事故 2015年5月13日,高桥石化化工二部 发生1起氮气窒息事故,2人死亡。 事故主要原因是分包商员工进入充 满氮气的受限空间作业,窒息晕倒; 设备员冒险施救,导致事故伤亡扩大。  员工安全意识淡薄:  承包商员工未办理受限空间作 业许可证,未采取任何防护的情 况下,进入反应器作业。  设备员没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 情况下冒险施救。

3.制度、标准、规程的本质安全问题

制度缺失问题 标准落后问题

规程可操作性丌强问题 2013年辽宁石油“11.22”事故中,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制定专门的 保洁制度和安全规范 2014年广东石油“3.3”事故,未制定厨具设备检查保养管理规定 2015年扬子石化“4.21”事故中,操作人员执行紧急停车程序时, 仅要求停进料和停加热蒸汽,无停车步骤。 31 32

三、三基工作问题

1.岗位责任制不落实 2.基础工作不细致 3.基本功训练不扎实

1.岗位责任制不落实

石家庄炼化承包商“5.9”起重伤害事故 2014年5月9日,石家庄炼化发生1起起重伤害事故,造 成1人死亡。

事故调查发现:岗位职责分解不 细不实。有关技改技措项目的管理 规定没有明确工程管理部门、安全 管理部门、区域主责单位的工作职 责。  外来车辆和人员无证进入现场  作业人员无证充当吊车指挥、司索

吊车司机擅自摘除吊车自保装臵 等一系列的违章行为没有人制止 34 35  管理部门责任不落实:  承包商主管部门未与检维修承包商 签订正式合同;  保卫部门门禁管理不严,施工人员 冒用他人入厂证、伪造入厂证入厂 作业;

 属地单位监管失察,作业时现场无 监管人员。 2014年4月18日,长岭分公司发生1起承包商起重伤 害事故,1人死亡。

长岭分公司“4.18”起重伤害事故 35 36  2014年7月25日,上海石化发生污水罐爆炸事故,虽没有造 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较大。 上海石化“7.25”污水罐爆炸事故  事故调查发现:岗位责任落 实丌到位。  负责用火作业许可签发的8 名审批人员签字确认流于 形式,均未到现场核实安 全措施,就签发了作业票, 导致该加的盲板没有加, 造成事故的发生。

2.基础工作不细

湖北化肥 “3.19”触电死亡事故中,施工内容不明确 《工作任务单》“内容及要求”栏只填写了“2#发电机改接工程同期系 统施工”。

《电气工作票》没有按规定办理《第一种电气工作票》,乙二醇班当班 人员根据自己的理解办理了第二种电气工作票。

高桥石化“5.13”氮气窒息事故中,工作安排不规范

仅通过电话或口头下达工作任务,缺少书面信息传递和信息确认。 缺少进入受限空间清理碱渣的作业方案。

3.基本功训练不扎实

 对基层员工的安全培训不重视,投入资金和时间不足。  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有些甚至与实际工作无关。  培训形式单一,实际效果差。  培训完成后没有对培训效果评估的有效手段。  南化公司“1.26”碱灰坍塌事故中,承包商员工培训考试的试卷中, 没有所从事的静电除尘器料仓清理作业的有关内容,对承包商员工的培 训内容与作业内容完全无关。  江汉油田“6.16”氯气中毒事故中,

安全培训缺位,缺乏氯气防护基本知识,巡检工在未佩戴防护面具的情 况下,打开主反应器顶部进行观察,吸入氯气,造成重度急性中毒死亡。

四、承包商管理问题

1.层层分包、违法转包相当普遍,甚至成为常态 2.抢工期赶进度已经演变成习惯

1.层层分包、违法转包相当普遍,甚至成为常态

 层层分包、违法转包不是个别现象,以包代管是普 遍现象,层层分包的结果,是把最后一包(真正施 工的单位)逼上偷工减料和招募缺乏基本工业技能 的廉价农民工道路,发生事故成为早晚的事。  因此,必须严格限制分包次数,我们丌仅要管住承 包商,同时也要加强对分包商的安全监管。

42 胜利油建分包商“4.28”脚手架坍塌事故 2014年4月28日,胜利油建发生1起分包商脚手架坍塌事故,共造成5 人死亡,6人受伤。  事故主要原因:层层分包、违法转包。经过四次分包、转包后,最 后由不具备资质和能力的个体户承揽了该项目的施工。 “4.28” 事故发生半年后,胜利油建再次发生同类事故。

2014年10月31日,胜利油建分包商在天然气管道带压封堵作业过程中, 发生一起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 主要原因:胜利油建将 项目经过

3次违法分包、转包, 最后给不具备带压封堵 资质的公司进行施工。

胜利油建分包商“10.31”火灾爆炸事故

2.抢工期赶进度已经演变成习惯

 2014年12月18日,安庆石 化分包商进行保温棉敷设作 业。施工人员从保温棉东北 侧遗留的平台孔洞中坠落至 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 原定于12月20日开始作业, 为了抢工期,承包商安排五 建公司14日开始作业,而北 侧平台孔洞尚未有效隔离、不具备作业条件。 事故漏洞

安庆石化承包商“12.18”高处坠落事故

五、事故教训吸取问题

1.部分干部员工思想麻痹,存在侥幸心理 2.原因分析浅尝辄止 3.责任追究避重就轻 4.整改措施就事论事

1.部分干部员工思想麻痹,存在侥幸心理

 出事故前,心怀侥幸,认为不会发生  出事故后,怨天尤人,认为运气不好  部分企业对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束手无策,听天由命!

“11.22”以来发生的5起中毒窒息死亡事故中,有4起是不戴任何防护器具的条 件下,进入氮气、硫化氢、氯气等环境作业,导致人员窒息、中毒死亡。

2.事故原因分析浅尝辄止

事故分析浅尝辄止,比较多地停留在直接原因和间 接原因,很少深究事故背后的根原因。

主要从外界找客观原因,很少从管理制度、运行体 系、技术规范等方面找原因。 往不能说话的死人身上推? 往不会说话的设备上推? 往不敢说话的承包商身上推?

3.责任追究避重就轻

责任界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 人员处理满足于对上对下“有个交代”,处分与 责、权不对等

对主要责任人处理达不到“切肤之痛”

4.整改措施就事论事

事故整改措施就事论事,不能举一反三,不能彻底整 改同类隐患。  导致扬子石化“4.21”爆炸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是T430 塔的仪 表设计缺陷。扬子公司T410 塔、T420 塔和T430塔原由同一家设 计公司设计,2012年对T410塔进行改造时,已将该设计缺陷进 行了改造,但没有将T420塔和T430塔的同类缺陷一并解决。  管道隐患是否也存在如此问题?  其他企业是否也存在这种问题?? 第三部分

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做实做细安全文化

二、分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强化全员安全培训

四、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五、扎实开展承包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

六、严字当头,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监督

七、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一、做实做细安全文化

改变安全文化,从少说多做开始:

福建联合石化:所有会议会前1分钟安全经验教训分享

上海赛科:每周四上午1小时生产HSSE会议(公司领导及各工厂经理等参加) 扬巴公司:安全是设计出来的、是靠投资保证的理念

中沙石化:事故问责重在深究管理体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监管手段 等方面下功夫,在防范事故再次发生上下功夫

要求每个单位领导班子把重视安全的口号转化成具体行动。 每月至少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工作 每周至少一次深入一线进行安全观察

二、分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全面 开展安全主体责任分解落实,要清晰地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分 解到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 - 奖惩标准和奖惩记录

 要求:各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检查主体责任 分解落实情况。  安全监管局将从8月开始以“四不两直”的形式进行专 题抽查并点名通报!检查结果将列入各单位年度安全 管理绩效考核。  7月开始到10月,集团公司将开展安全大检查。检查分 企业自查和总部抽查。总部检查由安全监管局负责统 筹,各事业部、管理部和专业公司为主进行,已经开 专题会讨论检查方案,即将下发检查通知,不再召开 安全检查的启动会。

三、强化安全培训工作

 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监管局已会同青岛安工院编写安全培训教 材,制作事故三维动画,各企业要组织学习,并用事故教训警示企 业各级管理者和现场作业人员。  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取证工作,要求每年培训取证,杜绝无证上岗。  切实加强安全培训的针对性,用“带血的警示”“能震撼心灵”的 形式开展培训,避免原则性的、泛泛的,缺乏针对性的培训。  加强火灾、受限空间、高处坠落等实训基地的建设,将安全培训重 点由课堂教学转向实操训练。

四、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全面开展管道、罐区的隐患排查和整治攻坚战工作,3年攻坚战 要求2年内基本完成,5年攻坚战要求4年内基本完成。  加大对“四不两直”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环保巡视组检查 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采取“回头看”的形式做好整改情况的后 评估,每个问题都要有整改。  加大检测检验、监测、监控等安全科技装备的投入。  建议将隐患治理资金计划单列,费用单独考核、单独结算。 56 57 腾龙芳烃(漳州)“4.6”爆炸着火事故  2015年4月6日18:56,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芳烃联合装臵41单 元及中间罐区发生爆炸着火,直至4月9日凌晨2:57,大火方被扑灭。事 故造成6人轻伤和13名群众入院观察,救援过程中油品溢出防火堤,造 成一定范围的流淌火,烧毁消防车两辆。  国家安监总局指出,事故主要原因为:重效益、轻安全,在工程建 设、设备设施选用上采取了最低价投标的招标方式,埋下重大隐患。 他人的事故对我们的警示 57 58 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  1984年12月3日,位于印度博帕尔市的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农药 厂发生甲基异氰酸酯(简称MIC)毒气泄漏事故。造成6495人死亡、12.5万人中毒、5万人终身受害。 他人的事故对我们的警示 58 59  工厂设计存在先天不足。工厂涉及剧毒的MIC,却只有一般性的 安全措施,未装备先进的自动报警装臵。  设备管理不到位。制冷系统和排放吸收塔设备不完好,火炬管 道腐蚀正在维修,紧急排放阀和手动排放阀失灵,储罐温度报 警失灵。  违章操作。维修人员没有申请作业许可证、没有通知操作人员、也没有安装盲板以实现隔离。  员工培训不够。操作工脱产培训时间由最初的6个月压减为15天, 工人缺乏有效的应变能力,在手动泄压阀失效后,未能立即采 取其他紧急处臵措施。

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原因分析

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几个问题:

 特别关注设计修改、各种变更带来的风险和问题。  高度警惕非科学、不理性的物资采购问题,要把好供应商选择关, 坚决反对忽视物资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唯价格论,千万不能给生产 装臵埋下安全隐患!  坚决制止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  警惕出现拼设备、拼劳动力的问题。要合理使用劳动力和设备, 不要人为地制造风险、扩大隐患。  在原油不断劣质化、设备运行长周期化、设施新度系数不断降低 的情况下,要对由此引发的风险和危害进行辨识,对无法满足要 求的工艺技术和操作规程进行升级和修正。  坚决贯彻科技兴安战略,全面检查生产仪表、控制系统、生产建 设的监测设备,实现全过程全方位检测、监测和监控。

所 有单位,特别是生产建设单位领导班子要把对

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转化为特别关注本质安全,并落实到具体措施上 转化为重视和及早地识别每一个安全风险上 转化为不放过每一个安全隐患的整改上

五、扎实开展承包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

 严格审查承包商(含承运商、供应商)、分包商的安全资质,承包 商、分包商必须同时具备合格的业务资质和安全资质。  严控分包,杜绝违法转包、层层分包,严格控制分包次数。  制定科学、理性、合理的施工工期,坚决杜绝抢工期、赶进度。  严格审查作业方案,全面实施JSA管理。

六、严字当头,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监督

 人员配备:安全环保处人员,基层车间安全总监,退居二线 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 督查设备:检测设备、检验设备,视频记录设备等。  职责和权限:奖励和即时处罚权,勒令停工权等。  各企业要在现有安全人员的基础上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安 全督查大队,把安全监督工作做实,形成专职化、常态化、全天候的安全督查队伍和安全督查制度。

七、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1)科学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 要以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彻底查明事故原因:  直接原因  间接原因  根原因,要查找管理体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深层次问题  要“严”字当头,科学划分责任,不仅要严肃处理事故当事 人,更要注重深究导致事故发生的各方管理责任,要分清主 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连带责任人。

遵循“热炉法则”,严格管理、及时纠偏、严格追责

(2)举一反三,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 事故发生后,要在深刻查找事故根原因的基础上,制定具 体的、有效的、可操作的防范措施,尤其要根据事故原因 分析对管理体系、安全标准、操作规程等进行优化调整。  一定要将过去的事故当现在的事故、把他人的事故当本单 位的事故来对待,举一反三,挖地三尺,从中吸取教训、获得智慧,采取行动,避免类似事故在本单位重演!

“东方之星”翻船事故引发的思考  “东方之星”翻船事故非常沉痛。白天停靠景点游玩,晚上赶路航行,6月1 日晚上在风、雨、雷、电交加的非常恶劣的天气情况下继续航行,就是要在 6月2日下午赶到荆州,不幸发生惨案!  而出发时间相同、一前一后同行的江西南方国际旅行社的另一艘船进入长江 湖北航段时,鉴于天气恶劣,船长慎重做出决定:临时停靠在湖北赤壁,幸 免于难!  一直在东方之星前面航行的江宁号游轮,则在天气变得非常恶劣的情况下, 船长果断决定:就地抛锚停航,以避风雨雷电,幸免于难!就在江宁号停航 抛锚的同时,东方之星号从船的左侧快速超过去,没多久就发生了悲剧。 他人的事故对我们的警示

你更像哪一位船长?

 市场好、效益好时,该检修时是否检修?  成本压力大时,该治理的隐患是否治理?  设备运行不稳定时,是否强行带病运行?  是否配备必要的检测、监测、监控仪器仪表?  ???

??? ??? 谢

谢!

11.22——教改

11.22反思心得体会

防水材料保证书.11.22

宣传报道总结11.22

青岛“11.22”事故

员工须知.11.22

学习总结.11.22

培训心得11.22

11.22刘佳演讲稿

11.22爱我南洋

《“11.22”以来安全事故.doc》
“11.22”以来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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