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

2020-03-02 01:05:0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乌鲁木齐市第92中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维护新疆稳定、大力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各族师生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根据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乌经开党发〔2014〕5号)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教育系统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92中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疆的问题最难最长远的是民族团结问题,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新时期新阶段,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形势和民族关系状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要实现我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就必须紧密团结和依靠各族人民群众。开展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活动,对于我们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增强各族师生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促进相互尊重、相互交流、相互交往、相互帮助;对于进一步巩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坚决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对于团结和依靠各族群众,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上来,为实现我区社会稳定

1 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校园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教育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乌鲁木齐市第92中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扎伊尔、祁学良

副组长:刘淑华、黄凯

成 员:车飞、孙志英、吐尔逊江、艾合买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宜。办公室主任由刘淑华兼任,成员:车飞、孙志英、艾合买提、吐尔逊江、各年级组组长、各年级各班班主任。

四、创建标准:

(一)领导班子政治坚强。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带头说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各族师生关系融洽。单位内部风清气正,各族师生融洽相处,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互相包容、互相帮助,维护民族团结蔚然成风,民族团结模范处(科)室、民族团结班级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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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决维护民族团结。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切实维护各族师生合法权益,单位内部不存在影响损害民族团结的现象,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关系中出现的问题,消除不安定因素。各族师生主动发声、亮明态度,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敢于同影响和损害民族团结的言行作斗争。

(四)宣传教育扎实有效。从教育工作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对各族师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宣传马克思主义“五观”(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四个认同”(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思想,教育引导各族师生弘扬“新疆精神”(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维护民族团结;加大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并取得明显成效。

(五)参与创建积极主动。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彰显教育行业优势,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所在街道组织安排,积极主动配合社区开展创建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六)维稳措施落实有力。严格履行维稳责任,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党委维护稳定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区委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加大人财物投入,加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各项维稳措施落实到位。单位内部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1、按照区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总体创建方案,明确创建

3 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广泛宣传,大力宣传市党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 标,在全校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郁氛围。

2、结合三月公民道德建设月、五月份自治区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通过中心组学习、主题宣讲、召开座谈会、讨论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创建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动。

1、按照建设学习型教研组、学习型教师队伍的要求,树立“让学习成为一种常态,让学习成为一种风气”的理念,再掀学习“五本书”和“两个条例”热潮,做到基本内容应知应会。通过开展教育,使各族教师和党员牢固树立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

2、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六史”宣传教育,组织好《新疆历史》、《新疆巨变》、《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教材的学习。

3、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知党史、报党恩、讲团结、爱祖国”及中国共产党“三史”和新疆“三史”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党的历史、了解新疆历史,增进各族群众对党的感情、对祖国的感情,增进各民族大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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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合三月公民道德建设月、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庆典活动,组织开展“红色经典”歌曲大家唱、“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召开民族团结专题报告会,开展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民族团结公益短片和公益短信评选活动,举办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 “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让“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深植人心,从而达到陶冶情操、增强团结、凝聚力量、鼓舞士气的教育目的。

5、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慰问困难师生活动。一是对我校贫困教师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二是结合建党94周年之际,开展慰问家庭困难的各族学生活动,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学校的关爱,送到困难教师和学生当中。

6、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军民共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7月初以“八一”建军节为契机,开展“警民共建鱼水情民族团结心连心”共建活动,通过双方开展共建共育活动,发挥学校和部队各自的优势,共同提高,从而进一步密切军民关系。

7、组织开展教职工体育竞赛活动。5月下旬,组织开展教师趣味运动会,广泛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使之凝聚成推动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合力。

8、要以公民道德建设月、民族团结教育月为契机,与“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创建活动。重点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活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宣传活动纳入党团学习计划,进一步澄清历史事实,统一思想认识,让各族教职工进一步感受到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不断增强教育系统各族师生

5 的免疫力、鉴别力。以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与联谊学校的交流。开展“我们都是一家人”民族团结先进班集体,星级民族团结进步优秀青少年评选、民族团结先进科室(办公室)、民族团结模范教师评选、民族团结主题班队会活动、结对子活动(党员与班级,学校与外校,学生与学生结对子),使民族团结之花开遍校园内外。

(三)第三阶段:自评整改阶段

1、结合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根据学校实际,对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结对帮扶工作、教育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相结合,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师生办实事上。

2、对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领导小组对我校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准备相应材料。

3、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四)第四阶段:申报迎评阶段

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及创建成果和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全面接受检查验收,积极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五)第五阶段:巩固拓展阶段

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面临问题,解决学校教职员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面临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扎伊尔、祁学良校长任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淑华副校长兼任,办公室工作人

6 员由中层领导组成。

(二)搞好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大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组织教职员工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种活动,适时举办专题活动,学习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各科室要及时将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信息上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宣传。

(三)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重点做到“六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创建学习型组织结合起来,与扶贫帮困、解决具体困难问题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单位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市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更加贴近教育工作实际,并取得实效。

(四)每月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德育处负责组织“一月一讲评”工作,学校进行一年一考核、表彰奖励,并将讲评、考核、表彰奖励情况上报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对上报材料进行整理,形成我校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材料汇编。

乌鲁木齐市第92中学

7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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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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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规划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度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度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度

学校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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