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索赔

2020-03-03 13:01:0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二、工程变更索赔工作流程

(一)工程变更概念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2.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

3.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实施)。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臵或尺寸。 6.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

7.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

(二)工程变更流程

1.工程变更的提出(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单位)。 2.工程技术部提出技术方案及施工措施(若需要),并取得工程变更书面资料,工程管理部根据技术部的资料,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现场处理卡、工程变更设计工程数量计算书。

3.合同管理部在收到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变更指示后28天内,应向监理部提交一份报价书(包括新增项目和变更项目),其内容应包括确认的变更处理原则和变更工程量及其变更项目的报价单,与监理工程师达成一致意见,新增项目和变更项目报价结束;与监理工程师达不成一致意见,则进入索赔程序。

4.新增项目和变更项目实施后,工程管理部、技术部及相关部门按监理及业主规定的格式及要求签证新增项目工程量,并提交给合同管理部,由合同管理部编制变更项目申报结算报表。

(三)工程索赔流程

1.合同管理部指导项目部各部门、作业(厂)队收集整理各种记录、来往信函、会议记录以及业主监理下发的各种指令,并报送合同管理部。

2.合同管理部在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将索赔意向书提交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并指导项目部各相关部门找监理签证索赔事件影响施工情况。

3.合同管理部在发出上述索赔意向书28天内提交详细的索赔申请报告(若该事件仍在继续,则应在规定时间内继续提交相关资料,直至该 理件结束)。

4.监理工程师收到索赔申请报告和最终赔偿申请报告42天内做出处理决定。

5.项目部在收到监理工程师索赔处理决定14天内,将其是否同意监理工程师索赔处理决定的意见通知监理工程师。项目部若同意监理工程师索赔处理意见,则进入结算程序;若不同意,则进入调解、仲裁、诉讼程序。

三、索赔的依据及基础资料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备忘录、工程图纸(包括变更)、技术规范、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技术措施等。 2.来往信函、变更指令等。

3.各种会议纪要(纪要须经会签后生效)。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安排。

5.施工现场记录报表,如现场施工日志、施工备忘录、完工验收记录、施工事故详细记录、施工图纸的发放记录、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等。

6.施工人员、施工设备、材料使用记录等。

7.施工照片。如表示进度,隐蔽工程等照片应注明日期。 8.水文气象报告、监测资料、照片。须经监理工程师签证。 9.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 10.工程停工、停电、停水、道路堵塞记录和证明,应由监理工程师签证。

11.建筑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依据。 12.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国家银行的外汇比价等公布材料。 13.各种财务核算材料,其它作为计算基础的证明。 14.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

15.工程地质与合同规定不一致而采取加固等措施。 16.标外工程。 17.其他资料。

四、重大索赔项目

1.工程变更:因勘察、设计考虑不周出现错误;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减的工程量;改变工程质量、技术要求;改变工序而引起费用增加并得到监理工程师同意等。

2.施工条件变更:遇到人力无法抗拒的意外事故;遇到人为障碍,意外风险和特殊风险等。

3.业主违约:由于业主提出超越合同外的要求,擅自改动设计和技术规范;延误提交图纸资料或付款等。

4.工程保险和设备保险:经投保后,遇有设备事故;工伤、车祸、被盗、火灾等事故,则可以向保险公司索取赔偿。

(二)工程管理部

1.做好现场施工记录,施工记录上应注明施工中主要作业面人员、施工设备、材料投入的时间、数量以及工作内容。

2.记录现场有无不利项目部正常施工的外界障碍和条件。如无法预见的地下水、地质断层、恶劣气候以及社会原因引起的不能正常施工等。

3.记录业主或其他承包商应提供的条件而未落实对工程的影响。 4.记录其他承包商施工对项目部的干扰和影响;记录由于业主风险导致施工方案等的改变而产生的一系列的影响;记录施工现场的水文、气候和地质状况是否符合合同内容;记录特殊项目(例如防汛抢险等)的施工情况;现场监理指示工程处理情况记录。

5.整理并及时向合同管理部提供索赔基础资料第

3、

4、

5、

8、10等规定的相关资料。

6.认真研究和熟悉合同条款,加强合同索赔意识。

(三)机电物资部

1.记录并保管经监理认可的替代或更换材料、埋件等文件,及时通知有关施工单位和部门。

2.记录由业主直接供应的各种材料或由业主指定的厂家供应的材料的进货情况以及材料的质量证明等。

3.记录业主委托我方自行采购材料的审批价格。

4.整理并及时向合同管理部提供各种材料的采购发票以及“第三项索赔依据及基础资料”第

2、

3、

5、

6、

10、

11、12条款规定的相关资料。

5.认真研究和熟悉合同条款,加强合同索赔意识。

(四)质量管理和安全环保监察部

1.记录由于非我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时验收的项目(中间验收)的情况以及对项目部的影响(工期、停工情况等)。

2.记录业主、监理签发合格证书的时间,并分析是否影响项目部下一工序的施工能正常进行。

3.记录和审查业主是否按合同规定组织完工验收。当出现完工验收受阻情况时,应记录全过程并存档,以便按合同规定处理。

4.调查因业主的风险或承包人的风险或是综合风险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应区分事故的责任,按合同规定写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态扩大,积极配合业主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等。

5.记录和调查其他承包商或其他合同给项目部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并分析其影响,提出处理意见。

6.记录和审查合同中业主的安全责任履约情况(合同中明示的或隐含的责任)。

7.认真研究和熟悉合同条款,加强索赔意识。

(五)财务部

1.负责业主在工程价款结算和支付方面违约的索赔。 2.负责因地方有关部门的摊派费用和业主交涉的事宜。 3.认真研究和熟悉合同条款,加强索赔意识。

(六)综合办公室

1.向有关部门及时传送监理或业主来文。 2.负责索赔文件的归档等文档工作。 3.认真研究和熟悉合同条款,加强索赔意识。

(七)合同管理部

1.指导项目部各部门熟悉合同条款,了解如何填写变更索赔签证资料,并分析整理各部门报送的索赔资料,以及对必要资料的补充。

2.计算索赔值,编写索赔意向书和索赔申请报告。

3.具体办理索赔事宜,及时将索赔进展情况以及需及时补充的资料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补充资料。

4.及时完成索赔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5.认真研究和熟悉合同条款,加强索赔意识。

(八)测量队、试验室、作业厂队 配合有关部门收集各种变更索赔证据。

六、工作程序

1.各部门做好责任范围内的索赔记录和找监理签证变更索赔资料。

2.合同管理部在接到各部门报送的变更索赔资料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安排提交需要补充的材料,编写索赔意向书,索赔申请报告,并及时报领导审查签发。

3.项目部经理签发索赔申请报告后,按程序报送监理。 4.索赔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索赔项目进行跟踪,直到该项目结束。

七、工作纪律

1.注意并做好索赔资料的保存及保密工作。

2.未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不得将索赔事件、项目、金额向外泄漏。

八、奖励和处罚

(一)奖励

由于索赔工作的特殊性,项目部设立变更索赔基金,用来处理变更索赔签证及变更索赔谈判过程中的费用开支及奖励变更索赔工作中工作突出的个人或单位。基金经费来源:从每次变更索赔成功的事项中,提取变更索赔结算费用的5%作为变更索赔基金。变更索赔基金经费的提取由财务按照以上标准单独设账提取。

1.开支范围

(1)招待费:根据索赔工作需要及成效,按月核给一定数量金额由相关部门控制使用,报项目经理审核,由财务报销。

(2)突出贡献奖励:对变更索赔工作做出贡献绩的部门和个人,由索赔工作领导小组,给予奖励。

(3)签证奖励:为提高项目部签证工作部门的积极性,项目部设立签证奖励,奖励标准:签证完成合同规定或设计图纸工程量之外的工程量,每多签证。

①1个计日工人工,奖励3元/工日;1个计日工机械,奖励5元/台班,1种计日工材料,奖励3元/t或3元/m3。

②多签证的其他工程量经工程变更及索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再给予相关的奖励。 2.奖励金额发放管理

由索赔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变更索赔签证资料确实如实的,根据以上标准当月造表发放奖金。

(二)处罚

1.对未完全履行变更索赔职责的单位负责人和个人给予200元/次的经济处罚。

2.对将索赔事件、项目、签证资料、金额向外泄漏的,将给予部门责任人500元/次的经济处罚。

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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