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内容

2020-03-03 21:46:2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两纲、两规”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以社会效益为准则,全心全意为广大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

2、掌握本辖区的妇女、儿童保健主要指标状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搞好主要的敏感指标动态监测。

3、加强辖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等,为上级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4、做好妇幼保健的业务指导工作及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交流和专题讲座,努力提高专业队伍的业务素质。

5、配合市妇幼保健部门具体落实妇、儿保围产协作活动,并进行信息反馈。

6、定期召开基层妇保、儿保业务例会。

7、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基层现场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各项妇女、儿童保健常规制度、保健措施、适宜技术的贯彻落实和推广。

8、根据妇幼保健统一要求,对妇幼保健各类人员的医德、医风、业务技术、学习进行考核。

9、采用多种形式(如录像、广播、报刊、宣传册、画版),向广大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知识。

10、积极开展科技工作,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服务水平,更好地为辖区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

爱婴医院及妇幼保健工作长效管理制度

1、贯彻“母亲安全,儿童优先”的爱婴医院宗旨,认真落实《促 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和《医院促进母乳喂养管理规定》,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规范,提高产科质量。

2、对所有新入院工作人员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及技术的岗前培训。

3、利用多种形式对孕产妇和家属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及健康知识

教育、指导;院内不允许张贴代乳品广告及推销代乳品。

4、“孕妇学校”制定详细的孕产妇培训计划,专业人员定期向孕产妇及家属讲授孕产期保健知识、母乳喂养知识,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能力。

5、坚持做好新生儿出生半小时内的早吸允、早接触工作。

6、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按需哺乳;坚持无医学指征禁止给婴儿吃母乳外的任何代乳品。

7、做好母乳喂养的咨询和产后随访工作。

8、定期对妇产科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反馈,保持妇产科质量的持续改进。

高危妊娠管理及转诊制度

1、在妊娠各期均应当对孕产妇进行危险因素筛查,发现高危孕产妇及时纳入高危孕产妇管理系统。

2、对每一例高危孕产妇均要进行专册登记和管理、随访。

3、对本级不能处理的高危孕产妇,应当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作进一步检查、确诊。对转回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上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处理意见进行观察、治疗与随访。

4、危重孕产妇转诊前,转诊医疗机构应当与接诊医疗保健机构联系,同时进行转诊前的初步处理,指派具备急救能力的医师护送孕产妇,并携带相关的病情资料。

5、指派具有较丰富临床经验的医生承担会诊、转诊,并作好记录。及时将转诊评价及治疗结果反馈至转诊单位。成立多学科专家组成的抢救组,承担危重孕产妇的抢救工作。

6、全面掌握辖区内高危孕产妇诊治及抢救情况,对高危孕产妇的追踪、转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按照要求逐级上报。

O一4岁儿童生命监测工作制度

1、负责组织实施O一4岁儿童生命监测工作,并对基层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2、指导基层各级儿保医生对所辖地区孕满28周的活产儿至不满5周岁的儿童进行生命监测,及时填写有关表册,逐月上报。

3、对O一4岁儿童生命监测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制度

1、出生缺陷病例登记表由产房护士长完整填写,按月上报市)妇幼保健院。

2、出生缺陷监测各类台帐资料齐全,每年做好汇总、评审、分析。

围产儿死亡监测工作制度

1、凡妊娠28周至产后7天内的胎儿及新生儿死亡,包括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均属监测对象。

2、发生围产儿死亡的,必须随产科月报表上报围产儿死亡登记卡。

3、围产儿死亡登记卡的填写必须如实、正确,不可空项漏项。

4、做好围产儿死亡登记,借阅原始资料,整理有关资料,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产科工作质量及新生儿抢救治疗成功率。

5、完成围产儿死亡查漏调查工作,从中发现有无漏报。使围产儿死亡监测工作做得更正确,监测质量不断提高。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

1、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负责筛查用的血滤纸片的发放工作。

2、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结果的登记和报告工作,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系统,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3、做好筛查出的新生儿疾病的复查和随访工作,专册登记,跟踪随访责任到人。

4、对筛查中发现的可疑阳性病例立即通知家庭及采血单位复查与确诊。

5、对各基层单位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6、加大“母婴保健法”法制教育和有关科学知识的宣传力度,开展新生儿疾病的调查和研究工作。

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制度

1、负责本辖区儿童保健知识宣传工作,对儿童保健健教宣传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及指导。

2、儿保门诊设立儿童保健宣传版面,内容正确。有小儿“四病”防治,小儿动作发育顺序、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儿童五官保健、心理行为卫生等内容。

3、加强与托幼机构联系,不定期为父母学校及学龄前儿童讲授儿童常见病防治知识,并开展科学育儿知识宣传。

4、做好门诊咨询工作。根据婴幼儿体格情况进行针对性指导。宣教对象儿保知识知晓率95%以上。

5、门诊有儿童保健健教处方,并能及时发放。

婚前保健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母婴保健法》,按《母婴保健法》及配套文件的有关婚姻保健规定依法开展工作。

2、严格遵守“严肃、认真、亲切、守密”的工作守则,态度和蔼,有问必答,方便群众。

3、发现与婚育有关的疾病或异常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指导和处理。

4、积极宣传婚育知识,对婚后的有关性知识及优生知识等问题进行指导。

5、定期督促指导基层婚姻保健工作,按照需要进行婚姻保健人员培训工作。

婚前保健综合体检工作制度

1、遵守“严肃。亲切、认真、守密”的工作原则,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

2、病史询问使用文明用语,体格检查全面系统按规程操作,不得弄虚作假。

3、严格履行《婚前保健医师职责》,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4、保持室内安静、整洁,防止医源性交叉感染。

婚前保健咨询工作制度

1、遵守“严肃、亲切、认真、守密”的工作原则,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

2、准确领悟服务对象的感受,理解其处境,咨询服务以服务对象理解及满意为目的。

3、掌握婚前卫生咨询的技能,准确确定服务需求,力求做到知情同意,知情选择。

4、对服务需求阐述科学道理,提供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案和信息。

5、保持室内安静、舒适、整洁。

婚前保健宣教工作制度

1、宣教医师为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按统一提纲进行以生殖健康为核心与婚育有关的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

2、宣传教育采取集体授课、观看录像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形式。

3、婚前卫生宣教的时间不少于45分钟。

4、宣教工作人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统计,并注意宣教效果的评价。

5、服务对象必须持严肃、认真、科学的态度接受教育,保持室内安静。

婚前医学检查逐级转诊工作制度

1、对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及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负责转至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确诊。

2、接受下一级医疗保健机构的转诊,并将确诊结果和检测报告书面反馈转诊单位。

3、对可疑严重遗传性疾病,要求婚前医学检查医师绘制家系图,进行初步分析再转至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确诊。

4、对可疑肝炎、性病而不能确诊的血标本,派员送往指定的确诊单位。

5、根据确诊结果填写《婚前医学证明》,并做好转、会诊登记工作。

婚前医学检查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1、婚前医学检查,应专室专用,每日消毒。

2、进行生殖器检查必须戴手套,每人一换,避免医源性感染。

3、女性生殖器检查应每人一臀垫。

4、进行男、女生殖器检查的用具,必须一用一消毒。

5、污血、污物(棉签、手套、臀垫、一次性注射器或检测用具等应随时弃人污物桶,并进行有效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6、阴道、尿道分泌物或血液污染的桌面、检查床、地面、手或工作服等,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消毒。

婚前保健资料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1、有专人负责婚前保健资料信息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婚前保健的各种登记表册,如实填写,笔迹清楚,记录完整。

3、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婚前保健资料,做好数量、质量的反馈,是提高婚前保健工作质量的基本要求。

4、做好婚前保健资料的归档工作,各类原始资料按年度整理立卷归档,其中婚前医学检查表保存30年。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存根联保存15年,影响婚育病案记录及体检表长期保存。

节育技术门诊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接待群众,关心体贴就诊者,工作人员要举止庄重、衣帽整洁、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服务语言和服务行为要规范,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避孕节育、倚重优育科普知识。

2、门诊各科室内外环境应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候诊环境,保持良好的就诊秩序。

3、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凡来就诊者均按门诊登记册项目完整、准确地填写,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4、对就诊者要详细询问病情,认真细致检查,诊断处理恰当,用药科学合理。

5、认真、及时、全项、规范地书写技术服务各种文书。

6、对门诊手术者,应观察2小时,交代注意事项,若无异常情况,方可离开医院。

7、严格执行工,防止交叉感染。

8、男医师对女服务对象妇科检查时,必须有第三者在场。

节育技术手术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及《消毒技术规范》,室内布局合理、整洁。

2、手术室内除必需服务器,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各种专人保管,定期消毒。

3、手术室应备有氧气,抢救药品齐全,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不得外借。

4、受术者排尿后进入手术室查对姓名、术前三部(末次月经、末次分娩、末次手术)、三查(子宫、附件、化验单),术后三查(绒毛及胚囊、出血量、受术者情况)。

5、每日清扫室内,空气消毒,每月对手术室空气进行一次细菌培养监测并记录。

6、术后记录登记表册填写完整、准确,专人保管。

7、手术后留观一小时,告诉注意事项,进行避孕指导。

青春期保健工作制度

1、开设青春期保健门诊,热情接待每位就诊者,耐心解答有关问题,注意保密,并做好门诊登记。

2、开展性知识普法教育,正确引导、培养革命的人生观、道德观。

3、重视青春期保健科普知识,深入基层讲解性心理、性生理卫生,让广大青少年掌握性保健知识。

4、教育青少年注重体格及意志锻炼,合理营养及休息,用良好的心情,投入到学习、工作中去。

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管理考核评估制度

1、严格执行省、市增补叶酸项目各项规定,医疗机构主要领导人为第一责任人,将项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绩考核内容。

2、叶酸采购、发放,严格按照妇幼保健药品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建立领取、发放登记本,要求处方单独保管、项目技术指导管理组织健全,指导工作到位,每季度指导一次,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100%。

3、建立考核评估机制。

4、按要求及时逐级上报项目进展情况。目标人群知晓率、叶酸服用依从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考核评估制度

1、严格执行省、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各项规定,主要领导人为第一责任人,将项目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政绩考核内容。

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及时,管理规范,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100%。

3、建立考核评估机制。

4、按要求及时逐级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5、目标人群知晓率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农村妇女“两癌”普查工作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指导思想,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提高全社会妇女对自己身心健康的关注,主动定期检查,把疾病控制在萌芽状态。

2、严格执行省、市两癌项目各项规定,主要领导人为第一责任人,将项目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政绩考核内容。

3、对普查者热情接待,严格执行“两癌”防治工作中各项技术操作常规,做到严格、认真、细致。

4、年初制定“两癌”查治工作计划、规范管理,使之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100%,并做好跟踪随访。

5、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定期评估,按要求及时逐级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6、“两癌”查治资料及时规整,做好疾病的分析,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人员首诊负责工作制度

1、医疗保健机构的工作人员要对阳性艾滋病、梅毒、乙肝的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阳性孕产妇。

2、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提供抗病毒药物应用、安全助产、喂养指导、儿童定期随访与检测、预防性应用复方新诺明、婴儿早期诊断的血标本采集及转动等服务和干预措施。

3、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治疗,为其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性治疗及梅毒感染状况监测。

4、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所生儿童在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

婚前咨询与检测工作制度

1、对进行婚检或婚前保健咨询的男女双方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知识及信息,通过咨询的方式传递给男女双方,进行危险行为评估。

2、提供和建议或动员双方进行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力争早期发现感染者。咨询、检测后要认真填写“婚前保健登记”。

孕产期咨询与检测工作制度

1、孕产妇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时,主动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

2、对艾滋病筛查结果阳性孕产妇进行艾滋病确认试验,确保临产的孕产妇尽早获得艾滋病抗体筛查,及时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干预措施。

3、梅毒血清学监测方法有两类,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采用其中一类试验筛查结果阳性者,需用另一类试验进行复检,确定其是否为梅毒感染。

4、对孕产妇进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检测,检验结果阳性者进行乙肝两对半监测。

检测后咨询工作制度

1、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后咨询服务。

2、为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孕产妇提供改变危险行为、避免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

3、为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提供保密的咨询服务,告知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信息,进行配偶/性伴的告知和检测指导,与感染孕产妇商讨并由其知情选择妊娠结局,提供必要的转介服务。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1、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加强保密意识及责任心。

2、建立记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咨询信息的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时保健等相关登记。

3、定期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检测、咨询信息。

4、对检测发现的艾滋病或梅毒感染孕产妇进行随访和个案信息调查。

5、及时填写和逐级上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及系列个案登记卡,并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网络报告。

6、对感染者按相关要求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

7、相关报表信息符合逻辑、完整、准确,确保数据信息管理、利用与分析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8、定期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质量控制,对错误信息进行修订,减少错报、重报及漏报,提高数据信息质量。

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制度

1、应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情况的复杂性决定抢救组织工作;接诊医护人员及时给予必要的处理,如吸氧、开放静脉输液通道等,并立即报告业务院长。

2、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听从指挥、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各司其职。

3、抢救工作中,护士应及时执行抢救医嘱,并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情况报告抢救医师,执行口头医嘱要准确、清楚,尤其是药名、剂量、给药途径与时间等,护士要复述一遍,并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抢救结束后应补开医嘱。

4、抢救工作均要做好记录,要求及时、准确、清楚、扼要、完整,并要记录执行时间与抢救时间。

5、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袋等用完后应暂行保留,以便统计与查对。

6、对危重孕产妇应就地抢救或呼救,待病情稳定后方能移动或转入上一级医疗单位。并指派具备急救能力的医师护送,并携带相关的病情资料。

产房护理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更换产房专用工作衣裤、工作鞋,戴帽子,外出时更换外出衣裤,非产房工作人员不能随意进入。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医师汇报,并做好记录。

3、严格执行产房消毒隔离制度,定期做好细菌培养,防止交叉感染。

4、各种物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应由专人保管,定点设置,定期检查,用后补充。

5、产妇需在分娩室内观察2小时,由专人监测生命体征、宫缩及阴道出血情况。同时应准确填写产程、分娩情况、新生儿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6、提供人性化护理,注意保护孕产妇隐私。满足孕产妇生理、心理等方面的需求。

母婴同室工作制度

1、以“母亲安全,儿童优先”为宗旨,对母、婴儿进行科学护理,并配合医生做好异常情况的处理及抢救工作。

2、对产妇、婴儿进行整体护理,做好交接班工作。

3、健康教育做到“六教会四指导”提倡母乳喂养。

六教会:教会产妇正确的哺乳方法、挤奶、换尿布、婴儿沐浴、婴儿抚触及新生儿喂养。

四指导:产妇科学“坐月子”、科学喂养婴儿、预防婴儿意外伤害、新生儿黄疸观察及促退黄疸指导。

4、每天给婴儿沐浴一次,并称体重,定时更换尿布,观察大小便情况并记录,定时测体温。

5、严格执行母婴同室有关制度及产妇、新生儿护理常规,及时发现和处理母婴异常情况。

6、认真做好出院宣教工作。

产房急救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急诊药品,保存一定数量,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位存放,每日清点,专人保管;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

5、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编号排列,固定数量,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母婴同室宣教工作制度

1、通过讲课、放录像、图片等形式向孕妇及家属宣传母乳喂养及母婴同室的优点、注意事项及探视制度,保证母婴安全的有关规定。

2、住院期间,由责任护士针对孕产妇的个体情况进行乳房护理和母乳喂养宣教及技巧指导。

3、开设母乳喂养咨询门诊并设母乳喂养热线电话。

4、出院前对产妇进行母乳喂养有关知识评估,掌握欠佳者由责任护士负责补课。

5、发放宣教手册。

母婴同室入室工作制度

1、母婴同室病区应安静、整齐、清洁、禁止吸烟。

2、一般正常产妇及正常婴儿都可以是母婴同室的对象

3、产妇入室后一律不得擅自离开病区,更不准擅自将婴儿抱出病房。

4、为保证母乳喂养,严禁将奶瓶、橡皮奶头及代乳品带入室内。

母婴同室新生儿核对工作制度

1、新生儿入室时,护理者应仔细检查,核对手圈、床号、母亲姓名、性别、住院号,要求准确,不得有误。

2、交接班时,检查手圈、胸牌,有缺少情况不予交接班。

3、巡回及换尿布时,见到手圈、胸牌遗失要及时补上。

4、晨间护理沐浴时,要常规检查手圈、胸牌是否齐全。

5、做好婴儿查对工作。三查:沐浴前、沐浴后查手圈、胸牌,出院前检查婴儿脐带、皮肤等一般情况。七对:出院时对床号、姓名、性别、手圈、胸牌出生时间、物品。

待产室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1、待产室布局合理,区域间标志明确,整齐清洁、地面无污迹。

2、工作人员进入待产室须更换专用工作衣裤、工作鞋,戴帽子,外出时更换外出衣裤。

3、严格执行待产室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4、内经常注意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室内物品表面、台面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拖地2次,每日进行空气消毒2次或进行动态消毒。

5、手术器具及物品能用压力蒸汽灭菌的应避免使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备用刀片、剪刀等器具可采用小包装压力蒸汽灭菌。

6、物品排列有序,消毒和未消毒物品严格分开放置,并有标志

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1、布局合理,区域间标志明确,进入产房换鞋、更衣、戴帽子,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产房内经常注意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室内物品表面、台面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拖地2次,每日进行空气消毒2次或进行动态消毒。

3、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接产前按外科手消毒方法洗手消毒。

4、手术器具及物品能用压力蒸汽灭菌的应避免使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备用刀片、剪刀等器具可采用小包装压力蒸汽灭菌。手术刷手按常规程序进行,洗手刷一用一灭菌。

5、无菌包应注明名称、灭菌日期,过期者重新处置灭菌。

6、产妇患传染性疾病应在隔离室分娩,使用一次性产包。

7、非产房用物或未消毒之物品器械不得带入产房,室内用物亦不得挪作它用。

8、室内环境必须湿式清洁,每周固定卫生日,手术间备用状态时符合卫生学要求。

9、手术废弃物品按医疗垃圾处理,须置黄色有明显标识的塑料袋内,封闭运送,无害化处理。

母婴同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1、同普通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2、每名婴儿有独立婴儿床。

3、严格探视制度,探视者洗手后方可解除婴儿。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

4、母婴一方有感染性疾病时患病母婴均及时与其他正常母婴隔离。产妇在传染病急性期,应暂停哺乳。

5、产妇哺乳前应洗手、清洁乳头。哺乳用具应一婴一用一消毒,隔离婴儿用具单独使用,双消毒。

6、婴儿用眼药水、扑粉、油膏、沐浴液、浴巾、治疗用品等,应一婴一用,避免交叉使用。

7、患有皮肤化脓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暂停停止与婴儿接触。

8、每日会阴冲洗时,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检查或冲洗后更换垫布。

9、母婴出院后,其床单元、应彻底清洁、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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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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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妇幼保健工作汇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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