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村村规民约

2020-03-03 13:51:1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新塘村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

成员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

第一条 禁止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二)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者妨害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三)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第二条 禁止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

(二)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或者违反规定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

(三)在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款物、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四)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山林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五)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第三条 禁止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

(二)在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

(三)违反规定无据收(付)款,不按审批程序报销发票,或者设立“小金库”,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入;

(四)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

(五)未经批准擅自借用集体款物或者经批准借用集体款物但逾期不还,或者违反规定用集体资金、公物操办个人婚丧喜庆事宜;

(六)以办理村务为名,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集体资金,或者滥发奖金、补贴,用集体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四条 禁止在村级事务监督中弄虚作假、逃避监督。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二)阻挠、干扰村民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罢免权等监督权利;

(三)阻挠、干扰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

(四)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

第五条 禁止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

(二)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三)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邪教等活动或者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者纵容、支持他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新塘村村规民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为规范村级组织及广大村民群众生产生活行为,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新塘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规民约领导小组以及村民反复意见进行讨论,特制定本村《村规民约》,现发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集体管理山河村民管理山(自留山)的林权管理及使用规定:

1、山林管理者有权管理一切山林的责任。

2、管理者起房用材的必须经本人申请,报村委i、林业部门、乡人民政府审批后,方能按此批准指标砍伐,未经批准砍伐的一律按乱砍滥伐论处。

3、修桥补路及农业生产特殊情况需要少量木材的必须经过山林管理者同意后砍用,否则按偷砍树木论处。

4、凡偷砍或乱砍寨边风景树的一次性赔偿违约金300元,另按其树直径算,每公分20元。

二、损坏集体管理山和个人管理山(自留山)的造林地、退耕还林地的处罚规定:

1、凡偷砍集体山或他人山的杉木、松木者,按其树桩直径计算,每公分赔偿管理者违约金20元,杂木每公分10元。

2、不准在制定的封山育林区偷砍树木或偷砍柴火、烧灰、烧炭,否则按违约论处。

3、在他人或集体山内偷砍柴火,每挑赔偿管理者违约金50元,烧炭、烧灰每挑赔偿100元—200元。

4、偷砍毛竹一根罚款20元,偷扯笋子一根罚款10元,偷砍楠竹一根罚款40元,偷扯楠竹笋一根罚款20元。

5、失火烧毁集体管理山或个人管理山内德造林地,抚育林地或退耕还林地以及经济林地,按面积每亩违约金给管理者160元,并补栽苗木,烧毁荒山地的每亩罚违约金50元。损失重大的交司法部处理。

6、凡属本村的山林土地,包括荒山荒土,管理者不得转让等到外村人随意开荒和侵占,如有此情况发生的,一次性每亩赔偿违约金150元,同时村里有权收回经营权和15%的违约管理费。

三、损坏及盗窃他人田、土作物处罚规定:

1、偷割他人田边土角和荒草地的草,每挑罚30元—50元。

2、偷他人稻谷,每百市斤赔偿违约金200元(按数量多少计算)。

3、偷开、钓、捞他人田(塘)鱼的行为,赔偿违约金100元,所得赃物每市斤罚30元。

4、偷他人包谷,每包赔偿5元,花生、地萝卜、辣椒、西红柿每市斤赔偿10元,磨芋每市斤赔偿15元,红苕、洋芋及瓜豆类每市斤赔偿5元。

5、偷他人的生桐子,包括外皮每市斤赔偿5元,水果类(指在田边土角、房前屋后、果园种植)的罚违约金50元,并按每市斤市场价赔偿。

6、牲畜损坏禾苗,每株(窝)罚稻谷2市斤(包括:水稻、包谷、麦子、油菜)。

7、放牛、羊、猪吃他人绿肥按每头进入田内赔偿违约金20元,进土吃菜的每株赔偿2元(除农忙季节性牛犁田路过损坏的不罚违约金)。

四、田边、土角管理权的规定:

1、田边以田泥起按“土地承包经营证书”的四抵为准,10米内的草木属田管理者和使用,以上的属山林管理者管理使用(指独丘田或单边靠山的),土按四抵为准,3米内的草木属土管理者管理使用(指独土德)。

2、成梯级类的田、土,坎上的草,木由责任田、土管理者管理使用,坎下的以镰刀在田坎能伸手割到的草、木属上丘管理者所有(除中间有夹土,宽带较大的可自由协调外)。

3、责任田的下坎10米内不准开荒种植,如有违者造成垮田的,由违者负责恢复原状,同时赔偿一切损失。

4、田边的土,不准种植高杆作物及迁藤作物,如有违者由田主随意处理。

5、田、土交混的地方,草木属责任田管理者管理使用。

6、稻田用水按原来水源头水沟用水,不得擅自随意用水,如有需必须经其水沟本人同意方能使用,如有违者,由原水沟田主随意处理。

五、村容寨貌管理规定:

1、寨边公路边风景树(包括虎布培)属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占为己有,每个村民有保护寨边风景树的责任。凡偷砍、滥伐的,由村委没收其偷、滥伐树木外,另外罚偷砍者每桩50元。

2、允许村民在公路沿线或学校周边,寨内荒地种植观赏的风景树,但不占为己有,不得随意砍伐。

3、禁止在村内公路边堆放石块、粪类等杂物,如有经村委多次提出不清除的村两委有权清除处理。

4、禁止在村内公路停车场内屠宰牲畜,否则按违约罚款50元。(特殊情况的可与村委联系同意后方可进行)

5、废旧衣物、垃圾等不准乱丢乱扔,提倡安全烧毁或清扫放入指定地方。

6、各家各户把房内房外、房前屋后及周围村寨道理每天早上打扫一次,保持村寨环境卫生,经村卫生检查差的农户责令未整改的罚款5元至50元。

六、火灾、火警发生和盗窃物的处罚及抓获规定:

1、无论寨火造成重大损失的由法律依法论处,发生火警未造成损失的,在本片区内,应罚一只鸭进行扫寨,在全村扫火星市兑现。

2、故意放火而引起寨火者,不论造成损失大小,罚一头猪120斤肉、120斤酒、120斤米,一只鸭扫寨。

3、防火安全检查后,发现火险隐患,卫生较差提出整改,限期已超不整改者,一次处罚违约金50元—100元,并强令整改为止。

4、挖仓盗粮的和进家盗窃物资的(包括畜禽的),一次处罚违约金300元,盗窃所得物资按市场价三倍赔偿失窃者,物归原主。

七、影响村内治安的处罚规定:

1、每个村民应当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应当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相互理解和帮助,不动武、造谣,煽动闹事,不诽谤他人和侮辱妇女,违者须出书面检讨。对殴打他人造成伤害的,除赔礼道歉外,还应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2、凡在本村管理范围内打架斗殴的,一次性罚违约金300元,后再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呈报执法部门依法论处。造成流血事件的(以地面见血为准),另罚一头猪(120斤肉)、120斤米、120斤酒来扫寨,费用由双方中的违法责任人负责。

3、酗酒后或不醉酒的,在公共场所或他人家闹事的,一次性罚违约金300元,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呈报执法部门依法论处。

4、以暴力或任何借口干涉、破坏我村公益事业建设的,要负一切损失赔偿责任,故意破坏村公有财产的要照价加倍赔偿,情节严重的呈报执法部门依法论处。

5、禁止在我村苗年节日活动节日在公共场所进行扰乱、破坏或聚众赌博等行为,对警告不停止行为的要赔偿违约罚款50至100元,情节严重的呈报执法部门依法论处。

6、破坏或偷盗公共财物或者基础设施的,按公共财物价值加倍赔偿,基础设施的恢复原状并罚款50元至100元。

八、一次性赔偿的违约金50%用于奖励抓获者及检举人,50%交村民委员会安排(除另有规定外)。

九、凡需要处理的民事纠纷,双方或一方书面向村规民约领导小组申报同意受理后,双方须缴纳受理费90元,处理后由败诉方承担;平诉的应收双方受理费。

十、计划生育处罚规定

1、按《婚姻法》规定为准,南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少于20周岁。

2、凡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条例的,则按相关的违约进行治处,如有违抗者,不得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直至解除)。

3、合法夫妻要进行生育申请,否则视为违法生育。

4、分娩子女后第一时间必须报村“两委”,否则不允许板栗上互相关手续。

十一、本村规民约由村民委员会执行监督。

以上条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大塘乡新塘村党支部 大塘乡新塘村民委员会 二0一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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