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传媒中心章程(试行)

2020-03-03 13:36:3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兰州城市学院青年传媒中心章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的名称为兰州城市学院青年传媒中心(Lanzhou City University Youth Media Center 简称LZCUYMC)。本组织接受学校团委的指导,从事团属媒体运营,是团委开展各项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机构,在团委宣传部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本组织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年为理念,汇聚每一个青媒人的才华与激情,为构建开放、和谐、个性的校园文化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三条、协调各校内媒体间的关系,加强各校内传媒间的联系,促进我校媒体人员的统一建设。加强我校团属媒体与其他院校媒体间的联系。

第四条、本组织在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基本任务

第五条青媒中心将对校内团学工作、活动进行报道,为兰州城市学院学生提供专业性的新闻服务。

第六条青媒中心应及时对新成员进行培训,组织新闻工作业务的训练;

第七条积极组织校园内容活动,开展丰富的校园文化传媒活动.各个部门应根据自身特点,以广播、网络、校园刊物等媒体形式为同学们提供及时、有效的校园内外新闻信息。

第八条积极参与校外的学习交流活动,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奋进的目的。

第三章成员管理

凡取得本校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参加青媒中心及下属各部门工作或成为青媒中心通讯员,均为青年传媒中心成员。

承认青媒中心章程,向办公室递交个人档案材料,经校团委、青媒中心审查通过,并经过试用期考核,即成为本组织正式成员。

第九条 成员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表决权

(二)参加青媒中心和各个下属部门举办的各种活动;

(三)拥有监督权,可以对运转不合理的工作以及不负责的青媒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参加参加各级团组织、青年培训中心提供的培训

(五)通过合理程序退出青媒中心。

(六)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十条 成员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二)遵守青媒中心章程,执行青媒中心及下属各部门决议;

(三)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文化素质;

(四)协助树立和维护青媒中心声誉及合法权益。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一条、成员退出需向青媒总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二条、各成员用青媒中心名义开展活动,须经总监批准。

第十三条成员每学期无故旷会达三次,迟到五次者将被除名,请假须事先通知所属部门部长或分管总监。

第十五条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总监主持会议,全体成员会议享有青媒中心决策权,会议表决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十六条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形式包括检查工作档案、听取工作汇报,各成员间民主评议和征求各方面意见等。

第十七条学期末将评出优秀部门和积极宣传骨干。年终总结会议评定后将由校团委表彰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青年传媒之星。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 青年传媒中心设总监一名,负责统筹青媒中心各部门工作, 青年传媒中心设副总监二至三名,分别负责青媒中心西校区和培黎校区各部门具体工作。

第十九条 青年传媒中心在西校区设立总监办公室、青年新闻中心、新媒体网络中心、青年培训中心,在培黎校区设立新闻中心、办公室。

总监办公室

1、负责青年传媒中心的事务性工作;

2、负责校内、外媒体组织的联系,拓展我校团学工作的宣传空间;

青年新闻中心

1、负责兰州城市学院共青团工作、校园活动的新闻策划、专题设计、新闻内容的采写;

2、负责团委网站新闻类版块的文字、图片的编辑、上传和审核工作;

新媒体网络中心

1、负责电子刊物的编辑和上传;

2、负责团委网站的定位监督、选题导向、定期维护及数据备份;

3、负责刊物、网站的美编工作;

青年培训中心

1、负责青年传媒中心团体培训及专业培训;

2、承接校内学生团体(校级学生组织、二级学院学生组织、各类校内社团)团队及专业培训任务;

第二十条

青媒中心总监、副总监的产生以各部门负责人为候选人,经由校团委任命。各部门负责人由青媒中心成员发展,负责人提名,校团委审核任命。各部门成员由每学期集中招新、常年推荐招聘,择优录取。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系兰州城市学院青年传媒中心的基本原则,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补充。

第二十二条、章程的修改必须在青媒中心会议上经2/3以上成员通过方可进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兰州城市学院青年传媒中心。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生效。。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共青团兰州城市学院委员会及兰州城市学院青年传媒中心负责解释。

兰州城市学院青年传媒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月

附件1通讯员及稿件管理

一、青媒中心驻站记者是由青媒中心派驻各二级学院和各社团的青媒中心成员。

二、驻站记者人选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甄选,名单报送至校团委、青年传媒中心。

若驻站记者有变动,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社团负责人应及时报送新通讯员人选。

驻站记者人选建议由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新闻宣传部门,各社团宣传部门部长、副部长兼任。

三、驻站记者应具有新闻宣传方面的能力,能及时反映各二级学院的团学工作、活动情况,能够独立完成新闻写作,并协同他人完成新闻摄影工作。

四、驻站记者关于各二级学院、各社团团学工作、活动情况的稿件,经团总支书记或社团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及时按照规定的投稿方式发送至青媒中心青年新闻中心。驻站记者个人稿件可随时向青媒中心新闻编辑部投稿。

五、青媒中心定期召开记者站会议,反映驻站记者意见、建议,交流经验,并通报驻站记者的投稿情况。对于投稿数量较多,稿件质量较高的记者予以通报表扬。

六、青媒中心青年新闻中心可面向校内外征集稿件,所征稿件经甄选和编辑后送至校团委指导教师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七、青媒中心青年新闻中心对所有来稿负责,做好来稿统计,来稿统计须注明:稿件名称、撰稿人、稿件来源、来稿时间、投稿方式,是否为青媒中心成员等内容。来稿统计将作为月度、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青媒中心鼓励各部门成员向新闻中心投稿,登记稿件来源为所属部门,若需其他稿件来源须注明。

九、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兰州城市学院青年传媒中心。

青年传媒中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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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传媒中心工作总结(修改)

求索传媒联盟章程

浙江传媒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管理章程

基金会章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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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章程(试行)

青年志愿者章程

“青年驿站”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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