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队责任书

2020-03-01 20:41:5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装修工程队责任书

甲方(房屋装修管理方):乙方(房屋装修施工方):

资质证书号:法人代表人:联系电话: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装修住宅地址:区室

为了保证装修工程的顺利进行,加强对装修队伍的管理,凡业户申请装修,经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同意后,工程队在正式施工前应签订本责任书。

1、装修工程进入本商厦内进行装修,应出示相应的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交管理处登记备案,并领取表格详细填写有关内容,缴纳文明施工履约金。装修结束30天后经物业服务中心检查没有违规行为,可退还施工履约金。

2、根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乙方工作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杭州市建筑工程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方针,高度警觉,预防火灾,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及使用明火及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装修中需明火、电焊等操作,应事先向管理处申请,经批准后并采取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如违反规定,由工程队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3、装修工作人员一律凭临时出入证进出商厦,进入商厦应主动出示证件。在装修过程中,管理处工作人员有权随时检查、抽查装修施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身份证,被检查人不可拒绝,如发现证件过期应立即无条件补办,并按过期天数支付违约金5元/天,直到办好证件为止。拒不改正者,管理处有权取消其在本商厦的装修资格,押金不予退还,严禁施工人员家属入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装修工程队负责。

4、管理处工作人员有权进入各商户(业户)单元内巡视有关工程是否已获批准,是否符合原审批图纸。如商户(业户)要求违章装修时,应予以解释说明,不予施工,若有违反业户承担责任外,工程队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停止违规工程队进行装修工作。

5、工程队负责人要保证施工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公共场地的完好和清洁卫生,严禁将泥浆、胶水等建筑垃圾冲入下水道。装修垃圾应袋装后按指定时间放置于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处,由甲方统一清运,装修垃圾清运时间为上午8:00以前和下午18:00后。办理装修手续时,向甲方交纳垃圾清运费。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垃圾不

得放置于公共走道,如发现并经物管部人员指出,仍未及时清理者,则罚款50元正,金额在施工履约金中扣除(罚款金额按违反次数计算。)

6、为确保装修期间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的完好,车辆停放卸载材料、工具、家具时,不得影响交通,卸完后应立即开走,同时避开上下班高峰时间。装修材料、工具、家具或垃圾等原则上从地下停车库进出。如遇电梯轿厢无法运载的木材和管道,应根据需要截断处理;不能截断的材料,可从消防楼梯上下。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严禁使用电梯装运。

7、所有装修材料、工具、家具或垃圾,由于大型货车无法进入地下车库,乙方可借用手推车进行拖运。严禁在公共区域拖拉物品,搬运材料时应注意保护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

8、不得在公共走道或其它共用部位堆放材料、工具等;不得在公共走道或其它共用部位搅拌黄沙、石子、水泥等;并注意楼道公共部位的保护(如单元门、楼梯扶手、墙面粉刷、楼梯踏步、平台、玻璃窗及楼梯灯等),如损坏,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装修材料原则上只进不出,进场时间应避开业户上下班高峰时间段。如确有多余材料需运出,必须出具有业主或使用人认可的《物品放行单》,经保安核实后方可出场。

10、工程队在装修的同时应注意不要影响业户的正常经营、办公和休息。商厦营业时间或办公时间不允许操作电动工具,以免影响其它商户(业户)。装修现场不得有赌博、酗酒、打架等违法活动

11、如有违反上述责任书内容的,物业服务中心有权采取停水、停电、停工、没收履约金等形式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装修工程队负责。

12、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工程队、商户(业户)、物业服务中心各执一份。

施工单位(盖章)工程负责人(签名):

商户(业户)(签名):物业服务中心(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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