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培训讲师管理规定

2020-03-02 21:03:1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内部讲师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培训管理制度,有效提升员工自身素质,发展良好的企业文化,充分利用公司内部的智力资源,积极培养和建设公司讲师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种类型的培训,包括各生产部门及其他部门的培训。

二、管理职责

第三条

人事行政部是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评聘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

讲师的评选条件:

1、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敬业精神,能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公司培训工作的开展;

2、在某一岗位专业技能上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3、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4、具备编写讲义、教材、测试题的能力。 第五条 讲师工作职责

1、据人事行政部的培训安排,展开相关内训课程;

2、负责参与公司年度培训效果工作总结,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完善公司培训体系;

3、负责培训学员的考核;

4、负责编写或提供教材教案;

5、负责制作培训学员测试试卷,(A/B两套试卷)。 第六条

内部讲师评聘程序:

1、各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人事行政部审核,审核后的讲师将获得内部讲师的资格。 《内部讲师推荐表》

2、申请讲师或被推荐讲师,需将教材教案与测试试卷提交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评估后发放《内部讲师聘请书》,方可开展培训课程。

3、各部门培训均应按培训计划有序进行,以便人事行政部对讲师的授课情况进行跟踪。讲师因正常工作或个人原因,不能按原计划授课时,应及时通知人事行政部,以便另行安排。

四、讲师考核

第七条 培训学员和人事行政部对培训项目的效果、教材设计、授课风格、学员受益等进行评估。 《培训有效性评估表》。

第八条 人事行政部对讲师的授课效果进行反馈《培训效果反馈表》,对连续两次对学员反馈效果较低的讲师,将给以一次整改机会,如反馈效果未提升的,将暂停安排授课。三个月后根据个人意愿或组织需求,可按本规定重新申请。

第九条

人事行政部对讲师的授课结果果进行考核,连续三次考核合格率低于50%的将取消讲师资格。

第十条

学员两次以上重大投诉的讲师,公司将取消其讲师资格;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考核结果,每年度从讲师队伍中评选出部分优秀讲师,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十二条 讲师的报酬

讲师 的报酬

元/时,根据学员考试合格比率发放, 1.学员考试成绩合格率低于50%的不予发放授课薪酬;

2.学员考试成绩合格率在50%至60%(含)的,按报酬的60%发放; 3.学员考试成绩合格率在61%至70%(含)的,按报酬的70%发放; 4.学员考试成绩合格率在71%至80%(含)的,按报酬的80%发放;5.学员考试成绩合格率在81%以上的,按报酬的100%发放;

讲师除了可以获得授课薪酬之外,根据需要还可以获得公司组织的“讲师培训”。(委外)

七、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管理部人事行政部门制订、修改并解释,总经理核准后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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