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及档案托管人员须知

2020-03-01 15:55:0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及档案托管人员须知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 定〉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精神及大中专 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规定, 大中专毕业生和辞职、辞退、解除聘用 (劳 动)合同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及各 类求职人员,需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报到、档 案管理等手续。 如果你尚未到陆川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相差手续 的,请及时回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如下:

1、大中专毕业生报到是毕业生毕业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涉及到 就业、档案管理等一系列问题。大中专毕业生要高度重视毕业报到问 题,并依时到指定目的地报到。 《报到证》或《介绍信》注明派遣到 我县报到但尚未回来报到的大中专毕业生,要按《报到证》或《介绍 信》中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回来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

2、依时报到的大中专毕业生,要在依时报到的三个月后及时到 人才中心查询或电话咨询自己档案转接情况, 如发现未见自己档案的 要及时查清并追回。

3、报到时尚未实现就业或未找到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要 在报到的第二个月起至告知已找到工作单位时止,逐月(每月的 25 日前)向县人才中心电话(0775-7228991)告知是否已实现就业及 实现就业的单位类型等。

4、个人人事档案已转回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但未正式安置工作 的大中专毕业生,择业期(即毕业后的第一年和第二年)期满后未到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托管等相关手续的, 请及时回陆川县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或人事代理手续。

5、我县辞职或辞退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流动人才, 未到我县人 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托管等手续的, 请及时到我县人才交流中心 办理档案托管或人事代理等手续。

6、托管期限到期的原办理档案托管或人事代理手续的代管人 员, 请按原托管合同要求携原合同依时到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或档案 续托手续。

7、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问题 (1)当前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部分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前容易将档案委托毕业院校所在地 档案管理部门管理或省、市级部门管理,不注重转到生源地所在人才 中心管理, 致使要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或办理有关管档手续 时,因路程遥远需花大量的人、财力,且需要大量的来回时间,很不 方便,也得不偿失。 (2)档案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针对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

题, 大中专毕业生在委托管理自己 的档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档案保管以方便自己为原则; 毕业生毕业时档案最好转递生源地所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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