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3:08:2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共同投资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 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承包_分公司__,并作为负责人参与分公司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 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 600000 元,占出资总额的 60 %;乙方出资 400000 元,占出资总额的40%;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分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分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若有投资人其中一方承接的业务,按业务收入的30%扣除业务费用给业务承接方。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必须严格依照《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规范管理行为,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分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6.乙方负责日常分公司日常事宜,按每月4000元计。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分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分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分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若发现乙方在执行事务的过程中存在重大的无法消除的隐患,有可能对公司造成不良记录或重大影响及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收回乙方的执行权,同时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11年____月____日2011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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