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安水泥厂建设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

2020-03-02 01:14:5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德宏州弘安水泥厂建设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

一、监理部对监理工作人员从报到之日起实行出勤考核登记;由监理部制定统一考勤表格,设出勤、出差、休假、事假、病假、婚丧假、矿工、迟到、早退等内容。每月一表,如实记录。

二、总监理工程师指派兼职考勤人员,考勤人员一天一记录。考勤以天计算,离岗的次日起计算假期,到岗之日为出勤;上班时间内一次请假达四小时为缺勤半天,6~8小时为缺勤一天。

三、严格监理工作纪律,监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岗位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履行好岗位职责;监理人员擅离职守,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监理人员请假应填写请假单,由监理部负责人批准才能执行,未填写请假单或未获批准的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擅自离岗1小时以上者,记半天旷工,3小时以上者记旷工1天。

四、监理部对监理人员处奖罚:监理部自2009年5月开始,每月将从监理人员工资中扣出200元、监理部财务上每人每月增加300元,一共500元人民币作为月奖。对遵守工作纪律,工作认真负责的监理人员全额发放。对违反纪律的监理人员进行处罚,扣除月奖甚至工资。

(1)监理人员上工地时:不佩戴岗位胸牌、不戴安全帽(主要针对房建工程)或穿拖鞋的,发现每项一次罚款100元(从月奖或工资中扣除)。

(2)每月不定期检查工程的监理月报、工地例会、旁站记录、监理日志以及施工单位报审的资料等,不按要求做的,每次罚款100元(从月奖或工资中扣除)。无故不参加会议(包括临时会议)者每次罚款100元(从月奖或工资中扣除),开会迟到者每次罚款50元(从月奖或工资中扣除)。

(3)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以及需要旁站监理的部位,监理人员擅离职守的每次罚款100元(从月奖或工资中扣除)。

(4)上班迟到,早退1个小时以内的,每次罚款50元(从月奖或工资中扣除)。

(5)监理人员在一个月内旷工一天,每天扣发300元工资;每月内出现旷工的,取消当月月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3天(含3天),视为自动离职;扣发当月工资。

(6)监理工作人员因个人、家庭等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监理工作允

许的情况下,本人填写请假条,经监理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请事假。凡请事假者

按实际天数扣发日综合工资,当月事假超过3天,扣发当月月奖。

(7)、监理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凡办理请假手续,参加学历考试、专业资格考试、

专业培训的视为特殊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有关工资待遇由监理部统一审核发

放。

云南科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潞西市监理部

201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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