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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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2010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11-02-12 ]本文已被浏览过 213 次

雨花新村司法所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以九项职能为己任,以建立和谐社会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目标,认真开展了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双管齐下,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我们采取了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业务学习同时并行的“双学”方针,着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方面,我们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此来提高我们工作的目标性和责任心。今年,也是全市规范司法所建设的重要一年,我所现已配备了司法车、工作制服,同时每周召开司法所工作人员会议,以会代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做一支合格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全力调处排查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今年以来,认真做好调解工作一直是我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所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纠纷排查、切实化解矛盾、强化对接工作、抓好专项工作等五个方面抓好落实,确保了社会的稳定。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今年,我们对街道和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重新调整,将热衷调解工作,素质高的同志充实到队伍中,提升调解员队伍和信息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为切实将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街道还开展了“三无”社区创建工作,并制定下了《2010年雨花新村街道创建“三无”社区、企事业工作计划》,真正做到无矛盾纠纷激化、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事件。

二是强化纠纷排查。为使我们的排查工作做到责任清、任务明、措施强,把有可能引发上访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我街道实行了社区日排查、每周书面汇报,街道每周排查的工作制度,截止11月份,我街道共开展纠纷排查570次,有效预先掌握进京上访动态。

三是切实化解矛盾。我街道贯彻“小事不出居,大事不出街”的原则,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收到良好的效果,截止11月份,我街道共调解了纠纷391

起,调解成功390起,调处成功率达99.74%,制作调解协议书50份,在调解的纠纷中,邻里纠纷仍然为我街道主要调解纠纷。

四是强化对接工作。在今年的大调解工作,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检调对接和公调对接工作,今年以来,我街道有序开展了公调对接工作,完善了对接手续,共调解86件纠纷,制作调解协议书28份。今年,通过检司对接会议,我所和检察院进一步加强了对接工作,今年共调解了8起轻微刑事和解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是抓好专项工作。今年,按照市、区局要求,我们开展“大调解机制建设提升年”和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我街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对工作进行部署,责任到人,同时制定专项活动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在开展两项专项活动期间,我们重新调整了街、居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并要求社区每日对排查情况进行电话汇报,每周进行一次书面汇报,街道每周进行一次排查,我们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上海世博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力实现“三升三降”的目标,即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率持续上升,民转刑案件发生率、越级上访率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率持续下降。

(三)开展普法教育,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验收之年,我们除抓好日常的法制宣传工作,更重要的就是做好“五五”普法的迎查工作。自今年4月份开始,市、区两级就对街道的“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终期检查,我街道经过两级检查,都得到了一致好评,能仁里社区、邓府山社区、共青团路小学、共青团路中学为“五五”普法检查的重点单位,同时,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于年初对邓府山社区和能仁里市场的法治创建情况进行了检查,目前已通过验收,获得了市级民主法治社区和单位的光荣称号,下半年,共青团路社区也顺利通过了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复查工作。

在今年的普法工作中,我们突出抓好领导者、公务员、经营者和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今年以来,街道组织领导学法4次,机关干部学法2次,分别讲解了《物权法》、《劳动合同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受教育人数达两百人次。到目前为止,街道共组织法制课30场次,受教育达2000人次,同时,上报南京市普法网站百余条信息。

(四)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我所现有19名矫正对象,其中15名缓刑人员、2名假释人员、1名剥权人员、1名暂予

监外执行人员。在今年的矫正工作中,我们主要从三方面开展工作。

1、以三大措施为基础,积极做好日常工作

为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我所今年主要以健全思想汇报制度、强化公益劳动、严格请销假制度为基础,全力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确保管理到位。

一是以健全思想汇报制度为基础,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管。我所把每周四作为矫正对象电话汇报时间,每月16号之前要求矫正对象本人到司法所交思想汇报,我们还利用书面汇报,或者电话通知的方式,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或社区进行个别谈话教育。二是以强化公益劳动为基础,提高矫正对象回馈意识。我所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各方面因素,分成3种公益劳动模式,分别是周一至周五早晨7点到8点,打扫社区卫生;周六周日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公益劳动;每两个月参加区局组织的公益劳动。同时我们以此次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分三次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三是以请销假制度为基础,提高矫正对象的责任意识。我们严格请销假制度,对没有实质事情的请假,一律不予批准,尤其是在上海世博会期间,我们严格禁止所有矫正对象前往上海。

2、加强入解矫管理,严格所长负责制

在矫正对象入解矫时,我们都请社区民警一同对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明确入解矫时应尽的义务。对入教对象,我们把限制出入境报备表在三日内送达户籍地派出所,解矫时,把撤销出入境报备表在五日内送达户籍地派出所。矫正对象情况报表、矫正工作情况报表、月度分析报告等工作报表由所长亲自把关、签字,严格落实所长负责制。

3、加强重点人头定位管理,确保不重新犯罪

目前我们严管的矫正对象有3名,均已申报办理手机定位,同时根据实际情况,8月份,李瑶、夏鑫、张学胜 3人重新进行风险评估,对符合宽管要求的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整,并明确宽松管理规定。

(五)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

我们目前有五年的帮教对象88名,其刑满释放人70名,劳教人员18名,衔接率达到了100%,帮教率、安置率达到了98%,今年新接收11名帮教对象,五年来,有2名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同时按照上级的要求,我们密切联合派出所、社区,对2009年的帮教对象进行进行地毯式排查,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的现象。2009年,我街道回归刑释解教人员10人,其中9名刑满释放人员,1名劳教人员,与2008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始终贯彻

“三谈两必访”制度,即:帮教对象出现思想问题谈、情绪波动谈、出现矛盾谈;帮教对象生病住院访、家庭发生困难访,帮他们解决生活中的难题。同时,社区“三包一”帮教人员经常与其家属联系,力争取得帮教对象及其家属的理解和支持,着重提高其“免疫力”,做到巩固、帮教、控制一体化。

(六)开展“双促双助”活动,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自今年3月开始,我所在局领导的指导下,开展了“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我所主要通过三方面开展“双促双助”活动。一是召开会议,提高思想认识。我所邀请了我辖区内的3家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明确了以提高服务人员的责任感、服务能力、服务认可度、服务发展水平为目标。二是制定计划,落实工作措施。结合街道实际,我所制定了《雨花新村街道“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三是开展活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在开展“双促双助”活动期间,我所制作了一期“双促双助”专题宣传栏,同时举办了“双促双助”广场法律咨询活动,并举行了《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知识讲座,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结合“双促双助”法律服务活动,我街道完善了企业法律顾问的聘用制度,目前,3家规模以上企业都聘请了法律顾问。

(七)以助人为工作原则,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我们充分利用“一八”广场活动日,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开展广场法律援助活动2场次,援助人数达60人,同时,我所办理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56件,共接待法律援助咨询案件50件,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根据区司法局的要求,我们联合道多律师事务所,深入开展 “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咨询人数达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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