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实施方案

2020-03-02 18:31:4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杨店子镇

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唐山市及迁安市关于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工作要求,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完成,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清理、分级负责、严格审核、统一规范”的原则,坚持清理与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结合,以党政机关及下属镇直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健全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行为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

二、清理规范工作范围

此次清理规范工作的范围为机关和下属镇直单位组织举办的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国家法定节日的庆典活动,面向本系统举办的业务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不列入清理和规范范围。

三、清理规范工作政策和要求

总体要求:坚决撤销、停办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唐山市及迁安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对符合规定、确需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要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准举办;经批准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要严格规范实施。

(一)坚决撤销以下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1、没有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唐山市、迁安市文件明确规定,或者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或唐山市委、市政府或迁安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活动;

2、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乱收费、乱摊派、拉赞助的活动;

3、以营利为目的或违反有关经济工作纪律和财经制度的活动;

4、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活动。 (二)严格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审批程序

对于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唐山市和迁安市文件规定,确需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举办部门、单位应书面提出请示报告和具体组织方案,报镇政府审核,报迁安市政府审批。

(三)严格规范批准开展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1、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在风景名胜区举办或变相举办公款旅游性质的研讨会、论坛活动;不得以品牌推介、成果发布、论文发表等名义收取费用;不得异地举办或组织各种“轮流做东”联谊性的研讨会、论坛活动。

2、严格限制规模和开支。要从严控制活动的参与范围、参加人数、活动期限、接待标准,所需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列入公示范围,接受审计监督。不得向下级单位或企业转嫁费用,所需经费由举办部门承担。

3、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出席活动。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离退休领导干部)不得出席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邀请唐山和迁安市领导出席活动,举办单位须报请镇党委、政府审核后,向迁安市委、市政府报批。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活动,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举办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出席活动的领导干部送礼金、礼品、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从严控制对领导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宣传报道。

四、实施步骤和方法

清理规范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1年4月下旬至5月底)

1、成立机构。成立由镇纪委、党政办公室牵头,镇组织办公室、镇宣传办公室、镇纪检办公室、镇财政所、镇民政所等部门参加的全镇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镇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等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纪检办,负责清理和规范活动日常工作。

2、安排部署。组织收看全国、全省、唐山市和迁安市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组织各本门和镇直单位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时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安排部署。 (二)审核报批(6月)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对本部门、本单位 2011年已举办和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进行审核清理和自查,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于6月 20日前报镇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ydzjjb@163.com,联系电话:7982960。 (三)监督检查(7月至10月上旬) 镇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清理规范工作的监督和抽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或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导,研究制定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长效机制,确保清理和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上报(10月中旬至11月底) 各本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扎实开展清理和规范活动,并于10月底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上报镇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总结各本门、各单位经验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全镇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本门、各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相互密切配合;各部门、单位主管领导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负总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清理规 范,确保工作实效。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查违规行为。要坚决撤销不符合规定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严把审批关、经费关,严把领导出席关。对符合规定、确需举办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活动,坚决防止边清理边违规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对自查自纠不认真,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借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向基层、企业和群众乱收费、乱摊派、乱要赞助以及弄虚作假、挥霍公款等行为,要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要拓宽监督渠道,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必要时进行通报和公开曝光。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按照清理与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结合的原则,在清理和规范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各单位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进一步健全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长效机制。

(四)把握舆论导向,做好宣传工作。要加强对清理规范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报道部门、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清理规范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附:全镇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全镇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孟得智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张淑红 镇纪委副书记

成 员:崔学伟 镇党政办主任

邓学军 镇组织办主任

林 庄 镇宣传办主任 崔海民 镇财政所所长

李素芹 镇民政所所长 赵 京 镇纪检办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纪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淑红同志兼任。

清理和规范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总结

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自查报告

城管局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报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方案1

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

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情况报告

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情况报告

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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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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