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开展中小学校卫生专项整治创建

2020-03-03 20:44:2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沁水县开展中小学校卫生专项整治创建“健康校园”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2-7-24 15:32:21 编辑:卫生局 录入:卫生局 浏览次数:

740 各乡(镇)卫生院、教委、初中、县直中小学校、

幼儿园: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规范学生生活和教学卫生环境,提升学生健康水平,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卫生专项整治创建“健康校园”活动的通知》(晋卫监督[2012]13号)要求,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校卫生专项整治创建“健康校园”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专项整治和创建“健康校园”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活动领导组,负责全县学校卫生专项整治、创建“健康校园”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和工作考核等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贾江余 县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孙斌 县教育局副局长

都沁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书

记 任春丽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股股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

公室成员:

主 任:何沁苗 县卫生局防保股股长 副主任:闫理强 县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焦爱情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大

队大队长

靳李勇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科员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及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学校卫生专项整治、创建“健康校园”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实施等工作。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规范、考核以下内容:

(一)学校卫生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档案,组

织落实卫生工作情况。

(二)学校餐饮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健康情况,

餐厨废弃物处理情况。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情况。

(四)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分析,晨检、传染病、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制度落实情况。

(五)教学环境卫生、班容量、课桌椅、采光照明、黑板、微小气候、噪声等情况。

(六)学生宿舍分区、人均面积、安全防护措施、通风、换气等卫生状况。

(七)学校卫生室(保健室)设置及人员配备

情况。

(八)体育课、健康教育课程安排情况。

(九)新建、改建、扩建学校预防性卫生审查

制度落实情况。

(十)学校周边摊点监管情况。

三、目标任务与内容

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校卫生监督管理,防治群体性传染病、食物中毒的发生,降低近视、肥胖等学生常见病的发生率,提高学生的健康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012年5月底之前,各单位主要落实以下工作:一是周密部署。成立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二是宣传发动。将我县有关方案要求传达到所有学校的教职工及全体学生,发动广大教职工、学生及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学校卫生专项整治,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三是责任到人。县直各有关单位和全县各中小学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将学校卫生监督管理的任务进行分解,责任到人,

实行网格化监管。

2012年5-9月,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于2012年5月和9月,对所有学校进行1次拉网式全面检查,并及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导,督促整改,并向市领导组报送优秀

学校参加省级考评。

专项整治期间,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除在

5、9月份要组织对所属学校的全面集中检查外,要按照职能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将集中专项整治和日常检查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各乡(镇)要注重发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协管员对辖区学校卫生工作的巡查作用,定期深入学校监督学校卫生工作

的落实。

2012年10月,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前期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按照“健康校园”考核内容对辖区中小学校进行考核打分,争取在年内创建一所示范“健康校园”,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推动工作。

四、部门职责及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配合,完善协调机制。卫生、教育、住建、食药等部门既要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又要互相协调配合,主动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

工作。

县卫生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调有关单位抓好方案制定、动员发动和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要按照职责加强对学校饮用水、教学环境、传染病防控等卫生工作的检查指导。负责本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 县教育局要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教育工作整体规划,会同卫生、住建、食药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具体方案及政策措施,并督促学校认真落实。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学校内及其周边持证餐饮摊点食品安全的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防止餐饮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 县住建局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卫生环境的整顿治理。组织城管人员加强校园周边各类无证经营摊点的监管,保障校园周边环境整洁。 全县各中小学校要落实学校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学校卫生专项整治、创建“健康校园”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完善制度,抓好校园内卫生工作落实和校园周边环境巡查,将巡查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

处理。

县教育局、住建局要对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查、把关,督促学校落实相关制度;各学校要主动向卫生局申报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县卫生局要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认真组织预防性卫生审查。并将预防性卫生审查经常化、制度化、规

范化、法制化。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为将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取得实效,各单

位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主动报告。各单位要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要问题向当地政府报告,争取政府在政策和人力、物力上的支持,帮助学校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全面覆盖。要确保将所有学校纳入监督管理范围,特别要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检查指导

力度,不留死角。

三是及时通报。对于经检查指导仍认识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将案例和好的做法向市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四是注重经常。县卫生局、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根据“健康校园”考核内容和当地实际,每年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评选,对符合条件的学校,授予“健康校园”荣誉牌匾,并向市领导组办公室推荐

优秀学校参加省级评选。

五是加强宣传。各单位要注重发挥媒体的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的宣传,扩大影响,形成声势,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健康校园”

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县卫生局将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部

署下阶段工作。

各乡(镇)学校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纸质、电子版)由各乡(镇)卫生监督站负责汇总,于2012年11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县卫生局和教育局。

县卫生局防保股联系人:何沁苗 联系电话:7027122 传真:7022312

邮箱:346394029@qq.com 附件:山西省健康校园考评评分表

二〇一

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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