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讲稿

2020-03-01 18:48:3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认真学习掌握《行政许可法》 深化、规范无线电审批改革

一、立法进程: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从1996年着手行政许可法的调研起草工作,形成了《行政许可法(征求意见稿)》。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行政许可法列入立法规划,确定由国务院提出法律草案。据此,国务院法制办结合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从2000年初开始行政许可法的起草、调研和论证工作。在此基础上,起草了《行政许可法(征求意见稿)》,于2001年7月印发各界征求意见,并几次召开国内外专家参加的讨论会。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行政许可法(草案)》。该草案经2002年6月19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02年7月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23日首次对《行政许可法(草案)》进行了审议,随后,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会议又进行了三次审议。2003年8月27日,《行政许可法》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以一百五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一票弃权表决通过,共8章83条,自2004年7月1日开始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制定历时七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四次审议,其时间之长,讨论次数之多,改动幅度之大,参与面之广,在我国近年来的行政法立法中是非常少见的。这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该法对于进一步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等都有重要意义。诚如参加起草的应松年教授所说:《行政许可法》是迄今为止对老百姓影响最为广泛的法律之一,它的出台将会从体制上影响政府机关和老百姓的关系。

二、立法意义:

所谓行政许可,实际上是一种限制,日本把它叫“规制”,用规定来限制,即不许可就是禁止的,而这里面的“许可”是一种“禁止的例外”。我国之所以大量存在这样那样的行政许可,一方面主要是行政机关法律意识不到位,行政观念需要转化的问题;另一方面就是利益驱动,行政机关可以通过设置行政许可使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甚至官员个人的利益都得到最大化,要获得许可就得交费,甚至为腐败创造机会。郑州市物价局出台了一个餐饮行业明码标价的实施办法,规定从7月1日起,辖区内的所有饭店必须改用“新式菜谱”,标明菜名、规格、主料及主要辅料的重量、价格。饭店如果自印菜谱,必须到物价局审批,审批需要一周时间。后者是最主要的一个原因,使得各级、各类行政机关热衷于设置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的出台,恰恰是限制了这些东西,保障了绝大多数的公民的基本利益,它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行政许可法总结和肯定了几年来行政审批制度的经验和成果,按照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的原则,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和行政许可的实施都做出了全方位的规范。这将有利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使政府的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也将有力地推进和保证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

二,行政许可法的制定,将有力地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因为这部法律严格地控制行政许可设定权,而且明确规定了行政许可事项的范围,这样就可以减少和限制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和依法无据的事项,使行政机关抛弃传统的管理模式,由过多地直接干预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转向宏观调控和社会服务方向,同时这个转变也有利于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并引起行业组织的重视,更好地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

三,制定行政许可法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与国外规则接轨,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我国的行政审批必须要公开透明、要规范。通过制定行政许可法我们将行政许可事项的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这有利于将我们国家参加的缔结的国际条约和协定,要求实施的或者可以实施的许可事项转化为国内法加以落实,这样既可以与国际协调,也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国家的经济利益和安全。

四,方便当事人,方便群众,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这是制定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宗旨之一。在这部法律里,对简化行政审批的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提供优质服务作为非常重要的内容来加以规定,这样就可以更好地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了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对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今后依照这部法律,在各个环节中将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权益得到保证。

五,有利于从根源上和制度上杜绝暗箱操作和钱权交易,清除在审批中存在的腐败现象。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对改变政府的形象、提供优质的服务是非常有利的。

总之,《行政许可法》总结和肯定了几年来行政审批制度的经验和成果,按照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的原则,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和行政许可的实施都作出了全方位的规范,有利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有力地推进和保证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有力地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有利于从根源上和制度上杜绝“暗箱操作”和钱权交易,清除在审批中存在的腐败现象。

三、立法理念:

以“公章”的形式管理社会,这与计划经济形态下政府“无所不能无所不管”的无限理性一脉相承,政府啥事都要插一下手。事实证明,以“审批”整合秩序、以“公章”管理社会的行政审批越来越成为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和桎梏,公章越少的政府是越好的政府。

首先,公章越少,百姓办事就越方便越顺畅。老百姓一般把“申请行政许可”称为“跑审批”。一个“跑”字,深刻地反映出老百姓的酸甜苦辣。《行政许可法》的出台正是为了减少和规范政府的“盖公章”行为,减少老百姓的办事成本。 其次,公章越少,公权力腐败的机会就越少。《行政许可法》审议通过后,国务院法制办一位官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绝大多数官员腐败案件都与行政审批有关,如何防止和治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腐败问题,是中国制定《行政许可法》的一个最基本的出发点。目前,行政机关从行业或地方利益出发,利用许可制度搞垄断,竞相设定许可制度,造成许可泛滥,使许可制度日益成为行政机关滋生腐败的温床,而《行政许可法》的出台恰恰消灭了这样的腐败机会。

再次,公章越少,就越能凸显政府的服务职能。我们知道,在审批泛滥的时代,政府各公共部门是以“公章”对社会进行管理的,给法人、单位盖个公章就算“为人民服务”了,也就是说,政府的“服务”是以“垄断公章”的形式进行。现在出台《行政许可法》,行政部门没了或少了公章,政府将如何维持社会秩序实现对社会的治理呢?只能以服务者的身份出现在市场中,社会或个人自身能解决和协调的问题,由社会和个人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政府义不容辞地提供政策服务,此所谓“执政为民”。

《行政许可法》限制了政府的行政审批,政府少了很多公章,并不意味着政府在很多问题上可以撂挑子、甩责任了,相反,公章少了,政府的责任更大了。如何做好社会的“守夜人”,如何对市场经济行使好“看得见的手”的职能,如何最大程度地让老百姓安居乐业,只有切实地转变“官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才不会辜负每位公民的信任。

四、立法内容:

在其主要内容上,一是《行政许可法》通过建立规范的行政许可制度,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公权力与私权力的关系。明确规定了什么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什么事项不需要设定行政许可。二是《行政许可法》通过对行政许可权的明确规定,相对集中了行政许可的设定权。根据这部法律的规定,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以及省一级人民政府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外,其他国家机关包括国务院各个部门一律不能设定行政许可。按照这一规定,现行的行政审批当中近50%都需要改,当然50%中也有合理的,但需要通过制定行政法规来加以确立。三是通过规定相对集中行政许可的实施权,规定了实施行政许可要求一个窗口对外,一件事依法涉及到几个部门需要统一办理。四是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作为行政许可权的自然延伸,从而把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督统一起来。五是通过规定的一系列便民的措施,有利于行政人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效率。六是通过规定对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行政许可原则上不收费一些规定,确保了行政权利与责任的挂钩,行政权利与责任的统一,确保了行政权利与利益的脱钩。七是《行政许可法》是规范政府的,绝大多数条款都是规范政府的行为,规范非常原则、非常具体。

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据介绍,国务院提请审议的行政许可法草案,也未赋予国务院部门规章设定行政许可的权力。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草案进行审议时,有的委员建议增加国务院部门规章设定行政许可的权力。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务院在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决定取消国务院部门规章的行政许可设定权,是经过认真研究的,主要的考虑是各部门不宜自我授权,为本部门或本系统设定和扩大权力。至于各部门已经发布的确需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在本法施行后,可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发布决定予以确认。

在设定上,法律还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认为通过本法规定的其他方式能够解决的,应当对设定该行政许可的规定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比如在市场问题上:目前在分割问题上,一个是地方保护,一个是行业垄断。在行政许可法当中有明确的规定:地方性法规也好,地方政府规章也好,不得设定国家统一规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许可,不得设定企业和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许可。如果这两句还不明白,后面还有一句:设定的所有许可都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提供服务,也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产品进入本地区的市场。因此根据这个规定,凡是带有这样一些保护色彩的都在这次的清理行列当中,如果不执行的话任何一个老百姓都可以进行诉讼,从而达到建立统一大市场的目的。

法律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在我国,倒买倒卖行政审批批文的现象曾一度呈现泛滥之势。27日通过的行政许可法向这一行为说“不”,明确规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将受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许可证管理上,在审议这部法律的过程中,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是否可以转让,行政许可法应当作出明确规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因此,被许可人取得的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只有特定事项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可以转让,但必须由法律、法规对这种转让作出明确规定,比如通过出让许可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有关法律规定被许可人可以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转让。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规定十分必要。如果对行政许可转让不加严格限制,会给倒买倒卖许可证件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可乘之机,造成经济、社会秩序混乱。

在程序上,按照这一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法律还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在监督检查上,也规定了比较完备的程序。

在救济上,只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变更、撤销,否则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必须负责补偿。行政许可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五、迎接实施:

目前我们要取消两批审批项目,第三批正在抓紧审核当中。我们国家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两个特点:

一、自下而上。先是从地方开始再到中央。自下而上也不一样,是先从经济发达的地方开始然后再不断地推向全国,最后到国务院。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大背景是,几年前我们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断加快,具体来讲就是我们加入WTO的过程。所以说,行政审批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改革不断深化的一个产物。行政许可法又是行政审批改革的产物。

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们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这也是这几年行政许可法加快立法步伐的一个重要方面。现在国务院还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但是我的意见是下一步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该与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紧密地结合起来,而且把这部法律实施好了那么改革的目标就达到了,而且改革过程中很多矛盾和问题也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无论是贯彻实施许可法还是审批改革,难度都相当大,但是法律定下来了,有多大的困难都要解决。

国务院负责人认为:目前我们准备把实施这部法律作为深化行政许可管理体制改革和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契机。实施好这部法律现在需要做这么几项工作:一,要认真理解好这部法律。二,这部法律面很广,专业性很强,学好它不容易,我们要宣传好学习好这部法律。三,要清理法规和文件。这部法律很好为什么要拖这么长时间才实施?就是要清理法律,这是一个改革的过程。再接下来就是要完善有关法律的制度。从现在起到明年7月份,大批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将被清除。其后,如果行政机关仍按已被清除的文件做出某种行政行为,个人和企业就可以要求撤销,造成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汪永清谈及媒体关心的有关地方保护主义的行政许可文件时表示,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设定的所有许可都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企业和个人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提供服务,也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因此根据这个规定,凡是带有保护色彩的行政许可文件都在清理行列中,如果不执行,任何一个老百姓都可以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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